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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公平與補償,數字與圖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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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1-3-2 12:47:18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036|回覆: 9
什麼是公平?要怎樣才公平?3 i- O& x( k  e( Y* b6 g%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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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一個笑話,張三發了財,得了一百萬,他碰到好朋友李四,便說:
# U/ N% K9 T/ y) W( E$ n7 j1 z「老李,我發財得了一百萬,現在你要聽我的了吧!」
( ?* a- v0 K  I) g, O- z: i「你有一百萬,干我什麼事,我為什麼要聽你的?!」李四不以為然。
, A* k# A- [3 `+ A7 h! I  H8 k, ^; Q「那,我把這一百萬分一半給你,」張三說,「那你總該聽我的了吧?」
1 a' |  i/ M' U/ r( P7 B「你分一半給我,」李四很冷靜,「那我們的錢一樣多,我幹嘛要聽你的?」0 o- l: N, H& Q3 t4 d
「啊?」張三有點沮喪,「那我把一百萬都給你,這下你該聽我的吧?」8 L/ U) z7 R% S' X. G- W
「你把一百萬都給我了,」李四笑說,「那是你該聽我的吧!」, c$ h8 k& C* F; v6 {2 B

0 Y3 W/ I% {( J/ ?* z. J這世界上,是沒有真正的公平的。即便是 國父說立足點的公平,也是不可能的,因為地球是圓的。物不平則鳴,人不平則抗議,這是很自然的現象;作為一個領導人物,必須要了解什麼是公平,要怎樣才能彌補不公平。; t% s3 S( b% Q0 O

8 h$ t7 Q/ W# z. u3 E" b/ \每次講到公平,我都會告訴我的學生另一個故事:就是可樂飲料市場。. b! R: H; ^$ b% e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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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樂是美國第一品牌的可樂,在百事可樂崛起前,可說是市場的獨占者,市佔率達到95%以上。百事可樂出現後,可口可樂節節敗退,最後成為現在的狀況:可口可樂市佔45%,百事可樂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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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 Y9 Z2 ]7 X! Q, T8 W  c2 Z許多可口可樂的高層主管和經理,多少年來不斷的信誓旦旦,要將「往日的光榮」找回來,「恢復可口可樂的獨霸局面」,「擴展市佔率到六成」。我們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因為市場通常有「二元理論」,除非哪天政府發神經只准許一家可樂,否則自由市場的最大贏家,最多也只能佔有不到一半的局面。對於早年享有過大碗通吃的可口可樂,「這真是太不公平了」!- j  V- |9 ~# r9 M1 Z0 ]9 S" z* C

2 o/ B. k  @4 l! L& _  {6 i, ]對於可口可樂的經理人,要能夠快樂的接受事實,就要了解,所謂的公平必須是在主客觀條件下都行得通的情況下才叫公平。你要公平,誰不要?市場就這麼大,就算把餅做大,能分到的還是最多百分之百,天天貪心想要搶到市場的半數以上,只不過是癡心妄想,永遠也達不到。真正的公平,經過計算市場的現況,和每家廠牌的能量,算出來就是40-45趴,這已經是了不起的數字了,不然RC可樂(第三大品牌)搞了幾十年永遠只有7%的市佔,豈不是快要哭死了?( h5 i) ~$ r* U5 h

- W3 Z6 c/ \) F+ K: |0 d但是人總是不知足,所謂補償,絕大部分都不是在追求公平。補償除了還清不平之處,被補償的人多半還不滿足,非要對方拿出更多來,好像你斷我一隻手指,我非要砍你一雙手掌,那種心態就不切實際。補償的雙方會談不攏,多少是這種心態作祟﹔而我要是想要挑起大家的仇恨,最快的方法就是慫恿「被欺負」的一方「不要手軟,狠狠的報復回來」。( l; K1 R$ ?: \4 Q" n4 d" Y

