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知道現在軍中會分得如此族群對立,分志願役與義務役的區別% D& z* b- ~! f- U
我可以告訴你,我們服役時最愛操志願役,而且一期操一期,代代相傳傳承9 a( O$ s, f# U$ H( K( G% d* U
肇事者是否為職業軍人與案情無關,我更不曉得我這死老百姓還會對軍中的資歷產生驕傲感?
# c3 P; y5 v% ^5 b$ c3 e你在鑑識中心服役過,你負責自己檢驗,你認為鑑識中心的結果可以相信嗎?你對你自己的檢驗結果敢背書嗎?
2 G4 @( f2 [" n; [6 X, J3 L5 S& L如果你相信你確認這都無誤後,你認為民間會相信你的結果報告嗎?只因為你是軍方單位..懷疑你立場的公正性
6 w+ x1 h- }- [; n$ O9 U你還認為這些鍵盤役男會相信你嗎? M- Z( G- a! G& @; E8 t) x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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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用"聽說"來評斷案情與推理案件,我不禁搖頭現在憲兵的養成教育,法律的概念怎會如此淡薄
2 V9 [) t2 Q! o案件偵查豈能隨意公開,連基本的觀念都沒有,任憑他人爆料也就能相信,其中是否有嫁禍栽贓的行為
: W- J4 u! F3 L! w難道都用民粹方式來辦案,寧可錯殺一百也不要放過一個嗎?這還能稱法治的國家嗎?民主的素養又何在9 j5 ? {! X% n. \' l# a
送禁閉豈能由兩位士官來評斷的,基本程序要先召開士官人評會(這是啥碗糕,我服役可沒有這樣的)投票評議
6 m6 B+ K% N3 F: Y; i! _媒體說6:0的結果決定洪下士送禁閉的懲處,你摸著良心問問,民主採的是多數決的比人頭,結果!你看看你po的連結
; a+ d' s7 e9 x& b, e這兩位士官簡直被形容草莽,那其他四位呢?要不要也全部拔皮狗幹一頓,禁閉室的一干管理人員,也一起推出來遊大街
% G+ S1 `. c; D! h B( u這是民主法治模式嗎!還是用文革式的作法來解決爭議2 X+ p$ s% k9 b+ U; ^
/ v3 C g3 S- h* D我最贊成你的一句話,國軍真的爛到根了,訓練不足戰力太弱,還有蝦咪紅旗禁止室外操課的白痴規定) a4 `4 L% S! \7 G% Y# W
是該好好整頓軍隊的時候了,恢復國軍運動大會,恢復師對抗或旅對抗,恢復500障礙列為體能項目$ q. _+ ~7 A8 z
我可以告訴你,演習多,勤務多,戰訓多的時候,根本就沒時間搞這些雞毛蒜皮的鳥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