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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我已經選好邊,我是幫重機族講話的。但是我講的不一定好聽,中聽,甚至會很難聽,指著鼻子罵的也有。# t' r; O- D, Z( f
* s3 R+ ]3 Q G+ f- e坦白講,不管是重機族,輕機族,汽車族,走路族,我都覺得問題並不單純。8 o7 q" B7 }+ L9 Y8 a3 b1 C" p3 t
: E/ Q' T# X, |" |* q/ \( g! L Z1.不守法的問題
: a3 u5 I3 q1 w) ~2 z/ h, U3 T行政院和交通部都應該自殺謝罪,好不容易出了一個事事都要「依法行政」的總統,偏偏就有這種白痴無恥的下級單位,有法律不遵守,喜歡往臉上塗大便。9 A9 _0 F5 O$ h+ ]$ t1 A6 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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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族,樓上講的我都有看過,想想,我一年最多回台灣一個星期,我都看過,那實在是很普遍吧,明明想要比照汽車辦裡,但是碰到紅燈又龜回去機車道,惡形惡狀的很多。這種不守法,是不是重機族應該自清?是不是只要被抓到直接阿魯巴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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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E! `8 J% O5 \2.執法的問題
- ^% V$ l) A! E* S警察局的交通大隊的,我覺得都該打死,我在台灣的感覺就是,交通警察是最不負責任,而且也最沒有人權觀念的警察。我在想,是不是交通告發,主要都來自雷達照相?到底交通員警在幹嗎?這當然也不能完全怪他們,長官那種沒事就把紅單子抽掉的狀況更多。警察權力要是不能伸張,那我看重機族還是乖乖待在家裡吧,因為之中的害群之馬永遠也不會被掃清,而污名永遠會跟下去。+ c9 J4 U! E% ]
: ]: s% u) U1 f9 O( J不管怎樣說,公權力是保護私權力最有效的方法。大家都要路權,唯有每個族都讓一點,才有可能共存;更重要的,我覺得交通警察是關鍵。警察權不彰,絕對會劣幣驅逐良幣,絕對會全民反對無法管理的交通工具或是族群。這是沒辦法繞過去的,除非台灣的道路要變成恐怖的殺戮戰場。6 o7 W7 `- u1 O5 f6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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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觀念的問題3 N- L* ?: ~: G$ F1 o* W5 a" N2 ?
一輛中型轎車,體積可以抵過大約四台機車,或是兩台重機車。在道路上,我們最常看到的就是汽機車雜處,一輛汽車周圍完全沒有空間,機車騎士如潮水般包圍佔據了所有剩下的空間。這是機車方便之處,有洞就鑽,更有甚者,我說這實在符合台灣人的個性,「投機取巧」。這在許多已開發國家,是不可思議的狀況。只要上路,每輛車就應該是一輛車,車道內就不可有其他車輛和他並排,也不能靠他太近。即使是機車,輕機車,碰到一線道,也應該一輛接一輛魚貫前進。事實上,道路法規應該就是這樣規定的,但是誰遵守過,誰執法過??. c0 y: t6 |- \' w- w1 s" o; J! U, @
% ?: S+ G3 n( }& Y台灣的道路觀念如此,那就該把車輛分成兩種:可以擠在同一個車道內的,和不可以同時擠在一個車道內的車輛。重機,重機族,到底想要當哪一種呢?是和汽車一樣權利,可以上高速路,可以進快車道,但是不能亂擠亂塞亂鑽的?還是要像普通機車,可以並排行駛同一個車道,但是不准開上快車道或是高速路?要是被人認為是牆頭草,哪邊好就往哪裡靠,那還不引起眾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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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但是看上面那照片,畫面中還不是一樣,號稱重機族,但是一個車道,還不是兩三輛機車並排著騎,路權的觀念在哪裡?如果重機騎士也只不過是騎著「比較貴,比較重,比較大聲」的機車,其他都和普通機車騎士差不多的行為,那又如何說服別人?& s/ z3 H( O- ?3 Q6 o, j
6 ~# Z' R% p4 s/ k; }4.業者和裝備的問題/ f8 F+ F3 z0 a0 Y+ Z
我看到照片中,是有業者組成的同業促進會組成。說真的,我很想踹這些人幾腳。看!最討厭機車拔掉消音器,最討厭機車加大排氣管,最討厭機車做奇怪的修改製造一堆噪音。而這些,都是那些所謂同業的商人造成的。我不怕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告訴我,哪個搞重型機車行的,沒有幫人家修改過,沒有幫人家亂搞過。有錢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業者最壞,因為他們根本就只認錢。, D) Q/ T% _* S6 Q( w0 P9 c, f
8 C0 R. ~& Y$ e因為只認錢,所以機車改成那樣製造噪音不是他的錯,又不是他騎,他不負這責任。好,今天張三去改了車,吵死人,明天李四就算規規矩矩的從同一車行牽一輛合標準的重車回家,我也要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了,因為車行自己不好。這種車行存在一天,就難怪大家會覺得所有騎重機的都是環境和秩序的破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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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治本方法就是從業者做起。重機族有錢買得起重機,我想也應該有錢能夠讓重機業者乖乖聽話吧。- a; E9 H7 {# B2 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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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清自律和守法自重8 f& F( M, @. z& j( v. @/ ?
今天大家重車騎士們發出怒吼,「三讀已過,國道還我!」我說,讚啦,自己的權益要懂得爭取。但是!!法律不可以選擇性的遵守吧。這個法律通過大家就這樣在乎,那些妨害安寧,妨害道路安全,妨害他人權益,製造噪音和廢氣,這些法律,難道可以不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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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們要求這件事情被重視,是不是也該先自動發起自清運動,告訴你的車行老闆,要是他敢再做一筆那種幫助人違規製造噪音污染的生意,就把他的店砸了(或是以後就不去他那裡消費了)??是不是要讓那些惡形惡狀的人絕跡,然後才去談到路權開放的問題?總不能老是要社會幫少數人買單,可是少數人卻不懂得自我規範,或是小團體的人不懂得互相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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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這些問題都該重視一下,交通部拿出骨頭來,重機族拿出誠意來?否則多辦幾場重機族上街,坦白講只有讓大多數人更討厭重機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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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是誰還不服氣重機族被人「污名化」,就好好回想一下,我說的是不是存在。污名一天在,就一天無法如願。這是很現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