* A, U2 @/ o$ W. J, W) M數字永遠是一種圖騰,一種神話,一種迷夢。同樣是領導者,同樣要花一樣的錢去擺平一些事情,有些人就做得漂亮;有些人就拖泥帶水。然而,這不只是付錢的人是否爽氣的問題,接受的一方也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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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7 L, _% {2 V: O記得以前那個案例,撿到錢要求「三成報償」的女大學生嗎?很多人都覺得她的行為很卑鄙。但是看看這個社會,幾乎是標準動作似的,每個人都覺得不公平,拼命要往自己口袋裡塞才算公平。! e, c7 A3 f- _1 O$ {

$ D. X8 H8 I! B, O, i1 s; s6 {教育被領導的人,這是領導者的最大挑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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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351446 發表於 2011-3-2 13:45:44 | 顯示全部樓層
當兵的抽籤分發 已經盡可能做到公平/ a) W3 [: j0 t
但下部隊後 還是很多人覺得不公平
" M8 \9 I% ^; [  K外島的返台假 那麼久才一次# R7 `0 I/ k) K& h' h, M
本島有些單位卻可以天天回家
; A5 _! n/ X1 Q+ F( V) Q4 s0 H* R有人被選入精誠連 休假還要看成績
6 M9 l7 }1 G& D; i! g3 ~有人是休假休到沒錢了 不想休假 主動留營; _& V/ C  U* w7 n
的確如菸排說的 永遠也做不到真正的公平* H4 x0 U$ n" r- \
為了選票做補償來達到假公平
* k. _& Q) {. ]6 F: S9 W  w真的是永遠吵不完
( X( c( [3 E' p9 r+ Z因為沒有真正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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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勢埔管理員 發表於 2011-3-2 17:41:0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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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1-3-2 21:56:2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南勢埔管理員 於 2011/3/2 04:41 AM 發表
# M1 o4 o, q: D% R- [9 t有點倒果為因了,現在大多數在討論的不在於結果的不公平,而是在於制度造成的立足點的不公平、出發點的不公平,是否當初立下制度的理由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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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大家可以欣然接受,社會有共識,例如清寒補助、漁業用油補貼、女性產假育嬰假生理假、殘障專用停車位、殘障手冊持有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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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造成不公平的制度,在過去有共識,但是因為環境改變,理由不再存在,因此需要檢討和改變,例如退伍考生、特種考生的優待條件,近幾十年就一直在檢討改變。
# Z$ e- t* K9 V( O+ |; U所以當然要吵,而且要永遠的吵下去,後天制度的輔助、國家資源的分配,都必須永遠處在可以檢視、檢討、調整的狀態,這不就是民主?" v4 l6 R0 W( h# T  y& {7 v- p(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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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絕大多數的農夫都變成了大富翁、住敦南豪宅,我們是要停止補貼他們的肥料、農藥、跟所得稅,還是叫抗議的人閉嘴,只因為不公平的事到處都有,何必專挑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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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 o2 a! C
是嗎?不知道這樣說的根據在哪裡,是你主觀的認定,還是有客觀的數據?什麼是「大多數在討論」的事?爲什麼我不知道你在講什麼?我相信拿我的文章去問人,大概沒有幾個能夠從文字裡看出你說的那種狀況,因為我根本沒有寫!請不要把話塞進別人嘴裡。' H, X+ A- y% D; a+ 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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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制度造成的不公平,大家可以欣然接受,社會有共識,例如清寒補助、漁業用油補貼、女性產假育嬰假生理假、殘障專用停車位、殘障手冊持有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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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不出這些制度有造成什麼不公平。這些都是弱勢團體,是因為先天不公平,因此用制度去彌補,而不是因為彌補而造成不公平,說到倒果為因,我覺得你寫的這個這比較符合定義。8 d7 X" ~; U3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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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然要吵,而且要永遠的吵下去,後天制度的輔助、國家資源的分配,都必須永遠處在可以檢視、檢討、調整的狀態,這不就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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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我同意,但是這和我寫的文字有什麼關聯,我從頭到尾都沒說過不可以檢視檢討調整。事實上,我寫作的前提就是人會去吵,會去爭取,而作為領導者必須有所準備,這和民主不民主沒什麼關係。+ T+ T& _5 z* w5 G. ]9 H;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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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絕大多數的農夫都變成了大富翁、住敦南豪宅,我們是要停止補貼他們的肥料、農藥、跟所得稅,還是叫抗議的人閉嘴,只因為不公平的事到處都有,何必專挑這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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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s* t5 d) O$ Z0 Y8 {我想,我們都知道從事農業生產的型態可能會變,當一個國家的自耕農逐漸減少,企業化經營的粗耕增加,精緻作物取代糧食作物...這些慢慢的就會讓從事農業的人(而不是你說的「農夫」)變成較為富有的族群。但是我們不必等到那一天,今天就有許多職業是「自耕農」的有錢人享有種種優惠,完全合法,這是先天制度上的?還是後天結果上的不公平?$ \  b; ]4 M! p2 S3 W

