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雙喜先生的「我國憲兵在社會治安議題之角色扮演」,無法聯結。照網路資料看,鄒先生是政戰學校畢業,曾在憲兵單位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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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o# }1 k0 `+ J2 F$ Y至於那位台北市警察局督察員提及的「憲兵精粹案對警力派遣之影響與作為」,如果僅從長程人事成本考量,不知利弊為何?0 B: g. M7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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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憲兵精粹案,以憲兵總員額的角度看,實質結果就是裁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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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維護總統特勤安全的人力需求是100人,而原來憲兵單位占50人,經過精粹案之後,憲兵只能提供30員人力,短缺的20員,如果由警方來填補,在人事成本上,一名擔任警員(官)的薪資,絕對超過義務役的憲兵士兵或士官,如果將來憲兵全部改成志願役,或許仍較警員(官)人事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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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I+ F$ O: a2 x! ~同理,在維護各類治安任務所需人力不變的大前提下,憲兵裁減員額之後,勢必由其它治安單位的人力來填補,例如警政署、海巡署、調查局、特勤中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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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原來屬於國防部的人力和預算,被裁掉之後,實質上由其它治安單位接收。就好比在玩大風吹的遊戲一樣。在上位者的算盤不知是怎麼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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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6 k: M: r: C所謂「憲兵精粹案對警力派遣之影響與作為」,小弟粗淺的解讀就是,憲兵的人少了,警方要多派人手啦。5 @* k# b0 B# \+ z$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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