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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特勤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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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1039 發表於 2006-1-27 09:27:22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11209|回覆: 11
95/1/27 自由時報
保鑣窩裡反 老闆娘險被綁


覬覦台商老闆多金

〔記者張協昇卅台中報導〕飼老鼠咬布袋!台中市1名台商的保鑣羅鵬巨因覬覦老闆多金,25日深夜涉嫌夥同友人李承奕,前往老闆位於大墩一街的豪宅,誘出溫姓老闆娘意圖綁架勒贖1000萬元,所幸溫婦遭挾持時大喊救命,其子聞訊趕出協助母親掙脫控制,羅嫌2人駕車倉皇逃逸時,掉落1塊車牌,遭警方循線逮捕。

羅嫌籌錢結婚走險路

現年35歲的羅嫌供稱,他因急欲籌錢與女友結婚,才與李承奕(24歲)共謀綁架老闆娘,言明事成後各分500萬元;羅某女友昨日聞訊趕到警局,對於男友竟為籌錢結婚而犯下擄人勒贖重罪,傷心不已。

警方調查,嫌犯羅鵬巨係憲兵特種部隊退役,經友人介紹,擔任中市1名在中國上海經營魚翅餐廳台商的保鑣兼司機,對於老闆全家生活作息相當了解。

車牌掉落警循線逮人

前天深夜11時20分許,羅、李2嫌駕駛銀色自小客車,事先以膠帶將註銷車牌黏貼在車上,前往位於大墩一街的老闆豪宅,由李某按門鈴,佯稱駕車撞壞溫姓老闆娘停放路旁的車輛,溫婦出門查看時,戴著綠色頭套及手套的羅某,即以白色布袋由後方罩住溫婦,並勒住其脖子,意圖挾持到車內。

溫婦遭挾持後拚命掙扎,並大喊救命,溫婦兒子聽到後,趕緊衝出協助母親掙脫羅嫌控制,羅嫌2人見未能得逞,立即駕車往東興路方向逃逸,溫婦兒子還緊緊抓住後車門,遭拖行4、5公尺才鬆手,倉皇中,2嫌將該註銷車牌掉落現場,警方昨天清晨根據該車牌循線逮捕2嫌,訊後依擄人勒贖罪嫌送辦
該人真的是憲兵特勤退伍的嗎?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6-1-27 09:36:1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law1039 於 2006-1-27 09:27 發表
警方調查,嫌犯羅鵬巨係憲兵特種部隊退役

憲兵特種部隊...並不代表憲特
每次有憲兵退役犯案的
總是被特意報導跟憲兵有關係..
寧安 發表於 2006-1-27 10:05: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冰之饗宴 於 2006-1-27 09:36 發表
憲兵特種部隊...並不代表憲特
每次有憲兵退役犯案的
總是被特意報導跟憲兵有關係..


> 是的, 如同冰大所言; 憲兵特種部隊...並完全就是不代表憲特!!
> 國內記者的撰文; 有時並不能怪記者, 畢竟國內軍事單位眾多, 如遇特殊單位, 若非親身待過; 很難將之正確明稱敍述清楚, 不過反過來說; 既然身為記者就該實事求是, 忠實報導, 切莫囫圇吞棗, 錯誤報導, 這是記者的天職, 前一陣子; 不就有記者站在憲兵司令部前卻報導"憲兵後備司令部"...
> 回到話題; 所以上述自由時報之報導或許有其可能性(嫌犯係憲兵特種部隊退伍...), 然卻未經證實以及正確敘述, 或許也有錯誤資料的可能, 又憲兵退伍的各位學長先進們皆知; 憲兵的特種單位其實也不少, 不光是憲特而已, 或許其它有關相關報導可有較多又較完整敘述吧.
> 再如同冰大所言; 每每若有任何有關憲兵的新聞; 總是會被人拿放大鏡來看... 其實這也是正常的, 畢竟憲兵身為軍司法警察, 須具備清廉公正忠貞守法的精神, 又身雖退伍心仍忠貞, 難怪社會拿放大鏡來看, 其實只要後憲的我們依然清廉公正忠貞守法, 又他人放大鏡檢視之畏懼; 何來之有? 總之, 一日憲兵, 終生憲兵!!
LeoSheen 發表於 2006-1-27 10:05: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冰之饗宴 於 2006-1-27 09:36 發表

憲兵特種部隊...並不代表憲特
每次有憲兵退役犯案的
總是被特意報導跟憲兵有關係..



