我覺得討論死刑廢除與否,應該先問問:判死刑的目的是什麼?
& \2 v" j, J" j8 }第一個目的,是隔離犯罪者:因為他太危險,所以要把他隔離起來;殺了他,是唯一確保他不會再犯的方法.+ x9 T) u& w1 {7 s b) n
第二個目的,是警告社會: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否則子彈等你來領.% b9 W5 [& m; H/ X
第三個目的,是懲罰犯罪者:報應到了!該你驚屎了!# U L9 T( p( |1 P: N2 s
第四個目的,是安慰被害人家屬.' K* Q; [5 }. \* ?1 i1 a% Y a+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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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為了第一個目的,我贊成死刑.終身監禁不准假釋,雖可以達到同樣的目的,但是要是無期徒刑犯,在牢裡又犯罪呢?叫他不要投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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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4 D* |" m7 w; u. i要是為了第二個目的,我贊成死刑.我覺得這種殺一儆百的方法最有效果;就像SNOOPY大哥在金門所見一般,保證人們再也不敢為非作歹.但是這是有條件的!我們的死刑都是秘密執行;若要教育大眾,為什麼不在市府廣場舉行槍決大會?這樣教育功能更高,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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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為了第三個目的,我反對死刑∼我不反對死刑判決,但是我主張判他一個死刑,卻不執刑.但是常常嚇他,說明天就要執刑,把他嚇個半死!然後∼〔哈,騙你的啦.〕這樣,玩個幾十年再說.1 X+ r, A: p+ Q0 L5 Z- Q,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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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為了第四個目的,我反對死刑∼我贊成〔選擇性〕死刑:就是說他的罪太大,可以判死刑,也可以不判.要是家屬可以原諒他,就無期徒刑好了;要是家屬不能原諒∼抱歉,去死吧!: c7 Y: B' x* H, k2 x7 U+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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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來看,我覺得死刑是有必要的.人權團體的人,不知道在想什麼.禽獸不如的東西,還有人權嗎?那要不要把監獄也拆掉好了,以為坐牢很人道嗎?為什麼不廢除有期徒刑啊?假仁假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