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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CHOU 發表於 2012-6-12 18:32:4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009|回覆: 8
各位學長晚安
警備兵忠愛202梯報到
中警部橋隧401連
支援后里馬場主任駕駛
於民國80年退
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20多年了,在后里服役這段期間,因當了主任駕駛,且單位有個特殊任務,就寒暑假要帶領救國團的騎射隊。
有天主任突然問我對『馬』有沒有興趣,我立刻說有。
結果主任就派我去支援,任務是假日駕駛馬車,載遊客在馬場內遊園。
果真是『駕駛』。
時間過得真快,已經二十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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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 1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LeoSheen + 2 + 1 當兵也可以當馬伕不加你分怎行
d61103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asun + 1
lswjit + 5 歡迎警備兵弟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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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發表於 2012-6-12 20:00:4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ROBERTCHOU 於 2012-6-12 18:32 發表
各位學長晚安
警備兵忠愛202梯報到
中警部橋隧401連
支援后里馬場主任駕駛
於民國80年退
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20多年了,在后里服役這段期間,因當了主任駕駛,且單位有個特殊任務,就寒暑假要帶領救國團的騎射 ...

歡迎robert兄:
小弟從前讀書時曾經去后里馬場騎過馬,那真是個好地方。
不知您有沒有聽馬場主任說過,為什麼馬場會歸警總管呢?

401連是很硬斗的單位喲,您當初被選去支援馬場,可能可以另外寫一篇故事。
您退伍時,是回401連領退伍令,還是在后里就地解散?
155262 發表於 2012-6-12 20:16: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12-6-12 20:00 發表

歡迎robert兄:
小弟從前讀書時曾經去后里馬場騎過馬,那真是個好地方。
不知您有沒有聽馬場主任說過,為什麼馬場會歸警總管呢?

401連是很硬斗的單位喲,您當初被選去支援馬場,可能可以另外寫一篇故事。
...
大家都說當年警總是包山包海!但實情是該做、要做、必須做!卻吃力不討好的事;沒人要幹的事!就通通丟給警總。為警總說一句公道話!
LeoSheen 發表於 2012-6-13 00:14: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ROBERTCHOU 於 2012-6-12 18:32 發表
各位學長晚安
警備兵忠愛202梯報到
中警部橋隧401連
支援后里馬場主任駕駛
於民國80年退
時間過得真快,一轉眼20多年了,在后里服役這段期間,因當了主任駕駛,且單位有個特殊任務,就寒暑假要帶領救國團的騎射 ...

(....任務是假日駕駛馬車)
真好,
當兵還可以當馬伕。

警總任務還真多,
除了管應召員,還有馬伕,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12-6-13 00:17 編輯 ]
byronliao 發表於 2012-6-13 01:56:39 | 顯示全部樓層

后里馬場相關文件

這是台中后里相關的人文調查文件,其中一段記載后里馬場前世與今生
壹、日據時期
后里馬場當時稱之台中州立后里產馬牧場,為苗圃繁殖場與七星農場,日本在發動東南亞戰爭前,當時為配合台灣總督府二次馬政計劃,創立台中州立后里產馬牧場,由台灣總督府殖產管理所屬之后里蔗苗養成所內之七星農場中,縱貫鐵路以東,北至牛稠坑小溪,南至七星山一為牧場用地。
一、從昭和十一年(1936 年)起,三十年內完成計劃。第一期十年,第二期為二十年。
二、需要的馬數,以八十一萬匹為目標。
三、殖養的馬匹,應具有耐熱性,且持久力強。
四、獎勵台灣全島實施。
五、第一期的種壯馬目標為五十六匹。

貳、光復時期
民國三十四年光復由台中縣政府接管,台中縣政府在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以府民地字第13120 號批租台中縣農會共四十年並訂立租約。台中縣農會由三十六年至四十年,經營五年。

參、軍管時期
民國四十年十二月間國防部基於國防需要,於民國四十年六月一日由聯合勤務總司令所屬,聯勤台灣種馬牧場與台中縣農會簽約撥用。軍方使用,聯勤台灣種馬牧場於四十一年五月成立,早期原僅限於改良馬匹品種、繁殖軍種、延續國家馬政為目的。
以育種、飼養、保健、調教、訓練及戰術、後勤支援為主要任務。嗣後由於騎兵在國防用途上日趨式微;且其任務已由裝甲兵及直昇飛機取代,更由於馬匹繁殖耗財費時,不合經濟效益,故國防部乃於七十一年二月二十三日以(71)雲雷字第328 號令核定自七十三年七月一日起,實行「自給自足」政策。以有限之人員、馬匹、變更經營方式,充分利用原有場地設施、增闢相關遊樂項目,藉對外開放營運收益,維持生存與發展。

沿革:
一、四十一年五月成立,隸屬聯勤總部。
二、四十四年九月改隸陸軍供應司令部。
三、四十五年三月改隸台灣省保安司令部。
四、四十七年七月改隸台灣警備總司令部。
五、八十一年八月一日起改隸軍管區司令部。
六、八十六年八月一日起交台中縣政府接管。

