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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槍】程序&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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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貞423 發表於 2006-4-10 22:09: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0 gigilin 的帖子

教的是先開就對了,可是遇到時有誰會沒有顧忌呢?
等你開了槍時,報告又讓你寫不完呢1
gigilin 發表於 2006-4-10 23:35:3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忠貞423 於 2006-4-10 22:09 發表
教的是先開就對了,可是遇到時有誰會沒有顧忌呢?
等你開了槍時,報告又讓你寫不完呢1



當然是有顧忌,誰會想要發生那樣的事勒!但長官既然苦口婆心的教,總是不希望弟兄們有遇到任何的意外。出勤務的是自己,自己多少要注意到!

當年中心的長官是說,遇危險時,先將空包彈放掉,然後發揮自己所受的訓練,迅速的將對方放倒!
記住,保住自己的性命最重要............

其實這個對當年的橋哨勤務最有用.......
Allen 發表於 2006-4-11 00:24:4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4-10 18:31 發表
員警嘲諷:以後誰敢開【TVBS新聞 】

刑事局警官被指控用槍時機不當,法院判決警官敗訴,理由是專業訓練只憑經驗,不能採信,消息傳開,讓許多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員警不敢相信,開槍抓人,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



其實對待兇狠的歹徒講人權就是對自己殘忍,擁槍自重的亡命之徒那裡跟你談用槍時機.用槍要領,
看到執法人員一定以放倒他們為前提,事後也不會對空鳴槍啦~~

所以判賠的法官應該將心比心,體恤一下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跟他坐在法庭吹冷氣是完全不同的氣氛...
隨時會有子彈飛過來,當短兵相接.面對面的同時,想完那些規定應該已經掛掉腦袋爆漿了~~~~~~

這次刑警只打殘了歹徒,沒有一槍掛了他算是很對的起他了,還要求賠償,唉~~怎麼拼治安阿...
法官大人,加油~~~~~~~~~~~~~

[ 本帖最後由 Allen 於 2006-4-11 00:27 編輯 ]
hpk999 發表於 2006-4-11 01:27:36 | 顯示全部樓層
記的.民國82年.我們偵防小組.執行一次楫毒行動.由中校分組長帶班.出勤人數約12人左右.當時的武器為點38手槍.每人子彈10發.地點在北市.離司令部不遠...

該2名毒販為香港人.買家為台灣人.毒販由香港搭機以塞肛門方式走私毒品.來台販賣.入境後到被交易被逮捕的那一刻(2天).其實都均由我方控制掌握.當然包括一切必要之手段.監聽.錄音.錄影.線民打入.

經過.1各多月的策劃.終於等到收成的時候了.出勤前當然免不了.勤前教育.現場地圖.武器.通信.車輛....
完成勤教後.所有人隨即上車出發....一路上大家也沒太多的對話.就這樣悶悶的到達預定部署地點...所有人依照
勤教的規劃完成儰裝部署.並各自就定位..由分組長站在某高點持無線電.掌控全場..

原本.是一場輕而易舉的甕中捉鱉任務.現場道路只有前後無左右可竄逃.只要等待雙方交易完成.即可動手逮捕
完成任務......時間慢慢的過去了.也不知過了多久(等待總是漫長).....終於.........
無線電透過耳機傳來刺耳的聲音.(中華9號呼叫所屬各台.目標出現.等待命令行動).....看了一下四週.和周圍幾各調查官眼神相會.確定無線電傳來訊號無誤.準備行動.....慢慢的目標出現在我們這組4個人的監視範圍..從雙方見面打招呼.到交換手提袋.都被監視的一清二楚....
這時....無線電又傳來急促的聲音.(行動.行動.行動)..頓時四面八方持槍的人由騎樓(奔出).車上.斜坡(跳出)...由於交易地點離我們這組最近.當下由某調查官大喊全部.不要動.此時.2各香港人拔腿.其中1人靠騎樓跑被另1組
4人.包夾逮捕當場壓制在地上.而我們1組4人則緊追另1名嫌犯.當然邊跑口中還是不斷大喊不要跑(其實喊也沒用誰鳥你)........................此時................驚人的場面來了................
跑在最前面的調查官.突然....跪射預備...扳起擊垂..又喊了一次不要跑(還是沒用拉.喊爽的而已).......碰.......
哇勒..開槍了..聽到槍聲.眼睛不自覺的往嫌犯看去...哇.......真的假的(有夠準)嫌犯左小腿濺出鮮血.但.嫌犯當時仍不知中彈.還在跑.....碰.....又是一槍(超級準)這次看到左大腿濺出鮮血....在跑了2.3步.終於倒地喊痛了...

下集繼續....

