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12
返回清單 發表主題

東森新聞民眾投書憲兵特勤違規停車乙事

[複製連結]
9527 發表於 2011-12-19 23:30:5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覺得有時候雖然法令有予許在特定的情況下做一些例外的規定,但是這些規定背後所要保護的是另一個法益的存在,例如救護車為了救人(生命)、警車為了趕赴現場(社會公益)等情況,所以一般人有承受這些行為下所產生的不便義務。但是我看新聞畫面憲兵的警備車是來路口轉彎後馬上停下來,確實是有造成交通安全的問題,事實上如果能在轉彎後再往前開一點,不要在路口的慢車道上下車,我想應該不至於被人投書。
所以個人是認為這點憲兵單位是該再教育所屬士官兵及帶隊官,因為勤務結束並沒有所謂的急迫性,所以應該儘量遵守交通規則,而不是把勤務二個字永遠往前推。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19 23:50: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哨 9527 的帖子

長官說得沒錯,勤務優先之外,更要注意交通安全。若因執行勤務,反到造成交通意外,也是大家所不願見到的憾事。現在民權高漲、媒體發達,能夠做得更圓滿,相信會贏得更多民眾的支持。
LeoSheen 發表於 2011-12-20 10:00:41 | 顯示全部樓層
大家說得好,
閒閒沒事幹亂報料的人很多,有些記者無聊透頂。

不過如果執勤人員在勤務需要且依法有據的情況下,不得不做出一些對影響民眾權利的行為時,能多用點心思是最好不過了。

比如,這個新聞事件中的特勤車,盡可能不要在容易檔到過路車輛的位置停車,
不得已情況,無法避免擋到他人行車時,派個駕駛(駕駛當然也需保護車輛免受破壞)或請在場警察站到旁邊指揮交通,儘可能減低影響程度,也是負責態度的表現。

以前我是看過大陣仗人馬一到,車子一停,
警員只知道把擠到車隊附近的路過車輛趕開,
卻不在「打結處」指揮疏導,
這樣就容易引發「霸道」之議,

可以避免而不避免的擁擠人車,對警衛安全也是不利影響。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11-12-20 10:02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wenjen 發表於 2011-12-20 10:48:26 | 顯示全部樓層
絕對萬全  與
親民愛民  間
還是有很大的空間讓執勤人員學習
在全民監控的時代
如何兼顧社會觀感也不容忽視    畢竟
百姓是............. 頭家
勇哥 發表於 2011-12-20 11:00: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報告執行長,
88年小弟是在新營隊,雖只差一字,但已相差200K。

其實,特勤車輛違停的問題,並非現在才發生,
解嚴後,民權意識抬頭,車隊、勤務車輛占用道
路的議題,經常會被媒體與群眾檢視。

憲兵特勤車輛大體上有三種:
1.大型人員運輸車、2.九人座T4或得利卡、3.偵防車
,由於需提前佈署,大型車亦有人不離車的規定,
要違停的機率不大,另外在會勘時的警衛會議中,
也可以主動向活動主辦單位或交通隊提出停車位需
求,所以九人座與偵防車更不可能發生違停。

再說,當勤務生效後,中、內衛區一旦劃定,勤務
區域即屬管制區,得依法管制人車,勤務車輛當然
是要停在管制區內,否則遇突發狀況如何機動應變。

反倒是特勤中心的車輛,先遣加上正式車隊動輒10幾輛,
為了配合警衛對象的上下車點,並非每條道路都可以完全
淨空,加上親民愛民的勤務原則和近年來的藍、綠對峙,
被民眾投訴違停是經常發生的事,有過則改、平常心看待
即可。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憲兵少尉 + 1

檢視全部評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4-20 21:03 , Processed in 0.027185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