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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法修法 檢憲組合辦案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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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rvivor 發表於 2013-8-13 21:59:1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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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審法修法 檢憲組合辦案大增

中央社 – 2013年8月13日 下午8:11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15日生效,資深檢察官今天指出,除了檢察官工作量增加,未來傾向指揮憲兵來調查及辦理軍方案件。
總統府今天正式刊登公報公布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府方人士說,公布後3天起正式生效,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15日起實施。未來現役軍人在承平時期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包括凌虐部屬、阻撓部屬陳情、殺人、性侵、竊盜等罪,都由一般司法機關處理。
資深檢察官指出,修法上路後,檢察官偵辦、執行及相驗等的工作量增加,相對的,同樣是軍人身分的憲兵工作量也將會增加,但憲兵人力近年減少,勢必未來得募集新人。
檢察官說,試想一下,若軍營發生命案,第一時間檢察官除了與法醫一同相驗遺體之外,指揮「司法警察」到現場蒐集相關證據、訊問相關人員以及進行鑑識等情況,誰比較適合擔任「司法警察」職務?是轄區分局偵查隊?調查官?還是憲兵呢?這個答案,當然是憲兵啊。
他說,指揮憲兵辦案優點不少,例如,因為他們是軍人身分,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動作確實,身材又精壯,因此在逮捕人犯時,迅速又確實,完全不馬虎,此外,別以為只有刑事局及調查局才有鑑識中心,憲兵單位也有。
另一名資深檢察官說,以前在掃毒及掃黃以及掃蕩職業賭場時,最喜歡指揮憲兵,因為這類型的案件常與轄區警方風紀有關,最怕警方與嫌疑人勾結,若是通風報信,案子就很難辦了,但是指揮憲兵,就可避免這些問題。1020813
引用自:http://tw.news.yahoo.com/%E8%BB% ... 2%9E-121111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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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審判法修訂後,我們憲兵的重要性又被提出來,但是檢察官的意見,*那一塊布*看得見嗎?不停前進的裁軍腳步能在憲兵單位停下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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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致華 發表於 2013-8-13 23:35:06 | 顯示全部樓層
這篇新聞也驗證我在另一篇軍審法修正後的文章中所提到的
憲兵的任務勢必會因軍審法修正而有所調整
只是:哨長提到了重點,國防部是否願意因此增加:非戰鬥員額的擴編
軍法機關與組織,會因軍審法的修正而大大的改編
且國防部在立院軍審法修正時,並未強力主張國防部的態度
只一昧的順應民粹全然的啞巴,或許國防部利用民粹,順勢閹了另一個非戰鬥員額編制
這個國防部法律司的司長中將,檢察長少將...這一砍,幾個將軍缺又回歸到戰鬥部隊
我很悲觀的認為,除非國防部真的有心,也願意支持軍方協辦的角色
否則憲兵員額擴編的想法,絕對很難~因為憲兵自己募兵成績都非常難看
還能寄望國防部多給兵力嗎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8-14 00:16:4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副哨 張致華 的帖子

小弟認為國防部不可能因此而增加憲兵的員額,軍審法改普通法院偵辦,除非憲兵的出路是因此軍職司法警察,與公職司法警察能在訓練、執勤、觀念等方面逐漸融合,甚至一定年資的憲兵可轉警察,或考警察有加分。否則對一般老百姓而言,並不會有多大的誘因。
對於檢察官而言,只要搜索軍營有憲兵助威,撐場面。就算憲兵在偵訊、偵查等方面不太行,還是可以指揮刑警做後續的偵查動作。
痴人 發表於 2013-8-14 07:48:58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認為
因為軍檢與軍法官已被「修」掉了
但是
國防大學的法律系學生招生名額仍在
以後這些法律軍費生下部隊
以往掛天平兵科的
未來改掛憲科的比例應該會增加

所以
日後憲科正期生可能的來源
戰鬥類來自陸官
司法類來自國防
咱們拭目以待~~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3-8-14 09:21:1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4哨 痴人 的帖子

這跟小弟猜想的一樣,因為刑事訴訟法等規定憲兵隊憲兵為司法警察身分,並沒有規定一定要憲兵兵科。
所有軍法官等員額說不定有部分會併到憲兵隊來,部份擔任各單位的法律事務官,部份優退,兩百多人就解決完了。
bbck133 發表於 2013-8-14 23:24:14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我的看法是
依現行法律  檢察官有權可以指揮憲兵隊長 但是那都是槍口對外的狀況下 如掃黃掃黑
但是檢察官 和國防部哪一個是才是憲兵真正的大老闆?
如果槍口改對內 真的有辦法做到公平嗎?還是最後兩邊都得罪了 裡外不是人
憲兵真的要在國防部之下?這也是可以思考的問題
張致華 發表於 2013-8-15 13:57:35 | 顯示全部樓層
按照咱們國防部高階將領的思維來判斷
八成又會出現:憲兵不務正業的說法與想法
洪案不也證明多數部隊幹部對於法令的想法~有所不同見解
且軍法教育也幾乎在談論,陸海空軍刑法的相關案例
鮮少有相關陸海空軍懲罰法的案例宣導,才肇生後續問題

國防大學法律系更不能因軍審法修正而廢系,更應該善用資源
各旅聯隊艦隊指揮部可設立法律組,協助單位法律諮詢與法律教育
免得日後一堆"白目"的人動不動就提告部隊的舉措
也可灌輸這些日後有機會成為軍方領導人法律的概念與相關制度
擺除(法律人)視軍人為武夫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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