一、后里馬場馬匹來源:
1. 41 年接收部隊計228 匹。47 年接收砲校39 匹騾6 匹。50 年自日本購入10 匹,共計283 匹。
2. 馬匹繁殖,種公馬體型標準以本場購進約阿拉伯及盎哥阿拉伯種為標準,體高145-155 公分,毛色,黑,騮,栗三種。
3. 歷年來生產數:
41 年0 匹;42 年48 匹;43 年87 匹;44 年84 匹;45 年32 匹;46 年34 匹;47 年40匹;48 年40 匹;49 年21 匹;50 年17 匹;51 年11 匹;52 年20 匹;53 年26 匹;54年41 匹;55 年43 匹;56 年52 匹;57 年63 匹;58 年70 匹。
4. 民國63 年6 月30 日止本場成立之初,僅有母馬及幼駒百餘匹,(53 年起)22 年來繁殖幼駒897 匹。歷年來選優淘劣之原則。淘汰馬匹近700 匹流入民間,作為醫藥研究及民間動力之需。
5. 約旦名貴純種阿拉伯種馬6 匹於62 年5 月11 日進場。
6. 本場為我政府在台灣之唯一研究改良馬政機構。
7. 兩次精簡:第一次69 年11 月10 日(69)防堡字4838 號;第二次於71 年6 月30 日(71)防堡字第619 號。
8. 72 年6 月30 日馬匹99 匹;72 年辦理參加1984 年奧運選手。

二、土地方面:
1. 41 年8 月馬場原有土地208 甲;於46 年10 月27 日奉國防部(46)豐貯字第1006 號
令,撥交台糖公司158 甲;現有土地50 甲。
2. 馬場營區9.6 甲;牧草地10.6 甲;放牧區5 甲。職訓部隊、陸軍彈藥庫、眷舍用地。
3. 軍犬中心土地撥用
79 年7 月24 日辦理遷建用地。
82 年至84 年度納入計劃。
84 年2 月28 日土地11.2 公頃,由后里馬場土地撥用。

[ 本帖最後由 byronliao 於 2012-6-13 01: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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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ROBERTCHOU 發表於 2012-6-13 14:42: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12-6-12 20:00 發表

歡迎robert兄:
小弟從前讀書時曾經去后里馬場騎過馬,那真是個好地方。
不知您有沒有聽馬場主任說過,為什麼馬場會歸警總管呢?

401連是很硬斗的單位喲,您當初被選去支援馬場,可能可以另外寫一篇故事。
您退伍時,是回401連領退伍令,還是在后里就地解散?


學長好
401連在我下部隊前真的很硬斗
不過也真的是很好運,在我們202梯前的198梯學長在銜接時發生意外死亡,所以有了180度的轉變。
這篇故事有空我當然會寫出來。
401連解散前的時間約是我退伍前半年,401連原編制人員併入402連,原401連七星崗連部成后里軍犬中心,合併後的連部在義里大橋旁的鯉魚口。

合併後的402連長發覺我這個缺太爽了,就想將我調回去,另換一位原402連的兵來接,但馬場主任不準。
所以主任就到中警部去交涉,將我的缺調至台中縣團管區,所以我的編制就到了團管區,人一樣在馬場,直到退伍那天才回去團管區報到領退伍令,回去時差點找不到團管區。

我服役時的總司令是周仲南,中警部司令是湯先智,這兩位長官相信各位學長應該不陌生,且我在401連的排長竟然是掛憲兵科,期別及姓名因時間久遠忘了~~
原帖由 155262 於 2012-6-12 20:16 發表
大家都說當年警總是包山包海!但實情是該做、要做、必須做!卻吃力不討好的事;沒人要幹的事!就通通丟給警總。為警總說一句公道話!


是啊
警總本來就是包山包海,我服役時山防已經沒有了,剩橋隧及海防督導,若說七十年代左右那還真的是包山包海。

[ 本帖最後由 ROBERTCHOU 於 2012-6-13 14: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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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wjit + 5 + 1 學長有空多多上來談談您在401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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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219 發表於 2012-6-13 14:59:4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155262 於 2012-6-12 20:16 發表
大家都說當年警總是包山包海!但實情是該做、要做、必須做!卻吃力不討好的事;沒人要幹的事!就通通丟給警總。為警總說一句公道話!


學長說的沒錯;時代背景下,確實是該做、要做、必須做!
最起碼在軍政時期,國民政府撥遷來台匪牒充斥動盪時期。警總穩定了當時的政局,台灣有今天的安定,警總功不可沒。
由於匪牒的臉上,不會寫這我是匪牒,反對國民政府的積極排斥,加上少數不肖幹部濫權及霸權作為下;隨著時代的變遷,一一被提出檢討;警總成為無惡不作的罪人,確沒有人敢為當時法令條文背書,激烈的抗爭手段,成了處事程序的不二法門。
台灣在選舉為前提的變相買票風氣下,成了弱勢發聲權的社會,努力付出而成功的企業家,捐獻成了他的義務;酒駕違規造成傷殘者,可以大剌剌要求社會資源;討錢、賠錢成了每日新聞話題;台灣漸漸已經成為好吃懶做的社會,那些刻苦、耐勞、純樸,只能說是曾經。
但是說到吃力不討好,沒人要幹的事丟給警總。只能說當時警總被賦予的權力過大,全國最高情治單位,只要跟國家安全、安定有關的任務,都是警總的任務。戰馬在甲車換裝完整的過程,在後備動員前提下,它還是被用裝備。
學弟我是警總的末代幹部,當年奉命行事,在解嚴後一片論過檢討;國家要一一對社會說明交代時,我的長官說:誰叫你要做的,活該。這句公道話要怎麼說呢?
155262 發表於 2012-6-14 13:50:52 | 顯示全部樓層
在非常時期國家所行使的非常手段,是一種必要之惡的無奈!古今中外皆然;於其清算歷史,不如記取歷史的教訓,讓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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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219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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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en1219 發表於 2012-6-14 14:53:0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155262 於 2012-6-14 13:50 發表
在非常時期國家所行使的非常手段,是一種必要之惡的無奈!古今中外皆然;於其清算歷史,不如記取歷史的教訓,讓悲劇永遠不要再發生!


僅管如此,雖然學弟服役期間,遇到一些自認不平待遇而決定退役。它卻也是我個人人生中最美好回憶;如果今天在有機會讓我批上戰袍,我願意,我以他為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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