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其他] 林毅夫返台祭祖 國防部:以投敵罪緝拿

[複製連結]
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2-3-18 21:45:33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偶才疏學淺,偶實在想不起:放眼望去古今中外有哪個犯下投敵叛亂的人能安然無恙的吃回籠草,前天『腥聞夜總匯』還有CALL IN或是CALL OUT叛國者的家屬發表回應,其家屬忝不知恥還大聲回嗆:犯殺人罪也沒判這麼重的罪、法律追溯期已經超過了等等話語,若執政當局當真想以大赦這種方法解套,我認為倒不如要這位叛國者的家屬通通放棄中華民國國籍,帶著他們祖先的牌位一起回他們的祖國,這樣這位叛國者也不失為:是【忠孝兩全】的另類詮釋吧!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J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wenjen 發表於 2012-3-18 23:54:00 | 顯示全部樓層
果然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有什麼樣的家人就有什麼樣的兒子
當初叛逃是為了自己..現在
要回來祭祖...還是..為了自己
沒有廉恥觀念,沒有國家觀念
linyuhsiung 發表於 2012-3-19 12:12:46 | 顯示全部樓層
不知道這位曾是中華民國的連長,當上世界銀行的副總裁後,有沒有打壓過中華民國呢?如果有那更是不可原諒!
bmw5568 發表於 2012-3-19 16:11:51 | 顯示全部樓層

換個角度

如果林先生以私人立場回台(設屆時已無官方頭銜)並發出聲明稿回台僅是祭祖並無其所圖且行程完畢將離台不滯台,這樣是否可有法外情可言呢?人的每個年齡期會有不同的想法,當年的叛逃並不代表他一生的思想,況落枼歸根是華人晚年最大的心願,讓他回台祭祖吧!這個案比起一些退役將領跑到對岸發表一些不適言論這又算什麼呢?
asun 發表於 2012-3-19 16:46:06 | 顯示全部樓層
舉個實際的例子好了。

民國47年八二三砲戰之際,駐守小金門的陸軍第九師砲兵36營第3連中尉前進觀測官鍾毓榮,因預謀叛逃被查獲,經拘捕供認不諱,判處死刑,就地槍決。

發現鍾員叛逃的某海軍中士,獲晉升一級,並頒發獎金一萬元。那個年代的中士月薪只在百元上下吧。

林毅夫當年就是豪賭一把,賭自己不會被抓回來槍斃。好吧,他贏了,但現在還要再向莊家討一筆帳嗎?

[ 本帖最後由 asun 於 2013-4-7 08:53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4貢獻 +1 人氣指數 +4 收起 理由
憲兵少尉 + 1
中華俠士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J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SmokeyLT + 1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2-3-19 19:42:59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認為,除非兩岸已經和平到一個不行,雙方政府都發佈既往不究的特赦,包含失事的情報人員都衣錦還鄉。或是兩岸最終湊成一個個體,不管是用武力還是和平手段,反正都是同一個個體,也就沒有過去判逃的問題。

不然,交流再怎麼熱絡,漢賊不兩立的觀念與軍人武德,還是最基本的呀!!
今天tw與cn不像美蘇是兩個不同的國家、民族,tw與cn和過去的東西德、南北越,以及現在的南北韓一樣,都是同一個國家內部的爭端所延續下來的僵局。

所以既然當年做出了選擇,雖然當年不曉得未來會飛黃騰達,但叛逃的罵名還是會跟著一輩子的呀!!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J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極東之虎 發表於 2012-3-21 11:03: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mw5568 於 2012-3-19 16:11 發表
如果林先生以私人立場回台(設屆時已無官方頭銜)並發出聲明稿回台僅是祭祖並無其所圖且行程完畢將離台不滯台,這樣是否可有法外情可言呢?人的每個年齡期會有不同的想法,當年的叛逃並不代表他一生的思想,況落枼歸 ...


到底是 情 理 法

還是   法 理 情

如果講人情~幹嘛定 法....
張雍鐸 發表於 2012-3-21 17:53:18 | 顯示全部樓層

"藍球兩只"一個未遂成仁、另個已遂成名,差很大!

原帖由 asun 於 2012-3-19 16:46 發表
舉個實際的例子好了。

民國47年八二三砲戰之際,駐守小金門的陸軍第九師砲兵36營第3連中尉前進觀測官鍾毓榮,因預謀叛逃被查獲,經拘捕供認不諱,判處死刑,就地槍決。

發現鍾員叛逃的某海軍中士,獲晉升一級, ...



九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 晴 昨晚十二時後接三十六營高營長電話,請速派反情報人員前往該營處理要案。當場蔣主任辦理。經查系該營中尉 觀測員鍾毓榮私藏敵方安全證,並托海軍管制組蔣中士代買"籃球二只",企圖浮水叛逃,自承屬實。當批交軍法組從嚴從速法辦,至檢舉之蔣中士則專案報請獎勵。一個軍官平時服務即無熱忱,戰時竟圖苟生,此種經不起炮火考驗之敗類,除盡法以懲外,別無他途。
出處:ttp://www.zhuyinlibrary.com/category/history/modern/type_20/pageNum_21/topic_1643/post_59577.html历史长河 • 近代故事 • 《八•二三炮击金门》

[ 本帖最後由 張雍鐸 於 2012-3-21 18:0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中華俠士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中華俠士 發表於 2012-3-21 22:58:0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張雍鐸 於 2012-3-21 17:53 發表



九月二十六日 星期五 晴 昨晚十二時後接三十六營高營長電話,請速派反情報人員前往該營處理要案。當場蔣主任辦理。經查系該營中尉 觀測員鍾毓榮私藏敵方安全證,並托海軍管制組蔣中士代買"籃球二只",企圖浮水 ...
可惜當年沒有另外一個[蔣中士],否則這個狗官,就可以一樣當場逮捕法辦,拆下他的假面具,
部隊真的是要多幾個[ 蔣中士 ] 啊.
byronliao 發表於 2012-3-21 23:46:10 | 顯示全部樓層
或許林先生需要的是一組律師,
幫助他與﹝我國政府國防部、司法單位﹞打官司

事閣數十年,當年案件是否真過了法律追溯期,
這需要法律專業判斷、釐清

林先生今日的成就、過去功過,與兩岸今日的關係作衡量,
林先生的過....似乎早已被功給取代了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5-1 20:06 , Processed in 0.035706 second(s), 5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