. D  f$ b) K: D' ^# A爲什麼我是開帖的人,我討論一個原則問題,根本沒有限定是哪些具體的討論,會被你說成是「倒果為因」?我只有提到人心的問題和領導者必須注意這種人心上面的特徵;不曉得你是在批評什麼。我希望你能夠看仔細了再回帖,不要第一句話就指控別人如何如何,卻發現被你指控的人其實沒犯那種毛病,倒是你自己的文字卻犯了那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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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wu 發表於 2011-3-2 23:25:43 | 顯示全部樓層
事實上國防部知道自己理虧,因為當時國防部對於陸一特的標準是學歷在高中以上,專長是通信裝甲等等特種兵科,可是事實上連國中畢業和步科也被徵召,因為國家現在沒錢,所以才精神補償,不然海空軍怎麼沒來個精神補償,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做。我不是陸一特,實在沒資格叫那些當年為國家多做一年兵役的人放棄自己的權利,很難想像比你晚服兵役,有比你早退伍,尤其在外島,可能二年都沒有返台假,那種痛苦也許有人說算了,也有人要計較,但那都是他們的權利,政府犯錯本來就是全民買單,但政府要說實話,現在國家財政困窘,沒錢補償你們,每個人給個獎牌好嗎?但是看到政府蓋蚊子館又有誰相信政府沒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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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嶼MP 發表於 2011-3-3 01:17:23 | 顯示全部樓層
"政府欠我一個道歉!"這是一位約60歲男人的心聲!?
# y- e0 [- B2 h6 O) ?' D: K1 Q當年教育、政令、、、皆要反攻大陸、、、
! Q9 A0 v  [7 Z' a台灣瀕臨戰爭而家人皆在台灣,
$ U1 b3 R; X  X1 E, \& h他的人生規劃因此、、、" I9 r1 L. w0 g/ R. b
如今、、
: A, E' O6 g( [他只要政府道歉而不要賠償,
! k( o; b; q4 B" S# K9 d8 a% P人生不能重來!
* r: l9 f7 q9 d0 V& e* m) x6 S+ m他告誡自己:不要成為小孩的累贅,
2 M* f; l2 Y* \# d                       我不要小孩跟我一樣失去自由。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1-3-3 09:32: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5哨 hcwu 的帖子 6哨 烈嶼MP 的帖子

