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閒聊討論] 宪兵看到这种情形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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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發表於 2007-3-20 19:56:5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0 ra 的帖子

報告ra長官:

應該在花蓮市中華路、中山路一帶大排水溝附近,所以俗稱溝仔尾。由於年代久遠(民國75年),我也有點不記得,因為我只經過,沒有進去過啦。

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幾家紅燈戶,居然把招牌高高的豎起來,老遠就能看得到。我這輩子長那麼大, 從沒有見過把「x女戶」這三個大字放那麼大,當成招牌用的。

不能再講了,否則我也要進禁閉室了。
92T 發表於 2007-3-20 20:02:2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0 ra 的帖子

住巷子內的海豹兄:
麥假阿
很想請教你,你說那泰X洗是幾年的歹誌,哇那嚨無印象
這句吹吹小蕭生活過的多暇意啊..........水啦..夠強....緊酸
痴人 發表於 2007-3-20 21:31:34 | 顯示全部樓層

他是在表演啦!!

根據「現調組」追蹤此類照片來源
該「女」係部隊之阿兵哥扮演辣妹娛樂之效果
如果憲兵到場維持秩序
可能會被...


============
話說回來
廿年前參加師對抗結束之後
部隊在某國小集結準備回駐地
步兵營為慰勞弟兄辛苦參訓
當晚把那國小的禮堂(記得是兩間教室中間打通那型)
玻璃全用雨衣摭蓋
長官致詞之後,軍官全數離席
然後就如照片.....
阿兵哥們玩得很High

當年的野戰步兵營能500公里大行軍
操訓完成之後給阿兵哥不能上檯面的娛樂
即便有違風俗
卻也是基層單位苦悶的軍旅生涯中
卑微的福利吧~~

帶兵帶心,步兵營營長敢要求,也敢給福利
阿兵哥操訓腳底的水泡,也順勢化為臉上歡娛的淚水

廿年後的今天
看到這張照片
憶起那位好營長(他曾是全國步兵營營測驗第一名的營長)
如果論壇弟兄們走過500KM大行軍之後
你的長官甘冒風險安排此節目給草根弟兄
我相信,再苦再累,你也甘願為他賣命殺敵!!

ps.當年831仍是合法存在,不知此照片的年代為何?
ra 發表於 2007-3-20 21:33: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92T 於 2007-3-20 20:02 發表
住巷子內的海豹兄:
麥假阿
很想請教你,你說那泰X洗是幾年的歹誌,哇那嚨無印象
這句吹吹小蕭生活過的多暇意啊..........水啦..夠強....緊酸


報告92T兄:

這個問題問的好 世界上只有三個人知道 那是在花蓮新站對面的巷子裡面 當年可是花蓮地區陸海空軍裡有名滴 (約在民79-84年左右) 這裡可要識途老馬帶路才曉得門路 哇 賣夠貢啦 這樣下去我真的變成色豹啦 只是前年環島旅行路過花蓮就沒看到了 緊酸唷
evan548 發表於 2007-3-20 21:55:1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24 ra 的帖子

報告海豹學長

花蓮新站是否就是現今的[花蓮火車站]呢??記得現在的花蓮火車站前方是一條大馬路(左右好像是公園綠地),因此要走一段路才能看到大樓與旅館耶~~(會不會是年代過太久,所以景觀都改變了)

小弟還在以前的公司時經常至花蓮出差,每次都找不到合適的住宿地點(其實是要找民盥中心啦)

都怪當時沒有識途老馬帶領啦~~~~

[ 本帖最後由 evan548 於 2007-3-20 22:03 編輯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7-3-21 08:51:51 | 顯示全部樓層
通过这个帖子,让俺见识到了宪兵兄弟风趣的一面,非常感谢各位。
不过现在小兵要说一些煞风景的话,请各位海涵先

当初把这个帖子发在宪兵勤务讨论区,是有考虑的,想了解这种情况是否有违军纪,而宪兵在这种国法、人情之间两难之处如何抉择。

但是现在帖子被移到“轻松小品”、“聊天打屁”区,窃以为不妥,即使在民间,机关单位这种情况也不算太正常,何况军中,不知斑竹有何考虑。
以上拙见,如有不当,敬请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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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貢獻 +5 收起 理由
SmokeyLT + 5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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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07-3-21 09:13:26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兄說得是

這件事本來是我的錯∼誰叫我第一個開砲
就開始胡說∼
後面大家都把您的焦點模糊了

憲兵部隊的任務就是糾正軍紀
今天任何一個憲兵看到這種情形
有權責的軍士官可以馬上勒令停止
全部士官兵帶回處理
民眾則視情形飭回或一併帶隊處理
權力較小的士兵也可以馬上採取必要行動
阻止狀況繼續發生
併通知憲兵隊上長官予以帶隊處理(通常都會先找來援兵再行動∼一網打盡)

不管是哪種情形
單位士官兵都是重大違紀
單位主官管都會面臨嚴重的後果
甚至依照妨害風化 猥褻等罪嫌
直接移送軍事檢察官起訴

憲兵部隊的娛樂絕對不會有這種情形.
我們單位就算是播卡拉OK伴唱帶
也最多是比基尼泳裝
三點不露是底線

己身不正何以正人
樓上學長們都是說笑的
畢竟大家還是正常的男人
不過公事公辦∼這一點每位憲兵同志都不會忘記的.
LeoSheen 發表於 2007-3-21 10:32:1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兵 於 2007-3-21 08:51 發表
通过这个帖子,让俺见识到了宪兵兄弟风趣的一面,非常感谢各位。
不过现在小兵要说一些煞风景的话,请各位海涵先 ...


