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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場回報 > 六龜交管隊001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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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09-8-24 10:20:3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rex51013 於 2009-8-24 09:53 發表
在災區看到各位學長支援

真的很感動

有時間學弟一定參加台中的聚會[dabin9]

這是我們車隊的網站彙集88水災的照片

http://delica.dhs.org/viewtopic.php?f=6&t=1291


感謝rex兄的愛心義舉; 已拜讀貴車隊網站~

也偷了一張圖; 報告各位學長... rex兄就是下圖中的圈圈起來的忠貞後憲愛心大哥~

圖片來源 : (按我一下) 台中市吉普救援協會莫拉克運送物資動員-照片彙集處

武代 發表於 2009-8-24 10:28:1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rex51013 於 2009-8-24 09:53 發表
在災區看到各位學長支援

真的很感動

有時間學弟一定參加台中的聚會[dabin9]

這是我們車隊的網站彙集88水災的照片

http://delica.dhs.org/viewtopic.php?f=6&t=1291



學長~~學弟首先在此感謝你們這群默默付出的無名英雄(舉手敬禮中)..到了災區才知taiwan人還是很有人情味的..

評分

參與人數 3貢獻 +1 人氣指數 +3 收起 理由
陳峰青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寧安 + 1 + 1 我很贊同!!
阿舍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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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avii 發表於 2009-8-24 10:42:13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剛看新聞, 屏東林邊清淤泥因為 馬總統下令, 七天內清完淤泥, 所以一堆大卡車!
林邊於是大塞車... 新聞畫面 看到憲兵弟兄在路口交管, 對拉! 就是這樣拉 !
現在的長官 你要知道 ~
憲兵就是 這樣用 這樣幹 拉 ! 淤泥清完 民間志工車輛更爆多勒 !

不是丟去 清街道 清淤泥做勞力工作 ! 是要主動去 各縣市政府單位 主動找 縣長秘書聯絡
( 不是縣長 ) 因為都是 縣長秘書打理細節, 秘書只需報告縣長重點 要不要 ? 需不需要?

OK or not OK !

To be or not to be !

憲兵人力也少 ~ 就擺在協助警察 交通管制或協助警察的一切輔助功能, 別去做 打掃
等 一堆民間志工與一般部隊都做的到的事, 憲兵 之所以一定要存在 不能裁撤的 關鍵
與答案 大家都知道了嗎??? 輔佐警力不足之處 ! 甚至能主動出擊 主動支援地方 治安與
秩序管理, 憲兵司令部的 大哥哥阿 ~ 多找一些工作來分擔吧 ! 請 鐵衛營區整訓營 支援完
高雄世運會後, 多支援 高雄縣 + 屏東縣甚至 台南縣市 嘉義縣的.

1- 交管勤務
-
2- 協警勤務 ( 災區過度期 治安混亂 車機巡勢必要更多加留意 )
-
3- 憲兵學校鑑識組等等都可以支援.

憲兵司令部自己要 主動出擊找出更多 協力點下去 主動協助, 感覺到 動能了嗎? 憲兵的
曝光率與 迷失的定位 也慢慢找回感覺了吧 ! 憲兵是跟社會 在一起息息相關的! 不是只有在
軍中用而已 ! 這才是 後憲抵死不從不讓撤 憲兵司令部的 關鍵與答案! 憲兵司令部可以多考慮
讓 各地憲兵隊 能協助災區 地方警力分擔的工作去 支援吧, 中北部 沒有災情 憲兵兵力與車機
資源最多 ! 可以在這段 關鍵時期. 202, 203, 205指揮部 包括 憲兵司令部 與 機車連 特車連
裝憲營3個指揮部 整訓營 調派支援水箱車與兵力下去支援等等.

聯合警衛段與相關任務現在都集中在這邊為主, 你本來也是要這些人去聯合警衛阿!

調撥 各憲兵隊 1~2部巡邏車 1個班人力去支援204指揮部 進駐 鐵衛營區或八軍團憲兵連等地
就近支援. 大約只要一個月就能 快速為災區提供 秩序維護的關鍵力量.這些人力 調撥下去發揮
的力量很驚人的, 機車連可以提供勘災車隊前導車動能支援 與 機巡防止宵小趁火打劫 與 隨機交管.

