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空軍] 電擊淹水吞砂 三兵遭酷刑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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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8009855 發表於 2010-5-15 11:44:0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6哨學長

憲調處是在司令部裡,下轄各憲調組!!

憲調處→憲調組!

希望有幫學長解惑到!
pcy 發表於 2010-5-15 11:58:16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是記者筆誤吧. 文裡有提到205. 指揮部或地區憲兵隊只是調查組的編制.
chrishuang 發表於 2010-5-15 12:58:5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0哨 33332210 的帖子

報告後憲論壇南霸天-光哥

金典酒店管理長目前應該不是柯仲慶上校
因為金典我必須經常報到(電腦機房定期維護服務)
所以該公司各管理階層主管還有點熟識(最熟的還是EDP老大)

以上報告完畢
武定原 發表於 2010-5-15 18:40:2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1哨 0928009855 的帖子

報告學長:
不好意思!這個單位是從何時開始的呀!小弟服役期間掌管各地區調查組的不是這單位唷!至少84年以前不是這單位在管理我們的
pcy 發表於 2010-5-15 19:26:5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4哨 武定原 的帖子

憲令部跟調查組有關係的, 應該只有情報處跟警務處. 應該是這樣吧? 也說不定組職有重整過也不一定.
寧安 發表於 2010-5-15 19:35:12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個事件; 目前社會上一面倒是在檢討當年空軍的反情隊如何造假之可惡... 可能連監委在糾舉時也只在乎是否三日的偵查是否瑕疵及有否刑求, 但是否忘了一件事...

是誰授權非軍法警察從事軍事檢調??

當年的空軍反情隊要不是得到空軍作戰司令的指示令下; 那能關起空軍大門甚而不讓正牌軍法警察憲兵來介入調查?

當年的空軍作戰司令可以在指揮部裡這麼指示下令嗎? 空軍總部許可這件事? 國防部又默認這件事? 由總統任命的國防部長及空軍總司令為何能以隻手遮天?

因為後台硬嘛... 當年有總統罩著; 國防部就橫著走, 空軍總部就關起門來搞, 空軍作戰指揮部就搖擺得不得了, 空軍反情隊就成了空軍關起門後的... 天下第一祕密空軍警察了??

笑死人了... 當年若沒有這一連串的 "老闆" 指示及 "老闆" 有後台在當靠山, 當年的空軍反情隊何以能夠隻手遮天?? 最後還是因為憲兵205指揮部憲調組在移送階段; 才得以接觸到案件核心, 而對空軍反情隊的行為產生了高度懷疑, 以及真實嫌犯因為偷了彈而沒有槍好去搶銀行; 而再行搶空軍哨兵步槍, 而被哨兵認出是已退伍的營長駕駛, 而不再向空軍反情隊舉報, 而是向憲兵205指揮部憲調組舉報, 全案才得以翻案, 終於爆出空軍這麼天大的醜聞... 三士兵得以回到清白...

這一連串的 "老闆" 錯誤指示及挺到底皆因 "後台硬"; 所以造成了一開始的空軍關門自己違法搞軍法調查, 監委大人們... 應該從那一位長官指示空軍反情隊 "違法" 行為來追究起吧... 再來應該要採 "連坐法" 往上追訴所有長官, 甚至不惜要追訴到最高後台首長, 因為是他任命的這一連串 "違法" 軍人...

應由這事件根本從一開始由空軍反情隊偵查本身就是違法而糾舉並彈核當年的空軍官長; 而全案之紀錄皆違法而廢止, 進而重審並加重追訴當年空軍及國防部及國防部以上之官長, 而非卡在這件本來就是違法的偵查紀錄上, 而還要申請什麼非常上訴不非常上訴... 還要看空軍軍事庭接不接受?! 笑死人了... 整個事件在當年的空軍本來就是違法; 為何不從這點切入來廢止錯誤的偵察紀錄?? 那麼當年的空軍反情隊刑求三兵就是嚴重越權瀆職並犯重傷害了, 而不是空軍的小瑕疵罷了... 對吧?!