回小兵兄:
由於此刻時間不是很方便,我先簡單答覆你#26的疑問。
我將主題從憲兵勤務移到輕鬆小品理由:
1、憲兵勤務所管的(軍紀維護)與部隊的(風紀問題?暫用)是有區別的
憲兵勤務的(軍紀維護)是依據相關規定,有其明確的規範:主要的是對軍人個別(或少數人)違規之糾舉。如果是整個部隊的(不當行動),則避免直接干涉,宜以記錄(蒐證)反映為準。
如果是緊急重大事件,當然得依情況適當介入,不過這已經不屬(軍紀維護)的範疇了。
以上說明有點得攏統,重點在於(憲兵軍紀維護勤務不得直接干涉友軍部隊主官統帥權),必要時則以(情報蒐報)方式處理。
2、本主題背景是在友軍(官兵團康)現場,是友軍主官同意之正式活動,即或有出現(不妥、不雅)舉動,亦應由該單位(政風)部門糾正檢討,憲兵不宜直接介入,但可以記錄(蒐證)反映。
3、由於我個人主觀上可以接受像照片中這種表演方式在(勞軍活動)中,甚至於可以露2點
既然是要慰勞官兵辛勞,放開點、輕鬆點嘛!
所以,我就把主題移到輕鬆小品了!

…………………………………………………………………………………………
由小兵兄#26的發言及其開主題原意,是有值得大家重視的問題,就是(憲兵執勤時發現部隊集體違紀、違法時,如何處置?)
會員們在看完鋼管女郎熱情表演後,血液正常回流至大腦時可以針對這問題表達看法。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7-3-21 22:10 編輯 ]
kyslin 發表於 2007-3-21 12:17: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07-3-20 19:38 發表
請問長官,小弟是空軍出身,忍不住要問,根據長官的馬路消息,這照片到底是來自那一個空軍基地?讓小弟解惑一下。謝謝。


報告asun學長﹕不會是828也不會是737啦。那裡太純樸了﹐沒有這些東西.......

很早以前不知道在那看到的消息。剛才上網找了一下﹐居然還找的到快四年前的新聞。該單位為空軍後勤二指部。以下新聞出自東森新聞稿。

順便更正一下不負責任的馬路消息﹕因該事件被記大過撤職的為該單位副指揮官而非聯隊長。


[box=white]
軍營鋼管女郎大跳豔舞 空總對失職幹部記過調職
 2003/04/10 21:32  
   
 
   記者戴淑瓊、陳政棟報導  
 
 軍中辦同樂會竟傳出脫軌演出事件,這是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在去年10月辦部慶,請歌舞團表演(參考畫面),鋼管女郎不僅當眾寬衣解帶,還只穿著丁字褲在阿兵哥身上磨蹭,當時火辣辣的照片在最近流出,空軍總部獲知後,隨即對失職幹部做出記過調職懲處。  
 
   
 只穿著丁字褲的女郎,坐在阿兵哥大腿上磨蹭,更有一名阿兵哥被拉上台,脫得只剩內衣內褲,還有不雅的舉動,如此火辣的男女接觸,竟然是在軍營裡,而且是眾目睽睽之下。  
 
 空軍第二後勤指揮部,去年10月舉行48週年部慶,請來歌舞團表演,沒想到卻出現激情鏡頭,照片在事隔半年後從軍中流傳出來,空軍總部十分訝異,隨即對相關幹部做出記過調職處分。  
 
 第二後勤指揮部闖了禍,新聞官黃永助說,他們也沒料想會有這麼一段脫序演出,就在當時大夥已覺不妥,只是避免尷尬,才沒人出面制止。  
 
 話雖如此,這樣的照片已打擊國軍形象,除了接受懲處外,部隊保防官廖得富表示,他們會牢牢記住教訓,下次辦同樂會時,嚴加篩選表演節目。[/box]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7-3-21 12:2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mokeyLT 於 2007-3-21 09:13 發表
小兵兄說得是

這件事本來是我的錯∼誰叫我第一個開砲
就開始胡說∼
後面大家都把您的焦點模糊了

憲兵部隊的任務就是糾正軍紀
今天任何一個憲兵看到這種情形
有權責的軍士官可以馬上勒令停止 ...


将军:(哇,升官啦)
看来您是占到便宜啦(第一个开炮嘛)

其实我完全理解各位的玩笑,其实大家也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彼此彼此

不过我感觉国军的军纪是比较严明的(至少和以前大陆电影中的国军不同,大陆电影中共军联欢必定是和老百姓扭秧歌,老百姓献大红花,解放军抱着孩子把军帽戴在孩子头上 ;而国军庆祝必定是官兵搂着女人喝得醉醺醺 ),我想可能是因为各位忠贞宪兵的存在吧
可是看到这张照片有点不敢相信(如果我没有到这个论坛可能会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国军),所以想知道宪兵会怎么样。包括去年泰国兵变后我也问到宪兵该怎么做,其实是非常想通过事例了解宪兵勤务的内容(法律和条例太枯燥了),毕竟解放军是没有宪兵的(顺便说一句,这种情况在解放军中是绝对不会出现的,因为有政工人员在,而且有责任的主官会很惨,解放军是很在乎风纪问题的,)

再次感谢各位宪兵兄弟

[ 本帖最後由 小兵 於 2007-3-21 12: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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