今年 國慶大典確定因為國殤而停止了, 所以機車連也不必花以往的時間去練習
完成 國慶大典的勤務, 把這股力量轉到 災區去 機巡 交管吧 !


發現需要支援的路口 先頂住 呼叫支援過來以後再離去.這時候的 高雄縣 高雄市 屏東縣
所在地的 各憲兵隊 軍中憲兵連你就要 扛第一責了 ! 以前的老學長就是這樣打出來的 !
我們能 你們更能 ! 做出成績來 給我們為你喝彩 ! 警察哥哥 們都累翻了 ~ 大家加油 !
也跟在 災區支援的 現役弟兄加油打氣 ! 希望這次 災難也能讓 憲兵司令部多動起來 !
靠的就是 司令大人的肩膀! 主動去扛 更多警力負擔不起來的 勤務與位置 ! 憲兵加油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8-24 16:14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5人氣指數 +5 收起 理由
hongyu1222 + 1 再同意不過了!
jerry_yo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陳峰青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後憲之光 ...
a667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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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103 發表於 2009-8-24 12:37:24 | 顯示全部樓層
向所以參予六龜交管隊的學長先進 敬禮~
各位辛苦了 儘管只是短短的兩天 相信對六龜當地的交通 還是貢獻良多
小弟這次不能同行也很失望 但是就像soavii學長在電話裡跟我說的:
做志工就是要先處裡好自己的事情 行有餘力再去幫助別人... 沒關係啦 有這個心就夠了...
小弟明白! 再一次 向各位敬禮
寧安 發表於 2009-8-24 13:56: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oavii 於 2009-8-24 10:42 發表
剛剛看新聞, 屏東林邊清淤泥因為 馬總統下令, 七天內清完淤泥, 所以一堆大卡車! 林邊於是大塞車... 新聞畫面 看到憲兵弟兄在路口交管, 對拉! 就是這樣拉 ! 現在的長官 你要知道 ~

憲兵就是 這樣用 這樣幹 拉 ! 淤泥清完 民間志工車輛更爆多勒 !

不是丟去 清街道 清淤泥做勞力工作 ! 是要主動去 各縣市政府單位 主動找 縣長秘書聯絡 ( 不是縣長 ) 因為都是 縣長秘書打理細節, 秘書只需報告縣長重點 要不要 ? 需不需要?

OK or not OK !

To be or not to be !

憲兵人力也少 ~ 就擺在協助警察 交通管制或協助警察的一切輔助功能, 別去做 打掃等 一堆民間志工與一般部隊都做的到的事, 憲兵 之所以一定要存在 不能裁撤的 關鍵與答案 大家都知道了嗎??? 輔佐警力不足之處 ! 甚至能主動出擊 主動支援地方 治安與秩序管理, 憲兵司令部的 大哥哥阿 ~ 多找一些工作來分擔吧 ! 請 鐵衛營區整訓營 支援完 高雄世運會後, 多支援 高雄縣 + 屏東縣甚至 台南縣市 嘉義縣的.

1- 交管勤務
-
2- 協警勤務 ( 災區過度期 治安混亂 車機巡勢必要更多加留意 )
-
3- 憲兵學校鑑識組等等都可以支援.

憲兵司令部自己要 主動出擊找出更多 協力點下去 主動協助, 感覺到 動能了嗎? 憲兵的曝光率與 迷失的定位 也慢慢找回感覺了吧 ! 憲兵是跟社會 在一起息息相關的! 不是只有在軍中用而已 ! 這才是 後憲抵死不從不讓撤 憲兵司令部的 關鍵與答案! 憲兵司令大人 與 司令部的大哥哥們 ~ 多主動找 各地憲兵隊 能協助災區 地方警力分擔的工作去 支援吧, 中北部 沒有災情 憲兵兵力與車機資源最多 ! 可以在這段 關鍵時期. 202, 203, 205指揮部 包括 憲兵司令部 與 機車連 特車連 裝憲營3個指揮部 整訓營 調派支援水箱車與兵力下去支援等等,

聯合警衛段與相關任務現在都集中在這邊為主, 你本來也是要這些人去聯合警衛阿!


