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

[複製連結]
wenrin 發表於 2009-8-11 17:58:32 | 顯示全部樓層
記過處分應該是一項相當輕的處分了,根本沒有痛癢可言,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今天的場景原封不動保留,把時間調整回兩蔣時代好了,不,調回更早國共間諜相爭敏感的時代好了(就是經國先生的爸爸當總統的時代),我想,這位施先生,人呢,既已血肉模糊,無完整身軀可供辨識,也就沒記過的資格了,車呢,全是彈殼,殘破不堪,應該被拖到廢棄場了吧。

我絕不是危言聳聽,這方面的資訊與書籍我看太多了,我所形容的下場不會太超過,那個時代場景就是這樣。

政府應該請施先生開車去闖對岸的"中南海",如果他能撞傷任何一位公安或武警的小腿,還可以開口罵人,我們政府給他記大功100支,我都覺得獎勵太少。

我們的王宮禁衛軍實在太柔順了,別國政府看了都會冷笑,這種防禦能力,不談也罷。

所以,施先生能夠被記過處分,應該好好慶幸,至少代表你沒事,還活著,沒被憲兵"誤認擅殺"。

評分

參與人數 1貢獻 +1 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寧安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光裕 發表於 2009-8-11 19:30:5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1哨 wenrin 的帖子

記過真的是太輕了! 我也要到總統府網站上陳情?
這位施博士! 真的太過分了, 高知識份子還做這種事,
不受檢就算了還撞人?
支持各位學長, 一定要給這些官員一些教訓。
abb431128 發表於 2009-8-11 20:04:36 | 顯示全部樓層
呼籲現職軍官們
要向上校組長龔鵬生多多學習
這樣才會升官發大財
怎未見這窩囊上校
這次事件的的懲處呢
早該滾蛋了吧
paul_hsieh 發表於 2009-8-11 22:28:07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完所有學長們的回覆才發現龔鵬生上校也是憲兵!
唉.......憲兵怎有這種窩攮軍官?
衛兵因值勤衝突,反袒護肇事者?天理何在?
雖然因風災而忽略了新聞,但是建議後憲學長,學弟應該持續關注,作為現役學弟的後盾,激發讓司令部的這些長官硬起來,務必追究"施大博"相關法律責任,記過一次,真的無關痛癢!判個6個月有期徒刑起跳都太輕!
soavii 發表於 2009-8-11 23:16:0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aul_hsieh 於 2009-8-11 22:28 發表


雖然因風災而忽略了新聞,但是建議後憲學長,學弟應該持續關注,

作為現役學弟的後盾,激發讓司令部的這些長官硬起來,

務必追究"施大博"相關法律責任,記過一次,
真的無關痛癢!判個6個月有期徒刑起跳都太輕!


現在國難當前, 一切先緩議再說是目前比較妥當的做法.

唯一不緩議的是 大家可以繼續上書持續火溫.

總統府也是如同上次 憲令部裁撤事件般 我有投書過去 沒回覆.

現在還是 沒回覆.

但 憲令部裁撤事件在大家的努力下有了 兩邊都能接受的結果.

這件事 等國難先把急迫的一切暫告先頭段落 再來延續會比較洽當.

這件事 有兩個路線可走.

提告 與 彈劾.

施先生 有公務員身分就能 彈劾, 有學長說 監察院功能...

恩... 沒試過不知道 ~ 到時候我們來研議看看, 去申告彈劾等程序有無用?

另外就是 提出公訴這部分 要如何進行? 都要等一段時間再說了.

總之, 不能讓這件事 就這樣輕易落幕 當成沒發生被搓掉.

後憲眼睛盯著, 雙手握著, 就讓我們看看吧.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8-11 23:18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JY + 1 說的好 學長

檢視全部評分

小興興 發表於 2009-8-12 00:58:03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我有個想法(異想天開)....

請施博士去站個1星期的哨, 一旁有個上士監督
讓他好好地體會保護他們安全的憲兵的辛勞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soavii 發表於 2009-8-12 10:1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國祥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敬留供參考。


今後仍盼不吝惠賜卓見,提供總統個人或施政的參考,

大家一起努力共謀國家之永續發展。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8.12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


仍請至總統府網站信箱內填寫寄發。



---

上面是我今天早上 收到的總統府回信, 都跟以前有建議與反應回覆大意都相同.

