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的這篇,在網路上被大家罵得要死。雖不失為一種看法,只是我覺得有點「學者之見」,太過於昧於而不談台日海域交錯的外交問題事實,而「假設」台日的海域交界有著清楚的界線,所以才會提到「...但若確實是我方漁船越區,進入了日本領海,那麼於法於理,都是我方漁船有虧。....」云云。因為現在的問題,就在於台日交錯的海域,是否越界很難確認。而所謂的越界,又是越「誰」的線?所謂的暫定執法線,其實嚴格來說「是我方一廂情願所訂定出來」、劃地自限以避免擴大衝突的界線,日方根本不理會的。以下是海巡署網站的暫定執法線,大家可以看一下(其他相關敘述請自行參閱海巡署網站說明)。圖中虛線是領海,紅線是暫定執法線,最外圍的黑線是我國所主張的經濟領海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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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 q/ |4 @這張圖並不清楚,也並未標示出日方所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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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張圖,則大家可以很清楚看到問題所在(出處:釣魚台事件釣出了什麼問題乙文之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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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I0 O( t. @, N6 u9 D最左邊的是日方主張的兩百海浬經濟海域,再過來的淺綠線是日方建議的中線,再往右才是我方主張的暫定執法線(橘線),最右邊是我方主張的兩百海浬經濟海域。現在出問題的地方,幾乎都是出在交集的這塊粉色地區(即日方主張之中線與我方主張之暫定執法線之間區域)。這也是可以告訴大家為什麼日方不理會我方暫定執法線的原因,也就是漁民所說「...幾乎一出港,就進入所謂日本的領海...」的意思,日方以強勢的海上力量作為後盾,何必要跟你談判?我國一直希望談,但日方並不想退讓,所以陳長文拿國際法那套說法,當然該被指責。你看了圖,才知道問題的嚴重性有多大。但這幾天新聞與政論節目(不分顏色)所關心的,還是在於討論那些「喊爽」的議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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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問題一日不解決,就會陸續發生類似的事件,大家繼續噢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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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C: S- s, Z+ Q$ e漁船為何不應該被日方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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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船上都有所謂的 GPS 衛星定位系統,其紀錄可以「證明」之前的位置,但船一旦被日方拖回查扣,日方愛怎麼說便怎麼說,說你越界就越界、要你賠款就賠款,反正人船都在手上,也被拖回日方的領土,難不成像老美電影演的「派海軍陸戰隊或是特戰部隊去救回」嗎?第二點,日方越界「執法」,已經侵犯我方的司法管轄權--如果該事件真有所謂的「犯罪事實」的話,更何況期間我方的執法人員還一度被日方壓制,你覺得不嚴重嗎。網路上有兩則關於國際法上的案例,引用如下,以作為補助說明:
. s u7 o+ T* s% Y出處:中國評論月刊網絡版
% h; E$ H6 W! v: O首先,一九六一年英國籍漁船“紅色十字軍號”在丹麥法羅群島違法作業,丹麥執法船舶派人上船,並將船舶帶回丹麥,然英國船員乘機制服丹麥執法人員,並加速逃離丹麥領海,丹麥執法船艦Neils Ebbsesn號緊追在後。英船呼救,英國軍艦 Troubridge號即刻前往協助,駛入兩船之間,在公海阻擾丹麥執法船舶,英國漁船和船上人員皆逃回蘇格蘭。丹麥指摘英國軍艦庇護非法,雙方提交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報告表示:“英國船艦之態度與行為是‘無可指摘的’”。 # W6 P, ^- A/ v6 Y m) o
2 J6 d8 ?& k4 m& O% c- e# X6 ^) M此外,二○○五年日本與韓國有關“神風號”漁船事件,更彰顯出在本國執法海域內,確保將本國“漁船和漁民帶返處理”之重要性。該次事件中,韓國漁船在日本專屬經濟海域作業,日本兩名執法人員上船檢查,韓國船長控制日本執法人員,並向韓方水域逃逸,當進入韓國專屬經濟海域後,六艘日本執法船與五艘韓國船舶對峙,日本仍堅持要帶走韓方船長與漁船,最後達成妥協,韓方繳交定額保證金(五十萬日圓),並向日方保證將依法調查該案,日方船艦離開,韓籍船舶與人員回到韓國港口接受調查與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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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8 h8 Q" L1 w$ J$ p/ z
6 e7 c- Z* b+ p0 F+ B1.希望大家能關心一下這個問題,敦促政府努力與日方談判取得問題的真正解決。日本的態度是一回事,但我方不能消極推說「有困難」或「日方不願談」,那是政府該做的事。
8 A: T# _2 \ l9 O8 X2.對於第一線的執法人員,不要太苛責,畢竟如果政府沒有「決心」,派再多的人船也只是作個樣子。你會聽到「我方執法人員被日方壓制」但卻從沒聽過「我方壓制日方海上保安廳人員」,問題不在於數量、素質,而在於有沒有決心迫使日方談判又不擴大事端。而後面所需要的武力後盾,海巡署應該思考解決之道,而不是弄那些什麼海巡特勤單位之類的。' H- u, M3 Z! ^; D" L" c
3.這問題損及到全體國民的利益,應該不分黨派關心與合作,而不是又搞幾次「軍艦護漁」的作秀戲碼,浪費公帑。
/ i; x2 x: x7 I1 _4.大陸當局只有在口頭上喊什麼主權,但實際上又希望台日交惡,在這類事件上充滿了政治算計,不要有過多的期望。, E# ~1 l; K1 O
5.演變為「民族主義」的情緒之爭,只會把問題擴大與複雜,所以我們該保持關心,但不宜過度。, N! ~3 M0 q3 U
" W! `8 j! {' r8 F* U' F[ 本帖最後由 G192 於 2009-9-17 12:2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