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注意] 【聯外關係】聯合報摘拮論壇發言

[複製連結]
steven 發表於 2006-9-17 22:17: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harka 於 2006-9-17 19:28 發表
傷腦筋
人怕出名豬怕肥
公開的網站,人氣一多,相對的困擾就會多起來
這一篇是否轉至一般會員看的到的地方?
還是不多久就會有人轉貼?


哎呀!真是太巧了。今天下午步巡時在轄區看到這系列文章時,為避免引發口水戰因此將主題給封鎖了;沒想到剛剛一進戰情室來收電話紀錄,馬上就看到潘司令這麼勁爆的消息。巧的就是,我發文鎖版的時間恰好就是司令在戰情通報的時間:1917~~
另外我附議夏卡學長的提議,讓會員更能了解為什麼本論壇不歡迎政治性討論的原因

[ 本帖最後由 steven 於 2006-9-17 22:24 編輯 ]
小林技佐 發表於 2006-9-17 22:36: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6-9-17 19:17 發表
這是聯合報摘拮後憲論壇會員發言之報導: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s ... ciety/20060917.html

聯合新聞網 (2006/09/17 16:16)

記者高凌雲/台北報導

陳水扁總統昨天主持 ...


…小林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就是 我們管理團隊既然已經有人發現這件事
是不是有需要讓發言的會員-
知道他們在論壇的發言 已經被媒體未經同意引用了?

...因為前述發言未違反論壇規定
「刪除權」還是在發言的會員自己本身-
而且 被引述發言內容的會員們
當初也許只是發表「個人意見」
卻因在論壇 「入境隨俗」的留下了憲兵期別梯次-
就被該位記者 「有心的」只報期別梯次 而不寫論壇暱稱
把他們的『個人意見』 變成『該梯次期別』「後備憲兵」的意見了?
我想 這對發言的會員來說
也是他們所始料未及 不願樂見的∼

目前 原發表版面已被版主「鎖版」-
出於善意 我建議我們主動通知(甚至在該版回覆告知)被引述的會員
他們在論壇的發言被媒體「未經同意」引用了!
而且開放他們 可以刪除或修改
自己原留言內容的權利-

∼雖然會員們 必須對自己發表的言論負責-
但就這次事件-算是媒體「有錯在先」
我們還是要適當的 維護會員的權益喔!
 

[ 本帖最後由 小林技佐 於 2006-9-18 03:28 編輯 ]
MP508刀 發表於 2006-9-17 22:4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2 小林技佐 的帖子

網路既然是公開的,發言人自然要小心注意自己的言行,我想也是一次教訓吧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9-17 23:27:09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今晚翻聯合晚報時也看到這則新聞,通官所說的向聯合報主張我們的權利,小弟認為就如同上次I-CASH所遇到的問題,論壇目前非法人的身分,只是虛擬的組織,所以也比較沒有辦法受到法律的保障。
小弟贊同將這篇新聞,PO至公開版面,讓論壇的會員了解到為何論壇不希望也不歡迎討論政治的目的,也藉機做一次機會教育。
kyslin 發表於 2006-9-17 23:39: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有抗議對方比較會注意﹐雖然論壇還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不過對方也不見的真的會知道。抗議只是要表達我們的不滿﹐讓對方收斂﹐並非真的要訴諸法律啦。
大盤帽 發表於 2006-9-17 23:54: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9-17 23:39 發表
有抗議對方比較會注意﹐雖然論壇還沒有真正的法律效力﹐不過對方也不見的真的會知道。抗議只是要表達我們的不滿﹐讓對方收斂﹐並非真的要訴諸法律啦。

通官的看法..即便是該報小小篇幅的道歉啟事,也就足以讓其他各媒體知道,咱們這兒不是可以讓他們隨性著墨採樣的所在
當然,如果他們不鳥,咱們目前雖然無可奈何,但至少論壇的原則立場,能給他們知道,就比較不會有下次了吧?!
MP476 發表於 2006-9-18 00:02: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9-17 21:45 發表
我覺得應該要向聯合新聞網的業管單位及這位記者提出抗議﹐抗議以斷章取義的報導﹐刻意誤導讀者。

1。數位會員的看法﹐不等於論壇的所有人的看法﹐也不代表論壇。報導使用遭到後憲論壇痛批明顯是刻意誤導。
2。所有文字均數論壇所有﹐聯合新聞網引用並未經論壇許可﹐違反智慧財權。

只是不知道這種消息有多少人會注意到﹐通常小消息沒有什麼太大的影響﹐幾天之後就船過水無痕了。要是被再被刻意曝光反而注意到的人就多了。

是否至少應該在論壇內發表嚴正聲明﹐讓這位跑不到新聞的高凌雲記者及其它臥底人士的不當行為有所收斂﹖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9-17 23:27 發表
小弟今晚翻聯合晚報時也看到這則新聞,通官所說的向聯合報主張我們的權利,小弟認為就如同上次I-CASH所遇到的問題,論壇目前非法人的身分,只是虛擬的組織,所以也比較沒有辦法受到法律的保障。
小弟贊同將這篇新聞,PO至公開版面,讓論壇的會員了解到為何論壇不希望也不歡迎討論政治的目的,也藉機做一次機會教育。

小弟認同通官所說,應該要向聯合新聞網的業管單位及這位記者提出抗議﹐抗議以斷章取義的報導﹐刻意誤導讀者,雖如188所說論壇目前非法人的身分,只是虛擬的組織,所以也比較沒有辦法受到法律的保障,但小弟認為還是要將論壇內部的不滿告知聯合新聞網的業管單位及該記者,以免得往後聯合新聞網及其它新聞媒體又未經論壇許可,斷章取義的引用論壇文章,造成社會大衆認為後憲網是反綠、反扁屬性論壇。
另小弟亦認同188所提將這篇新聞,PO至公開版面,讓論壇那些老愛發容易引發爭議性文章的會員知道論壇的主張,而有所警惕往後不再發容易引發爭議性文章及新聞
9527 發表於 2006-9-18 00:30: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DS 於 2006-9-17 22:03 發表
搞不好這個高凌雲記者就是本站會員之一!!



哈~~DDS的話真的很有爆點~聽了就覺的很有趣~很有道理~哈哈哈

不過此事真的太過份了,我在文中對陳先生的感想寫的這麼經典,記者居然沒PO在報紙上,所以不能原諒聯合報,除了要求道歉外,這要給文中的這三位『Tony Chiu』、『三年預士214期三等士官長退伍』、『憲兵203指揮部231營2連退伍的後憲』,採訪費~如果不給就不能刊…呵
LeoSheen 發表於 2006-9-18 01:21:12 | 顯示全部樓層
還好現在沒有警備總部了.
否則Hua站長要返美國
恐怕只能找G192安排漁船了.
reashen 發表於 2006-9-18 01:48: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kyslin 於 2006-9-17 21:45 發表
我覺得應該要向聯合新聞網的業管單位及這位記者提出抗議﹐抗議以斷章取義的報導﹐刻意誤導讀者。

1。數位會員的看法﹐不等於論壇的所有人的看法﹐也不代表論壇。報導使用遭到後憲論壇痛批明顯是刻意誤導。
2。 ...



我也覺得管理人員要聯名抗議聯合報未經同意及查證而擅自引用屬於本論壇的一切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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