其實大家也清楚 ( 有投書的大家有收到回覆嗎 ).

大家要的是一個 能警惕這些大官的 具體案例.

如果 總統府 能夠以具體宣示以身改變 這些亂象將是造福全民的 大事一件.

一個 官員對 具有總統賦予的衛哨責任 他都可以視為無物.

更何況說 他對黎民百姓的 心態 !

如果 總統府能提出 具體宣示的做法, 上面學長寫的意見 不失為類似 法官會判

服 社會勞動, 就讓 施先生在 中午休息時間 12:00 ~ 13:00 一小時就好 !

讓他 在總統府各哨點 陪伴各哨 " 服務 " 協助執勤憲兵一小時辨別人車 !

讓他自己去體會看看, 也讓眾高官看看, 身處要職高位 就能為所欲為嗎?

讓施先生 去服務一星期就好 ! 這樣的做法無形的宣示意義與創造的 宣告效果

一定比這位施先生 留下法律相關紀錄強很多.

後憲不是要對方如何, 只要對方付出該負的責任與代價, 不然施先生有小孩的話.

請他將心比心 想想, 你的小孩也會面臨這樣的情況 你會要喔.

這件事 一定要請總統府有 內部懲處以外, 請給當事者一個公開道歉.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8-12 11:12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檢視全部評分

GVMonkey 發表於 2009-8-12 10:23: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oavii 於 2009-8-12 10:12 發表
國祥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敬留供參考。今後仍盼不吝惠賜卓見,提供總統個人或施政的參考,大家一起努力共謀國家之永續發展。祝福您
順心如意
           總統辦公室 2009.8.1 ...

一樣還是官樣文章回覆 看起來好像機會渺茫
過一陣子風頭過了這位施博土還不是 馬照跑 舞照跳 小白球揮一揮......
才管你後憲"喜蝦咪蛙溝""咧........
施政參考???只有參考喔 不代表承諾啦..............[dabin12] [dabin12]
馬總統 請把我那一票還給我!!![dabin11] [dabin11] [dabin11]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pcy 發表於 2009-8-12 10:55:5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oavii 於 2009-8-12 10:12 發表


國祥 :您好!
  
謝謝來信,所提寶貴意見,我們已敬留供參考。

今後仍盼不吝惠賜卓見,提供總統個人或施政的參考,

大家一起努 ...


看起來總統府的回覆是在敷衍大家. 標準的官樣文章, 官腔官調的. 他們根本就不鳥我們的意見. 什麼人民是頭家, 根本就是騙選票的. 我想總統府的官爺們, 大概在想我們才是人民的頭家吧? 你們省省吧, 老子不會鳥你的, 不然你來咬我阿, 我叫憲兵把你轟掉. 馬英九果然跟阿扁是同一掛的. 這麼簡單容易可以處理好的事情, 卻是這種回覆. 處理這個施博土跟龔大上校有那麼困難嗎? 真的是要那施博土勞動服務, 跟著211卡12~2的哨, 讓他了解一下, 阿兵哥的辛苦. 甲種服就不用穿, 特恩準你穿短褲汗衫. 光穿這樣兩個小時, 看你感覺怎樣. 至於那個龔上校, 你怎麼會惹的後憲這麼生氣阿?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GVMonkey 發表於 2009-8-12 11:28:01 | 顯示全部樓層
對啊!!
怎麼大家又忘記那個龔大上校哩...........
我認為該把他調職到梅荷麵包廠 去搓麵粉 要不他那麼喜歡搓圓仔湯
既然那麼喜歡搓圓仔湯 那就去搓麵粉做麵包 還來得有建樹一點[dabin12] [dabin12]
憲令部
你們在幹嘛!!??
龔大上校的懲處呢????調查了沒????[dabin12] [dabin12]
若不好好處理這種事 到時肯定是會東施傚顰 大家都一起來搓搓搓........[dabin11] [dabin11]
搓就對了 !!!! 搓就沒事!!!![dabin11] [dabin11] [dabin11]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檢視全部評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5-18 21:12 , Processed in 0.026404 second(s), 1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