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

[複製連結]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8-8 11:12:4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44133|回覆: 83
以下新聞取自yahoo新聞,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08/78/1okna.html

繼七月份曾姓婦人闖入總統府事件後,總統府加強了門禁管制,與其說是加強了門禁管制,倒不如說是恢復常態。
小弟沒有待過211營,也不知事件始末是否如新聞所述。但依照小弟服役的經驗,憲兵在執行大門警衛勤務時,往往就會有類似的長官,在自以為的心態下,拒不配合或是刁難憲兵。依照勤務規定,憲兵本該加強管制,鐵面無私。
我想本案件恰巧可以證明,該嚴的時候不嚴,一嚴格起來就會造成少部份在過去享有特權或是積非成是觀念的官員,認為不受尊重或是備憲兵刁難。事實上,值勤憲兵管你是誰啊?長官怎麼要求,我們就怎麼做,誰有空跟你擺架子刁難啊!!
我想,撞傷執勤憲兵,不要說是撤職查辦,真要移送司法單位也是於法有據。甚至於哨上弟兄若真要刁難的話,遇到硬闖不停的人車,對空鳴槍都算是剛好而已。

府官員拒安檢 開車撞傷憲兵
更新日期:2009/08/08 04:09 施昭顯肇事 調非主管職

〔記者鄒景雯、王寓中卅台北報導〕繼總統府七月二十一日公開曾姓婦人在馬總統六月底出訪期間闖入總統府的脫序事件後,七月二十二日竟發生總統府官員、國會連絡組長施昭顯拒絕安全受檢而與憲兵爆發衝突,施昭顯因致人成傷,據了解已被免除兼任組長職,但官僚心態暴露出安全缺口。

六月三十日曾姓婦人闖進總統府如入無人之境,揭露總統府嚴重管理問題後,府方當時將責任歸諸安全單位,並從侍衛長以降多人遭連坐懲處,馬總統並下令三個月內完成檢討。但未久總統府再度爆發第二起維安事件,為避免影響總統府形象,至今秘而不宣,已經私了處理。

府內人士投訴指出,婦人事件發生後,總統府門禁管理趨嚴,任何車輛進入,過去只比對車證,七月間開始增加比對人證,原國會組長施昭顯因比照一級主管,在總統府配有停車位,七月二十二日他自行駕車上班時,為門哨憲兵攔下要求查驗服務證,竟生糾紛。

事件秘而不宣 府方私了處理

爆料人士表示,施昭顯以他在總統府工作這麼多年從來不需要受檢為由,拒絕示證,憲兵則以新近規定如此必須執行堅不放行,施昭顯居然開車硬闖,導致憲兵因而受傷,事後憲兵立即到醫院驗傷,並向上級報告。

據指出,施昭顯事後遭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當面訓斥,並以免兼國會連絡組長懲處,人事令回溯自七月二十四日起生效,內部處置算是快速,但相關事件卻被隱而不顯。

總統府秘書長詹春柏昨晚證實確有此事,詹強調,施昭顯當時拒絕安檢開車進入總統府,有沒有撞傷憲兵,雙方各有說詞,但他前一天才要求從他以下府方人員都要配戴證件配合安檢,施也在座,隔天身為單位主管的施就不遵守安檢規定,此一行為無法原諒。府方人士昨天指出,施已調為非主管職,並移送府考績會進一步議處。

相關人士認為,總統府的安全管制措施提高規格,事前應該充分通令全府進出人員,憲兵據此嚴格執行以求滴水不漏,這起撞傷憲兵事件,嚴重性比婦人遊蕩更離譜,政府公務員的僚氣令人吃驚,除了當事人的行為偏差與腐敗作風之外,整個流程是否另有疏失?亦應公開逐一檢討,才能防止「出包」事件一再發生。
survivor 發表於 2009-8-8 11:33:2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MP269C570T 的帖子

看到這種報導,真的火氣會牙起來。

衛哨會變成現在這種樣子,我想有部分原因就是官員不肯合作,大頭症患很大,想用臉當識別證,我相信這種事在總統府也不是第一遭了,不知上演過幾回了,大官刁難小兵的事,已經不知道有多少學長遇過了,最後為了息事寧人,衛哨勤務就變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事情還是發生在總統府,既然這位老兄當時不肯出示證件接受檢查,還驅車硬入並撞傷憲兵弟兄,那211弟兄或是相關單位當時是否可以『闖館』來處置他?這次211弟兄有往上報,並作驗傷紀錄,也免得當事人事後睜眼說瞎話。

小弟一直覺得辯證這件事情很重要,即便是元首車隊也應該要注意一下,不然哪天就像電影情節演的,整車隊都是山寨版直闖進總統府,甚至還有變臉『易容術』來混進館內的,其實就算識別證都可以被偽造複製,電影情節難保哪天不會上演。

既然上次婦人跟拿劍男子闖過衛哨,軍方都有人因此調職,那這次這位老兄闖館,政府方面那位老兄的長官是不是也應該要有所表示,而不是口頭訓誡了事?再者搞不懂大官的心態,識別證發給你就是要讓你方便通行使用的,秀一下識別證這種舉手之勞,真的有那麼難嗎?