陸一特該不該賠,要怎樣賠,相信另有帖子討論。我認為在需要補償的基礎上,領導者必須要懂得如何教育被領導的人,尤其是如何清楚定義何謂正義,何謂公平,不然天天都會遇到覺得不公的人,像是打地鼠般的,擺平一個又來一個。這絕非好的領導者所該造成的局面。" ^% _# a" N  f6 f) S% [; ~* Y; \
( w' A9 L" q5 ^( `! D, r
就像是大人知道小孩偶爾也可以吃個糖,買個玩具,但是要怎樣控制小孩,怎樣教育小孩要知足,怎樣在不傷害家庭經濟下,盡量給孩子滿足;怎樣在家庭經濟不許可下,讓孩子在無法得到物質的滿足下獲得精神的滿足,相信為人父母者也都要學習。我不認為縱容小孩予取予求是對的,同樣也不認可放縱治下職員或人民沒事就可以吵著要補償要加薪。這不只是關心不關心或是愛不愛的問題,沒人會願意為了給小孩買糖吃而把家裡的經濟給搞垮的。相信也沒人願意為了討好每個人,這裡也發錢,那裡也發年金,什麼都買單,那只有讓整個國家都給搞垮。
4 ?  H) I/ _- N  E+ h
1 M' C* a* }8 ~1 U6 {- j0 s仔細觀察,出手最大方的領導者,往往是最不用心,最希望用錢來買通的。而怎樣才能不花錢,不浪費公家資源,卻能讓人知足,這才是展現領導能力的地方。本文亦在討論此點,而非針對任何特別個案,請學長見諒!
寧安 發表於 2011-3-3 11:33:3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南勢埔管理員 於 2011-3-2 17:4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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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然要吵,而且要永遠的吵下去,後天制度的輔助、國家資源的分配,都必須永遠處在可以檢視、檢討、調整的狀態,這不就是民主?

# W9 M9 B. z/ j# v& ?' k, _2 I* O8 s* @( ~3 B6 G
民主是用吵的? 將民主如是解讀為胡亂吵, 真是一大錯誤, 汗顏汗顏... 難怪羅蘭夫人說 : "自由自由, 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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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以為 "吵" 就是一種民主的態度或行為, 那可是亂七八糟...0 y+ l7 y9 {& g; {6 C
9 R$ _3 V* v7 \2 z3 v7 b
您還是老愛到處猛吐槽, 為了吐槽而吐槽, 自己卻永遠講不出個道理, 這麼愛吵... 不過; 您開心就好, 只要不吵到他人; 小朋友您就繼續自己慢慢吵吧~
南勢埔管理員 發表於 2011-3-3 12:34:1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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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mokeyLT 發表於 2011-3-3 12:49:3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南勢埔管理員 於 2011/3/2 11:34 PM 發表
  g0 q& f! U1 k) h! b* J9 }+ I/ c我說的「倒果為因」,指的是可口可樂那個例子,45%、40%、7%這三個數字,應該是在某個時間點錄得的競爭結果(原諒我沒有去查證這些數字是否為真),但是比起這結果,個人認為更值得被關心的,是這三家被提到的飲料公司,是否同處在公平的競爭環境之中?被相同的遊戲規則所規範?至於討論市占結果是否公平,實在意義不大。用競爭的結果去證明「公平」本身之不可得云云,實為謬誤。
1 B9 Y+ @8 s- c- k$ S- F0 o; O9 h

8 R" F; d& ~) z) o6 p: c真的?對照你的原文,你的語意還真的模糊不清,看得出你在講可樂的人到底有多少???至少我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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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倒果為因了,現在大多數在討論的不在於結果的不公平,而是在於制度造成的立足點的不公平、出發點的不公平,是否當初立下制度的理由還成立?
" \6 m# `9 X0 \2 F6 e' H

# c* j2 h, \8 F我也不多說,道理自在人心。* e9 ~1 q& o6 l* `& D
" }( ]* D, d& p) F
至於數字,數字當然不會每天都一樣,但是美國可樂市場的市佔率,20年來沒有誤差過超過5個百分點。你要是覺得那樣比喻不對,謝謝指教,我會改進。
, l4 S1 ?/ N2 x& K/ H$ @/ e
( x' q% b) e- \, U9 M有時候人總會犯錯。死不認錯,還要東拉西扯找藉口掩飾自己錯誤,那種事情我是不會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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