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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虐兵下士認錯 緩刑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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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發表於 2006-1-4 00:32: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9996|回覆: 16
廿三歲志願役憲兵下士副班長蔡仁欽,查到士兵抽菸,竟用橡皮筋將廿支香菸捆成一捆,命令一次抽完,還要求用煙灰加水洗臉,被軍事法院判刑一年,被告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由於他已和被害人和解,法官宣告緩刑三年。

軍事審判法,在刑法修正後,也跟著變革,第一八一條第五項規定,軍人不服高等軍事法院宣告有期徒刑以上判決者,得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惟經重新判決後,就不得再上訴。

被告蔡仁欽,為後備九○六旅憲兵排下士第一班副班長;在九十二年入伍,表現良好,奉准留營,繼續服志願役。九十三年七月中旬,查獲士兵王志峰到旅部連出公差之際,擅自抽菸。 被告憑藉其職權以外的下士官階勢力,在該單位曬衣場,將整包廿支香菸,全部拿出,用橡皮筋捆成一捆,塞入王志峰嘴中,並點燃香菸,令王志峰一次抽完,繼而將抽完的菸灰、菸蒂,一併丟入裝水的臉盆中,要求王志峰以該臉盆水洗臉,再三凌虐,違反人道,使王志峰不堪忍受。此事被監察官覃文燦少校知悉,逐一約談憲兵排弟兄,始查出上情,軍事法院一審和二審,均認定被告藉勢凌虐軍人,處以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不服,循新修正的軍事審判法,向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上訴。法官開庭調查後,認定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高雄分院的判決,並無不妥,量刑也恰當,不過被告所犯是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而且沒前科,只因一時疏於慎慮施教不當,才誤觸法網,事後已有悔意,已向被害人道歉、和解,應無再犯之虞,其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緩刑三年,以勵自新。

【轉貼自中國時報】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6-1-4 00:52:0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位學弟是報告班長看太多了是吧
施純佑 發表於 2006-1-4 02:24:59 | 顯示全部樓層
我們連部(福東)以外的單位(三大、中央電台、中山橋、...)也都是如此處理
1.整包的煙綁起來抽,再蓋上垃圾桶(燻死你)
2.塞到內務櫃裡面抽(常把櫃子弄壞)
3.泡菸草茶給你喝(一定吐)

以上是搜到煙而已,並不是偷抽菸
Morries 發表於 2006-1-4 03:07:4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施純佑 於 2006-1-4 02:24 發表
我們連部(福東)以外的單位(三大、中央電台、中山橋、...)也都是如此處理
1.整包的煙綁起來抽,再蓋上垃圾桶(燻死你)
2.塞到內務櫃裡面抽(常把櫃子弄壞)
3.泡菸草茶給你喝(一定吐)

以上是搜到煙而已,並不是 ...



地球在轉,環境會變...

唉~
合理的是要求,不合理的是磿練

現在呢?
合理的要求是兵要求部隊、兵要求國家
夏天寢室要有冷氣 冬天要有暖爐
下勤務後最好能打PS2
天氣太熱不能操室外課
阿兵哥跟不上部隊整體的訓練 不能打不能罵不能要求
講的是人權至上,不合理的要求就捅翻、捅臭你...
大夥納稅養出來的兵白拋拋幼迷迷 兵不是兵 是公子爺 服的是不願役 豪無戰力可言 保家衛國是口號 是納稅人的天方夜譚 是可憐的奢求

罷了罷了
廢了軍隊好了
將預算通通拿來發老人年金、幼童年金、看病全額補助諸如此類的...好不?

然...這樣真的行嗎?
各位看官深深的思考這個嚴重的問題吧...
Infantry 發表於 2006-1-4 08:24: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Morries 於 2006-1-4 03:07 發表
合理的是要求,不合理的是磿練

現在呢?
合理的要求是兵要求部隊、兵要求國家
夏天寢室要有冷氣 冬天要有暖爐
下勤務後最好能打PS2
天氣太熱不能操室外課
阿兵哥跟不上部隊整體的訓練 不能打不能罵不能要求
講的是人權至上,不合理的要求就捅翻、捅臭你...
...

以前我們那個時代當兵時,說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我認為,其實是把凌虐包裝成磨練罷了。因為磨練其實是加強訓練的同義詞,而把不合理的要求加諸軍人身上,必須符合加強訓練的目的,而此目的又和部隊從事任務有關。舉例言之,以前特種部隊從事之任務,均有遭受俘虜的危險,則此部隊成員接受凌虐訓練,事屬必然。反之,則無必要。

而國軍絕大多數部隊中所發生的凌虐案件,也幾乎都是因管教而生,與作戰本旨無關,反而因有凌虐降低戰力。

國軍部隊該檢討的地方太多了,訓練不足和訓練方法不對,是最大的問題。另外就是還用老觀念和老方法領導統馭部隊,以致凌虐案件時有所聞。

打罵和要求是不能劃上等號的。人權至上和部隊紀律維持也不衝突,只是兩者之間的關係沒搞清楚罷了。

[ 本帖最後由 Infantry 於 2006-1-4 08:26 編輯 ]
damon 發表於 2006-1-4 08:47:27 | 顯示全部樓層
剛入伍在中心時連上有人抽菸被抓到,
幹部奉連長指示全連於晚餐後在連集合場罰蹲,
蹲到晚點名才解散,
當時覺得菸又不是我抽的為什麼我要跟著被罰蹲;
後來回到中心抓到學兵偷抽煙就跟他們說:『全連交出一包菸(20支),不然等著大地震』,
通常他們就會想辦法自己協調交出20支煙,
想當然也知道他們不可能全部都交出來,
但至少可以減少他們的庫藏量,
其實學兵最常藏菸的地方就是在廁所的沖水馬桶的水箱,
隔一段時間去搜通常都會有所獲,
只是通常不會有人承認,
當時已經不能連座處份,
更不能泡菸茶請學兵喝了。
施純佑 發表於 2006-1-4 09:08:25 | 顯示全部樓層
當然囉!現在時空環境不同了
種種不合理的要求都會被認為不對的
每個單位都有自己的傳統及陋規
要怎麼想每個人的感覺不同
如果認真想、幾乎每一樣都不合理
我想這些對新兵要求禁煙、禁上福利社的規矩
似乎是拿來要求進入狀況的獎勵
只要做的到、做的好、就可抽菸、上福利站
我也見過不抽菸的學弟因受獎勵後才開始學抽菸
有的喜歡、有的不喜歡
不喜歡就申訴吧!
陳峰青 發表於 2006-1-4 10: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真的是【報告班長】看太多了

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

但也不要太誇張吧

人家也是父母養大的
冰之饗宴 發表於 2006-1-4 14:02:32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在我已經退伍多年
該有的訓練、磨練也都經歷過且平安退伍了

現在的兵真的太好命了
把軍隊當作夏令營
氣溫太高不能操課,體能不行不能強迫
不可不當管教,也不可以禁假扣假
之前還有人投書立委,站哨太多了(三日一夜)
真搞不懂,他們到底是不是在當兵?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5 18:16:0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樣的部隊有戰力嗎?
幹部不能管兵了?
那養兵作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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