如果真的是憲特退伍…有可能﹙因為他是司機兼"保鑣"﹚,憲令部對憲特要好好要求了︰
1.法紀教育∼歹路絕不可行。
2.道德教育∼打狗都要看主人了,竟對自己老闆娘下手?
3.戰技 ∼ 天哪!連一位婦人家都搞不定?





我是來亂的
小興 發表於 2006-1-27 12:34:4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興職場的唯一隨護經驗就是前一陣子與某藝人傳出詐賭糾紛的家人,當年由警總退役軍官開設的保全公司對人身保護、勞資糾紛、兄弟爭奪財產鬩牆、建築工地保護均有其獨特的成果。出發前主管把即將出任務的2人叫到辦公室~耳提面命一番。其實那時的特種加班薪資也不多,但想完成任務的使命感是支持小興在那2週達成任務的信念。

還記得同一時期,另外有一組學長(真材實料的特勤退伍)去保護D黨周姓市議員(與市警局警員一同執勤,當時傳出有人委託道上兄弟要買下周議員的手腳)時薪是以千元計算。雖然我們2組的裝備都是一支三節警棍...。對於客戶的互動、僅只於賓主關係,決不逾越。這是當時職場的固有倫理文化,只是媒體報導的這名保鑣是什麼資歷、有啥來頭?倒是需要再去瞭解瞭解喔...

[ 本帖最後由 小興 於 2006-2-25 15:12 編輯 ]
LeoSheen 發表於 2006-1-27 12:51:5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小興 於 2006-1-27 12:34 發表
小興職場的唯一隨護經驗就是前一陣子與某藝人傳出詐賭糾紛的家人,當年由警總退役軍官開設的保全公司對人身保護、勞資糾紛、兄弟爭奪財產鬩牆、建築工地保護均有其獨特的成果。出發前主管把即將出任務的2人叫到辦 ...



聽說周姓市議員當時對隨護蠻優遇的.不知道真的假的 ?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6-1-27 12:52 編輯 ]
AI 發表於 2006-1-27 14:02:20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不是吧....我猜的...
可能是憲兵退役的吧,新聞常會搞混,或亂掛名,
像之前一個犯人陸戰隊退伍的,結果被新聞搞成陸戰兩棲退役的
M4A1變成M1A4, MP5變成MP4..... .....

軍隊常因為一個人或是新聞把名譽都給搞爛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1-28 00:41:27 | 顯示全部樓層
可以被稱為憲兵特種部隊的只有一個,
會被誤認為憲兵特種部隊的會有好幾個單位,
而被記者誤報,或是歹徒亂蓋,可能還是要看確實的服役單位才明瞭。

但不管是憲兵的哪一個單位特伍,這位後憲學長的表現,真的是很令人搖頭
hptsai 發表於 2006-1-28 03:37: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06-1-28 00:41 發表
可以被稱為憲兵特種部隊的只有一個,
會被誤認為憲兵特種部隊的會有好幾個單位,
而被記者誤報,或是歹徒亂蓋,可能還是要看確實的服役單位才明瞭。

但不管是憲兵的哪一個單位特伍,這位後憲學長的表現,真的 ...

這種人就不用再稱呼他學長了,他在犯案的當下,早已忘了自己曾是憲兵的一員
既然曾經受過軍司法警察的教育,卻又做出知法犯法的事
所以我覺得他已經喪失了當憲兵的資格
上尉連長 發表於 2006-2-2 22:29:34 | 顯示全部樓層
我認為此人應該不是憲兵的一員.如果是就太對不起憲兵了...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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