.
hpk999 發表於 2006-4-11 02:21: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pk999 於 2006-4-11 01:27 發表
記的.民國82年.我們偵防小組.執行一次楫毒行動.由中校分組長帶班.出勤人數約12人左右.當時的武器為點38手槍.每人子彈10發.地點在北市.離司令部不遠...

該2名毒販為香港人.買家為台灣人.毒販由香港搭機以塞肛門 ...

接   上  集...................................................................
其實...再開出第1槍的同時...無線電就有傳出..(誰開槍.誰開槍.誰開槍)......但是.....由於距離最近的2組人.
都在追缉嫌犯.另1組由遠處正奔跑過來支援...所以當時沒人有空回無線電(應該說現場情況混亂.根本沒人聽到)...而有聽到的一組因為看不到現場也不能亂回.......這時的分組長也緊張了.隨即掏出手槍從制高點(約1樓高)往下跳.準備赴現場支援指揮.再跑往現場的同時.(距離倒地嫌犯不遠處)騎樓.突然竄出1輛機車.由1名年約
18.19歲的年輕人駕駛.朝分組長方向狂飆而去.只聽分組長大喊不要動.........隨即.又是......碰.....槍響.....
機車倒地...年輕人也摔出趴在地上口中狂喊..痛死我了.我快死了......經初步檢視傷口...太神奇了...又是打中
左小腿.....
現場一切控制.回報組�媢L程.....招來救護車....起出毒品約x公斤....然後由另a組戒護中2槍的嫌犯到醫院...b組戒護中1槍的年輕人到醫院.....我們這組和分組長則押解另1名沒受傷的嫌犯返回組��(其實應該是回去寫開槍報告)......到此時一切都還在控制之中.........結果...........不幸的消息傳來.............................
後來中彈者(犁田的那各)的身分居然是學生.無辜的受害者...這下完蛋了..尤其是分組長臉色還真是妖受難看
...當晚組�堻孎i到一段落....即由 組長.分組長.趕赴醫院探視那名學生...後來和家長溝通達成和解.賠了30萬
醫藥費..................你們知道30萬的由來嗎??沒錯..經過初步計算.該次的楫毒獎金總合....也算花錢消災.財去人安樂.沒事最重要.
..................................................後記:........................................................
當時在醫院分組長與該少年對話:當時我叫你不要動.你為啥還跑.
少年:你們哪像警察.我以為黑社會火拼.不跑等這被打死阿........

唉........無言..........



文章情節有稍加修改...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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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發表於 2006-4-11 03:12: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4 hpk999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這故事在版上有個類似的文章,
沒記錯應該是小興學長po的, 文章內容時間與地點你們說的幾乎類似....查緝項目好像也一樣....你們該不會說同一個故事吧 (地球太小了..哈~)
hpk999 發表於 2006-4-11 07:47:39 | 顯示全部樓層
是真的嗎????
該不會....開槍的調查官...也姓...郭........
該不會....開槍的分組長...也姓...沈........
該不會....當時的 組  長...也姓...蔡........
如果都是.那麼剛好.那就得和小興長官.來各驗明正身大團員....
damon 發表於 2006-4-11 08:48:3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pk999 於 2006-4-11 07:47 發表
是真的嗎????
該不會....開槍的調查官...也姓...郭........
該不會....開槍的分組長...也姓...沈........
該不會....當時的 組  長...也姓...蔡........
如果都是.那麼剛好.那就得和小興長官.來各驗明正身大團 ...

這件案子是不是發生在林森北與建國北之間的民族東路上?
在上兵器課程時教官是有提到過槍法超準的事績,
也說過那些人真神勇帶著38手槍就敢衝,
不過事後有些人最後好像因為本案所衍生的相關問題而遭到判刑。
不知是不是同一件?
sbwu 發表於 2006-4-11 09:01:5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4-10 18:31 發表
員警嘲諷:以後誰敢開【TVBS新聞 】

刑事局警官被指控用槍時機不當,法院判決警官敗訴,理由是專業訓練只憑經驗,不能採信,消息傳開,讓許多在第一線衝鋒陷陣的員警不敢相信,開槍抓人,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



時代變了。
天曉得以後考作文時會不會變成寫繁體字反而要被扣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4-11 10:20: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damon 於 2006-4-11 08:48 發表

這件案子是不是發生在林森北與建國北之間的民族東路上?
在上兵器課程時教官是有提到過槍法超準的事績,
也說過那些人真神勇帶著38手槍就敢衝,
不過事後有些人最後好像因為本案所衍生的相關問題而遭到判刑。 ...


這...不就在司令部門口?司令部舊營區旁的圓山消防隊及民族公園附近了?那邊的巷弄地形算是死路,只要堵住三個地方,整個橋下涵洞與周邊巷道都會被堵住,小弟舊家就住那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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