還要等什麼軍事庭的要求; 若無新事證則不接受重新調查... 這不是擺明了官官相護嗎? 一開始就始於當年空軍錯誤的指揮邏輯而導致了錯誤的結果, 而且... 國防部竟回絕監察院的介入?! 國防部比監察院還大?! 應該是要直接彈劾並法辦當年一連串錯誤的空軍指揮官長們, 並廢止這無厘頭的事件紀錄, 不只是要追查當年的空軍反情隊, 更要同步追訴授權指令的官長們才是, 因為那些下指令的官長們才是一切罪惡的源頭.

請監委大人及軍司法檢調單位大人們; 要明察秋毫哇... 要毋忹毋縱哇... 也要; 更要追查上訴並連座當年這一連串的官長 "老闆" 且是到底不惜動搖國本; 追訴所有首長全部到案吶... 不是只查當年空軍反情隊耶~ 不然只查有否刑求還要行上訴並等空軍軍事庭的接受與否; 反而像是認同了當年空軍的一連串官長的違法指令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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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y 發表於 2010-5-16 12:28: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哨 chrishuang 的帖子

刑求?柯仲慶:有違法早揭發
2010-05-16 中國時報 【陳凱勛卅台中報導】
     疑遭刑求才認下性侵女童案的江國慶,曾在寫給父親的信中,指稱前反情報總隊上校柯仲慶,曾拿電擊棒對他刑求。目前從事飯店業的柯仲慶指稱,當初是循規蹈矩辦案,若有違法,經過冗長的調查程序,早被揭發出來。

     柯仲慶目前擔任一家大型連鎖飯店總管理長。柯仲慶表示,當初偵辦江國慶案件,是全國矚目大案,因此從頭到尾,都是循規蹈矩合法辦案,認為是所有案件裡頭,辦得最完美的。

     柯仲慶在辦理江國慶一案之前,也曾辦過空軍桃園基地指揮部彈藥失竊案,據監察院另件提出的糾正案指出,柯仲慶的屬下、前反情報總隊少校梁玉樹坦承,先對三名可能涉案的士兵分別進行毆打、以頭浸水、冰塊冰下體等刑求後,又接受柯仲慶指示,將三嫌帶到墓地,恐嚇活埋希望套出供詞。

     對此,柯仲慶表示只對江案表示意見,而且表白,不願再接受採訪,接下來就不願再接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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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看看. 應該是在台中沒錯.
楊壹傑 發表於 2010-5-16 17:18:2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3哨 chrishuang 的帖子

老克學長你好:

一、想請問文內有提到經常至「日華金典」維修設備,請問是大概是多玖的情事了,目前很肯定柯0 0 是任職於日華金典正確無誤,也是學第 以前任職於飯店的長官。

二、機房是屬資訊站負責的範圍,是顧問,阿誠、小鑫工程師,還有一位胖胖戴眼鏡的副理四人所負責的部門。
chrishuang 發表於 2010-5-16 18:39:21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8哨 楊壹傑 的帖子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3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SmokeyLT 發表於 2010-5-16 19:24: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pcy 於 2010/5/14 07:58 PM 發表
應該是記者筆誤吧. 文裡有提到205. 指揮部或地區憲兵隊只是調查組的編制.


205指揮部應該是105調查組,不過裁掉了吧...桃園憲兵隊是106組,應該也裁了。

從前各憲兵隊常是以調查組長為隊長,例如以前桃園隊的隊長就是106組組長﹔分隊通常由營長或連長擔任分隊長,例如以前大溪分隊分隊長就是營長,而中和分隊分隊長就是連長;指揮部是由指揮官當隊長;有些偏遠地區則是營長直接當隊長,我印象中花蓮隊好像是營長兼隊長。

現在好像沒有這麼亂,(因為現在的憲兵隊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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