調撥 各憲兵隊 1~2部巡邏車 1個班人力去支援204指揮部 進駐 鐵衛營區或八軍團憲兵連等地 就近支援. 大約只要一個月就能 快速為災區提供 秩序維護的關鍵力量.這些人力 調撥下去發揮的力量很驚人的, 機車連可以提供勘災車隊前導車動能支援 與 機巡防止宵小趁火打劫 與 隨機交管.

今年 國慶大典確定因為國殤而停止了, 所以機車連也不必花以往的

時間去練習完成 國慶大典的勤務, 把這股力量轉到 災區去 機巡 交管吧 !


發現需要支援的路口 先頂住 呼叫支援過來以後再離去.這時候的 高雄縣 高雄市 屏東縣所在地的 各憲兵隊 軍中憲兵連你就要 扛第一責了 ! 以前的老學長就是這樣打出來的 ! 我們能 你們更能 ! 做出成績來 給我們為你喝彩 ! 警察哥哥 們都累翻了 ~ 大家加油 ! 也跟在 災區支援的 現役弟兄加油打氣 ! 希望這次 災難也能讓 憲兵司令部多動起來 ! 靠的就是 司令大人的肩膀! 主動去扛 更多警力負擔不起來的 勤務與位置 !

憲兵加油 ~


懇請學長注意排版; 切勿一行一段, 造成帖子實在非長冗長; 難以閱讀, 已為您編排為數段, 恣意以後憲名義公開請各公家單位來運用後憲人力資源文字; 亦代之刪除, 每個個案; 個別研究, 切勿一切混為一談, 亦請善用標點符號為寫作區隔, 敬請見諒, 亦請避免排版冗長難以閱讀帖子, 謝謝!

另外; 後憲人力資源是否具公權力可以直接支援警察及憲兵, 仍有待各種不同情境而言; 切勿以一概之~ 請勿用後憲論壇公開版面以及未謀而動之號召, 請尊重論壇自主以及公眾版面的簡潔, 雖學長您是善意出發點, 但請明白; 謀而後動, 是為完善, 切勿心慌意躁, 則吃快打破碗, 謝謝學長的理解!!

本主題為 <現場回報> 請各位學長勿再情緒發帖; 以免如同洗版一般地洗掉了必要即時資訊交換的義意, 也壞了88專區立版目的, 也反而讓即時資訊被連續又雷同的情緒舒發帖給洗掉了, 請回歸本主題以 <現場回報> 之即時資訊交換為主題目的, 請勿再無心舒發有感而無意洗掉了版面, 謝謝各位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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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soavii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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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avii 發表於 2009-8-24 14:48:15 | 顯示全部樓層
在這邊致上 個人歉意, 為了這個災情每個人都希望盡到最大的力量與資源.
帖子請幫我將上述那帖與這一帖獨立分割到 88水災專區另一帖.

標題 : 個人對 88水災憲兵的建議與期待
( 因為上面已經產生了 需要板主分割才能建立 )

-

憲兵本來就是用在社會的輔助功能, 各地警義消組織也都是民間輔助政府公務機關而用,
如同高雄Alex學弟在退伍不久因為機緣就利用晚上下班時間直接到他家附近的 分局
刑事組當筆錄電腦打字紀錄員, 這些都是民力輔助警力的具體事實, 因為任何力量都要有
法令的規範才有所依據,後備憲兵因為組織緣故要立案才屬於憲兵司令部之民間輔導組織,
後憲論壇則是民間後憲在網路成立的一股力量, 所有不管各地後憲都只是 一般民眾.
但是各地一般民眾本來就沒有公權力執行的問題, 可是確有協助公權力的 " 被動需要 " !
民間救難組織法令依據 何來可以接受各地縣市政府調動支援? 因為就是有公權力的單位
請沒有公權力但有專業度的 專業團體人士一同協助協同執行 正在進行式的公權力順利
進行任務, 這協助的力道只能架構在執行公權力的警力與憲兵隊之下才可以運用, 沒有這些
單位的基礎根本不存在也不能做! 做就是違法.

