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做過緝逃人員,但是在憲兵隊當排長,就不能不接觸這些事。也和您分享一個局外人眼中的緝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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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上的人力有限,緝逃的人數多了,連上的業務勤務人員就變少,所以要在有限的人力中挑出比較有辦法的人。連長常常和我研究人力配置,參照士官長和帶班士官的建議,板橋憲兵隊通常派出六至九名緝逃人員,包括帶班的中士副排長,一名士官,其他則以士兵為主。選擇條件包括:
" F2 l# p. p9 M5 v. @& Q1.地緣關係:住在轄區附近的最好,了解環境和交通狀況,至為重要。
2 C* t1 w3 g) G: J$ e2.頭腦反應和體能戰技:不但是執勤時用得到,同時因為長期在外緝逃,沒辦法納入正常教育訓練,所以體戰能力必須好,免得到了測驗和整訓時拖到全連成績。同時緝逃的人好像比較自由,考量到其他弟兄的士氣問題,選擇體戰能力好的大家就沒有話說。
) k( k/ o1 }0 g# C3.經驗和經濟狀況:有些緝逃人員的背景,三教九流,適合滲透或是蒐集情資。經濟狀況必須是家境小康,太有錢或是家中有困難的狀況則不考慮,因為太有錢的弟兄第一容易被佔便宜,第二也可能用金錢換得放縱,反正有錢,不需要獎金過日子,就隨便來。家中有困難的弟兄,既有可能在外吃不飽而受到嚴重影響,也有可能藉機出去打工賺錢,影響業務執行。所以這些也很重要。" }& ~- j+ m+ m6 E
4.其他因素:我們偶爾會把一兩個問題人物丟給緝逃小組去「管理」,因為在連上太黑了,出去給戰技班出身的帶班中士好好磨練一下,順便也減少在連上搞壞大家士氣的因子;只是這樣的人,也有限度,通常兩個月內調回連上,就變得很乖了。另外,選人時,責任感也很重要,太散漫的人出去是受管制的,但是真正在辦事的人都必須有很高的責任感。長相,也是很重要。通常是越不起眼的人越好;長得太忠貞,很容易被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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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3 i( B! l/ f; W( G- j ]' V1.食
^3 q0 y' W2 P1 H- |7 c沒錯,緝逃人員退伙,所以要靠自己吃飯。國家對於這些人的待遇並沒有特殊調整,所以有時我們不得不為他們著想。開始時,因為指揮部人多,我們連上編制又很滿,所以就算要剩飯給他們也有點困難;後來,實施月休七日,四分之一輪休後,反而天天有吃不完的許多剩飯剩菜,我們值星人員都會關照廚房留點下來以備不時之需。事實上,每隔幾天會在士官長寢室半夜開小伙,有些緝逃人員除跟監外,也會來加入,算是一點補償吧。
5 {. \0 [+ }5 p7 s, ]6 H3 `2.衣- ? `# c# z3 v9 z3 f
那些便服,常常多日不洗,有些人可以回家換裝,但是也有些人不是附近的居民,成為頭痛的問題。還有一位天才,秋天冷了,沒有很好的秋裝(外套太厚),竟穿著憲兵體育服的藍夾克去跟監,難怪抓不到。白目的可以。
4 x1 N }3 L- c2 l3.住
+ p; h5 |9 l' }( [# o- \緝逃人員生活其實是很辛苦的,要跟監,要行動,總不能每天按著06-22的時間活動,所以出入營區管制也比較困難。一開始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任由緝逃人員在外,甚至一個月不見蛋的人也有;穿便服,蓄髮,就是四個字「屌兒郎當」,也不知道每天去那裡了。慢慢管得多了,我才發現,他們常常跑到其中一位的家中(就在板橋),六七個壯漢睡在民居裡,雖說是士兵的家,但是對於該家庭當然也有很多負面影響,要是我,我才不願意讓那麼多臭轟轟的軍人天天跑來我家又住又拉撒又洗澡又幹嘛的。後來管制,除了跟監人員,所有人晚上要回連上就寢,納入夜間管制,坦白講,我認為這也不好,因為查案,又不是等公車,不是按時刻表來的。上級的命令,沒辦法,要管理的話,對於值星人員來說,多半是把該人員的床位全部集中,最好安置在小寢室中,以免駭人耳目。
+ ?, y5 E6 x& n1 A4.錢
, e0 e0 D. d7 M; Y. V1 P- ~錢是大問題。靠獎金,那要很會抓才行,一個逃兵好像三千元,板橋隊的配額是一個月抓兩個逃兵,而我印象中很少有哪個月超過這個數字的,還常常不足,所以那六到九個人,就算平均抓兩個,一個月才六千塊,真是見鬼,哪裡夠用。我所知道的,多半都要向家裡伸手;除開我們這些好心的幹部貼補他們一點菸酒錢,省一點吃飯錢,真是捉襟見肘。也聽說過有某隊的緝逃人員,配額夠了,就和逃兵交易,用錢換自由。我們隊上倒是沒有這種消息過。難怪後來要配置調查官,(不過我也對調查官的操守,存在很小的疑慮...不是百分之百相信。)7 X1 b: J' F, @
8 Y' h5 z5 D$ v& D( t& s績效# _7 n4 B' A/ P; _. h! f a
每個隊都有配額,記得板橋是兩點,新竹兩點,三重分隊一點半,基隆兩點,宜蘭,中和分隊,以及其他分隊好像都是一點。年代久遠,記不得那張貼在軍司法小組牆上的統計圖了,不過我記得本隊幾乎每兩個月就有一個月不足績效,要靠清查看守所及監獄來核對(有些逃員正在服刑),找到也算半點;還有,警察不喜歡逃兵,對他們績效不大,所以用刑案或是情資來換也可以,竊盜案對警方比逃兵案要受歡迎多了,大家各取所需吧。
. B/ X4 X# G+ Z績效不好,長官會罵。不知道各地憲兵隊是誰負責罵,在板橋隊,罵人的很多,副指揮官,參謀主任,情報組組長,軍司法憲兵官,105組長,都有資格把連長抓去夾蛋。後來「天地會總舵主」調來當副指揮官,就由他全權「開夾」,連長常常灰頭土臉回來重新研究緝逃;連我也不免代他去夾蛋,內容不外乎是,「多派人力」,「多加壓力」,「少給福利」等等,有沒有效,這種事情哪能寫保證書?!, d; A, |* X6 R
當然總舵主他老人家是老牌的憲兵隊調查組,他說的應該沒錯;但是我是排長,值星官,我們被教育的第一任務就是達成任務,其次就是照顧屬下的官兵,你要我禁止他們回來用餐,每個人口袋裡沒半毛錢,餓得受不了,這樣能夠抓逃兵嗎?這是很矛盾的事情。當然,站在總舵主的角度想,你要達成任務總得犧牲一些人,這點我倒是贊成的,只是誰犧牲,怎樣犧牲,很有商量的空間。( o2 ]/ @4 P. {9 H*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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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連長也有想過,當新任的排長來報到後,把我丟去緝逃,因為我在台北縣市長大,新店三峽鶯歌土城等地都很熟悉,又是軍官,又有車代步,人也還算老實聰明,應該可以增加績效。後來看看兩個學弟排長實在還不成氣候,連上業務又沒人管,所以我只好呆到退伍都沒機會去抓逃兵。今天趁這一帖說說我的感想,希望不要見笑。$ e+ C& `% x6 U"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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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要講板橋隊緝逃,要聽會員「jazz」學長(a122b357)的啦!呼叫jazz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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