[ 本帖最後由 survivor 於 2009-8-8 11:5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cona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p464t 發表於 2009-8-8 12:59:15 | 顯示全部樓層
曾聽長官說過
營區門口執勤中的衛兵
視同營區的最高指揮官
那麼總統府的執勤憲兵
就視同總統
撞傷衛兵等於撞傷總統一樣
相信學長們以前執勤的時後
一定碰過一些自以為很大的軍官
拒絕配合我們安檢
甚至出言不遜
這種軍官真的是不知道如何說他們
如果這次的事件沒有適當的處分的話
那我憲兵以後執勤的公信力就沒有了.....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asun 發表於 2009-8-8 13:12:07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此事除了行政處份之外,在刑事罪嫌方面也絕對不能善了。

如果施某人是開車衝撞憲兵成傷,或者以其它手段使憲兵受傷,至少妨礙公務或傷害的罪嫌必須追究到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應可根據新聞報導,直接以他字案直接偵辦。要不,那位市民也可向地檢署舉發。

補充一點,新聞中稱,施某人在總統工作多年,指的是他在馬政府之前,就在總統府任職參議。既然是老資格,更沒有理由不遵守相關的安全規定。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pc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簡憲進 發表於 2009-8-8 13:25:46 | 顯示全部樓層
官僚文化&大頭症發作
那是碰到現在社會文化+官僚式的作風,人人怕出事
如果碰到5字頭以下學長,【開車拒絕受檢+衝撞衛哨兵】,那輛車&車上人員早就變成蜂窩了。[dabin11]

[ 本帖最後由 簡憲進 於 2009-8-8 13:28 編輯 ]
pcy 發表於 2009-8-8 13:53:53 | 顯示全部樓層
1. 不知這位施先生, 是否為軍職? 如是可能不應該只有免職的問題.  要再
     研究陸海空軍刑法的部份. 不服衛哨兵管制, 並開車衝撞. 我想不能那
     麼容易善了. 就算不是軍職, 刑法絕對也可以辦的到.
2. 此事應該不小. 既已上報且有驗傷,  我想ㄧ開始就不單純, 又隔了那麼
    久才曝光. 應該是有人要搓掉, 且要凹211B.
3. 總統府的衛哨應該都有監視器並錄影. 秉持著"有圖有真相"的精神. 避
    免各說各話, 把當天的錄影檔調出來看, 就知道了.
4. 說起來也真悲哀. 照章辦事,  有人說你找麻煩. 給大家方便,  出包了, 又
    要拿憲兵開刀. 這樣子搞, 下面的小兵要怎麼做才兩面都不得罪人呢?
soavii 發表於 2009-8-8 14:05:05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時候你們這些後憲學長就要 跳出來當後盾了   ...

不然這些混蛋以為當兵的好欺負 ~ 是好欺負 這是事實 ~

但是退伍有選票的後憲不好欺負阿   ~


誰阿 ~ 簡單阿 ~ 幾個後憲直接找 後憲立委去拜會總統府秘書長

就好啦 ~ 讓他知道 檯面上的後面還有人柳 ~

要修理這個人嗎??? 要嗎???

要的話 就再玩 一人一信上書總統府以外 ~

我來去 監察院 遞交陳訴狀 請監察院 查察這個人好嗎?

看後面會安怎 ~ 學長們也該有作為力量去挺 學弟了.

這位老大的 廬山真面目.

http://www.ginsom-trade.com/bbtgolf/about_bttgolfCLUB04.html



如果他不是公務員的身分 ~ 那大家就從 立法院跟總統府下手去 關懷囉 ~

大官 ~ 真的大嗎??? 要試試犯眾怒的 威力嗎?

211最近出完大包 ~ 是該送暖的時候了 ~ 更何況 211有回歸常態執勤精神了.

後憲學長的你 也該挺一挺了   .

殺雞儆猴 ! 讓 總統府的每一個 自認是高官的 ~ 知道他要耍官威的時候 ~


他去凶 武裝憲兵...


就等於是凶 後憲們   !


是到了 扶亂匡正的 時候了 .

總統府 勤務準則規範 框好以後 ~

下面的各部位單位 會不框好???

框吧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8-8 14:3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hy6877 + 1 感謝您提供兇手的照片!!

檢視全部評分

pcy 發表於 2009-8-8 14:05: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09-8-8 13:12 發表
我覺得此事除了行政處份之外,在刑事罪嫌方面也絕對不能善了。

如果施某人是開車衝撞憲兵成傷,或者以其它手段使憲兵受傷,至少妨礙公務或傷害的罪嫌必須追究到底。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應可根據新聞報導,直接以他字 ...


學弟覺得, 如不適用軍法. 憲令部或指揮部應代為出面舉發, 由地檢署偵辦.
讓各營知道, 只要照規距制度服勤. 有事我司令或指揮官挺你. 做不好我們也依法懲罰. 這樣下面的人才會安心的做好自己的工作. 這理當是在上位者最基本的領導統馭. 憲令部一定要硬起來, 有那麼多後憲支持你.  
讓其他軍種知道, 憲兵有心好好整頓. 而且其他軍種也不必來說項. 因為假設是你自己的營區被人這樣硬闖, 不服衛哨兵管制, 該營區指揮官又該如何處置?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pcy 發表於 2009-8-8 14:11:44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7哨 soavii 的帖子

報告學長,

學弟贊成, 把這事情搞大. 一定要讓這傢伙吃不了兜著走. 發動後憲學長們支持, 並希望後憲立委學長在立院質詢這件事.
另外就是請問帥先生支不支持總統府憲兵照章辦事, 並嚴懲這位施先生?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soavii + 1 那就發動吧~ 開始發起文攻跟串聯人脈動作~

檢視全部評分

matsui83 發表於 2009-8-8 14:12:4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是太誇張了,不配合就算了還撞值勤中的憲兵弟兄 ,聽以前211的同梯說不願意配合安檢的車輛是可以開槍的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5-5 06:05 , Processed in 0.158455 second(s), 13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