以民間交管來說 根本更不具公權力! 他只是一種協助 " 行為 ", 不然各縣市 交通義警,
廟會活動民間自行交管人員, 各鄰'里'村成立的社區巡守隊交管行為也全都不合法!
因為這些行為都是民間團體跟當地警察機關派出所報備申請核可請其協助或准許的, 也就是
執法機關請專業協助民間力量一同協助執行公權力的運作, 如同後憲六龜交管隊過去
交管, 我們是 " 接獲 " 六龜鄉公所的邀請協助! 我們過去協助的基礎是建立在 六龜鄉公所
詢問六龜分局是否需要民間支援? " 六龜分局提出具體交管協助 " 請六龜鄉公所通知
我們支援才成立支援過去的, 在六龜鄉的吉普車隊支援運補也都是建立在 六龜鄉公所的
體系下進行的, 不是民間力量各自散居運作的, 民間支援力量統一在六龜鄉公所報到再由
六龜鄉公所統籌管理運作,六龜鄉公所進行的一切救災動作所有民間力量都是六龜鄉公所
進行管理指揮派遣的, 所有民間志工都不具備 公務人員身分, 但是在六龜鄉公所的派遣
指揮下, 這些被派遣義工職務的志工就具備六龜鄉公所授權的行政協助身分, 遇到任何
問題都回報給 六龜鄉 課長'秘書'鄉長, 再由六龜鄉公所公職人員進行協調處理,所以每一台
救援車輛都領有 通行證以玆管理,非接獲六龜鄉公所的同意派遣, 沒有通行證自然 自發性
民間團體無法進入災區, 因為災區有 六龜分局警察管制所有災區進出車輛, 除非還有就是
當地受災戶居民自行召集的 民間支援力量或其他需要的自行租用機具, 都還是要跟 六龜鄉公所
申請 災區通行證, 也就是這樣 災區才能避免非救災人員車輛的干擾影響救災過程.

新竹憲兵隊 成立全國第一個 後憲巡邏隊, 他的公權力來源來自新竹憲兵隊隊長 授權成立 .
即使成立 新竹後憲巡邏隊本身還是不具備任何 行使公權力的任何條件! 要行使也是
在 憲兵隊已派出具備勤務中 軍司法警察權的車巡組 憲兵弟兄在場才可以協助處理!
在這情況變成了 協憲勤務 !

( 法令 為當地憲兵隊隊長具備 司法警察主管權 ), 但是即使如此後憲巡邏隊出去巡邏如同各地
巡守隊都只能維持 治安監視狀況, 所有狀況都還是要看到狀況立即回報 當地警察與憲兵機關
讓他們處理採取動作, 後憲巡邏隊也不能做任何動作,能做的就是看到 現行犯進行犯罪現場
行為 就有人人皆有逮捕的權利這法令條文為實際依據 ( 所有民眾皆適用! 看到有人縱火,
偷車,偷電線電纜,有婦女被搶劫,有人被打,車禍與災難現場 等等正在發生中的一切事情,
法令就有規定! 可直接行使一切力量進行直接反應, 於法有據! 甚至有民眾當場處理後
還接獲當年服役軍種 頒贈追加官階等等儀式, 10幾年前某搶案一賓士駕駛看到搶案進行
搶劫犯搭車逃逸, 從後面追撞其車輛 癱瘓其行動 其他民眾協力逮捕, 車輛由當地 警察局
專案補助修復 ,如同這次有義消救災中不幸殉職, 他也是安葬於忠烈祠接受國家的撫恤! ).

後憲是否具公權力? 本來就不具任何公權力! 因為他也只是民眾而已, 但他的專長能輔助需要
的一些單位, 各地警義消組織都已建立一套標準, 皆有法令與依據參考,不管各地 警義消 都只是
輔助協助的力量而已, 有公權力的只有 警察 憲兵檢調機關等相關公務員, 但是有這些身分
的公務員其 公權力身分也是要在勤務派遣成立的條件下才有, 警員下班 憲兵勤務下哨也
不具任何公權力,至於其他一切 都可盡興討論, 畢竟衝擊中才會有新的建樹,如同我之前所言,
行所當行 言所當言, 個人需改善之處 個人定當檢討改進,其餘一切不多說也不多論, 我還是
會去做屬於我自己能做的一切 .

[ 本帖最後由 soavii 於 2009-8-24 23: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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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hongyu1222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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