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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5千萬元裝備 軍方放任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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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ematsao 發表於 2011-5-23 12:16: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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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 ... 050.html&seti=7

5千萬元裝備 軍方放任過期
更新日期:2011/05/23 04:11
3.6億元新品 超過5年未開封

〔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卅台北報導〕審計部上週四提出九十八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報告,其中在國防部部份,審計部指出,陸軍司令部新品裝備已超過五年仍未開封的,有四十二項五千五百多件、價值三億六千萬餘元,已超過最低使用年限仍未開封的有三項六十六件、價值五千多萬元。

藍委要求徹查 稱國防部長被部屬唬了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上週四在財政委員會等聯席會質詢時對國防部提出質疑,「東西給你了五年沒打開,或買來放到過期,這是民脂民膏耶!」要求國防部徹查。

國防部長高華柱答詢時表示,有些裝備是戰備存量、是備而不用的。賴士葆則提醒高「這是底下在唬弄你!」高華柱則強調已在檢討,會在兩週內回報立法院。

審計部報告指出,國軍軍品及軍用器材使用管理欠佳,至九十八年底,國防部列管的軍品及軍用器材結存共六億三千九百餘萬件,價值高達九千八百六十五億餘元,但經抽查結果發現多項缺失,已函請國防部檢討改善。

除了裝備使用管理成效欠佳等缺失,審計部報告更指出,神經毒劑解毒針未依規定經核准製造籌獲,核屬「偽藥」,要求國防部研議妥處。

審計部說明,陸軍司令部辦理「神經毒劑解毒針採購案」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決標,由榮民製藥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契約金額七○八萬餘元;依衛生署釋示,「神經毒劑解毒針」應以人用藥品列管,未依「藥事法」及「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等相關規定核准製造籌獲,核屬「偽藥」。

審計部更表示,經審計部在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抽查日止,現有數計九萬多劑,價值一千八百多萬元,都已超過三年的有效期限,不能再使用,已影響戰備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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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
當過兵的都知道
這種抓著備品不下放的心態
一向是軍中高階補保單位的奇妙心態
我們隊上曾經申請兩個M151電瓶
足足過了15個月才下來--我們還是司令部一級單位耶
現今國防高官
我想也當過基層連長排長
應該也受過這種苦
奇妙的是
他們當上現在的位置後
都忘了以前的苦嗎?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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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rka 發表於 2011-5-23 12:26:14 | 顯示全部樓層
學長,見怪不怪了..........82年到84年都是這樣。
化學偵檢劑,全新放到過期。
問各單位有誰會用?僅受過訓的旅部化學官、小弟連長(掛化學)以及小弟會使用部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5-23 12:28:2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cinematsao 的帖子

報告曹導:
裝備扣著不發不用,這是歷來的陋習。
據聞前司令宙哥在任內特別針對此問題做出檢討,學兵在下部隊之前該發該給的東西,全部一次發給你。小弟認為現在役期剩一年,反正發出去也沒差了,除非軍品的耐用度不到一年。
但軍品採購與驗收,就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了。為什麼我們現在看到公發的飾緒揪成一團?除了阿兵哥不會拉、不會整平、不會縫製外,現在的公發品和以前的公發品,素質方面的確有落差。因此位和同樣是飾緒,現在的憲兵和以前的憲兵,用起來就有差。現在的憲兵和現在的儀隊相比,飾緒還是差很多。
小弟認為宙哥的政策不錯,破除苛扣裝備不發的陋習,也避免義務役官兵還要花錢自購。但軍品的素質方面,還是要有勞後勤單位多費點心啊!!
 樓主| cinematsao 發表於 2011-5-23 12:50:31 | 顯示全部樓層
想到以前我們隊上負責撥補個人單兵急救包給各連
每次東西從三供處下來之後
我都是很大方的通知各連經理士趕快來領取
還有
當時國防部還有發單價不低的綜合維他命
官兵一天要吃一顆
我也是在播補下來的日仔
就通知各連來領取啊~~

就我們隊上而言
當時的經理裝備撥補倒是很正常
半年兩雙襪子兩套內衣褲一雙大皮鞋一條毛巾
在外雙溪的司令部經理庫房
從來沒扣過不發~

我真是不懂
扣住該播補的東西
到底有啥好處?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5-23 12:59:0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cinematsao 的帖子

報告曹導:
可以拿來應付檢查和"交朋友",小弟連上的經理,每天都穿新的小褲褲,從來不用洗。
為什麼呢?因為關東橋的新訓連隊經理會用這些裝備和有利害關係的人交朋友,當然新訓中心的兵就沒有新的小褲褲,有的人就常有新的小褲褲可以穿...。

當時迷彩軍靴剛發下來,數量控管得比較嚴,小弟也曾收到迷彩軍靴當禮物....
張致華 發表於 2011-5-23 13:17:54 | 顯示全部樓層
東西扣留不發,說白點~就是為了應付高裝檢
高裝檢要應付各路不同人馬,搞交情搞關係的一大堆
若是平日就發光了,這重大的日子沒東西!以後還怎麼混阿

不過!國軍這波精粹案,裁減員額最多的反而是非戰鬥部隊
後勤現在就如此了,精粹案後呢或許會更嚴重
現在是5000萬,下回變500億也不足為奇
HJHorng 發表於 2011-5-23 13:30:36 | 顯示全部樓層
難怪以前都是用舊到快爛的軍品
不能私購軍品只是口號
那麼多軍備放庫房 還放任過期
還不是要應付裝備檢查
難道這些都是軍方的安全庫存量
寧安 發表於 2011-5-23 13:44:00 | 顯示全部樓層
就是啊... 全民納稅採購而來的國防裝備, 最終成了民脂民膏之下的報廢品, 國防部可對得起公僕頭家之全民百姓?!

放著裝備不用, 還要大搞啥募兵花大錢, 國防部這一切實在是太不可思議了, 監察之監察彈劾功能也沒使出來的話; 那麼... 監察機關也都睡著了嗎?!
a5351446 發表於 2011-5-23 16:18:06 | 顯示全部樓層
唉!我當一年十個月的少尉輔導長
憲兵軍服沒領到一件新的過
只領到一個大盤帽 一雙小半號的小皮鞋
其他都是老兵張羅的
肩章 運動服 紅短褲也自己買
憲兵推海巡
海巡推憲兵
那時還差點氣到想穿藍色小精靈咧
營部說沒裝備發
高裝檢時又一堆新衣新褲受檢
想到就很.....暗無天日
tsengwei66 發表於 2011-5-23 18:12:01 | 顯示全部樓層
記得花木蘭他老爸收到兵單後...花木蘭....東市買駿馬,西市買鞍韉,南市買轡頭,北市買長鞭. ..我感覺國軍也跟他差不多耶!東西都要自備,以前下部隊還要去買軍威的大皮鞋,因為公發的已經停產了!為什麼當兵還要自己買東西?自己去買飾緒,因為公發的很爛,這樣憑什麼要求服儀呢?真正在維護憲兵的不是國家,是我們這些義務役的人,當兵領五、六千,還自己花錢買一堆東西,國防部在幹嘛?特戰對救災的軍靴還要別人捐增,以前部隊的藥品是拿來裝檢的,還要自己去康士美補貨,這跟花木蘭時代感覺沒啥差耶!要精實案我看先幹國防部吧!冗員一堆浪費納稅人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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