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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飯店夜召女中尉 少將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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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發表於 2008-2-1 08:59:3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203|回覆: 8
以下這則新聞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有幾點:

1.本案並非當事人主動舉報,而是「監察、保防」單位主
  動通報查處。如果報導屬實,這是監察保防單位今年元
  月一日起回歸政戰系統後,辦的第一件「大案」,而且
  辦的是「自家人」。

2.該女中尉在赴飯店見少將,該單位同僚當時曾在飯店樓
  下等候,並多次去電確認安全。這種同袍之情實在值得
  表揚,如果這種同事多一點,可能類似案件會少很多。

3.該少將此次是到花蓮所屬單位「督導」,另外還有媒體
  報導,當晚他與部屬餐敘時已喝了不少酒云云。上級到
  下級單位「督導」,很多人都遇過,而督導之後的宴飲
  也常常少不了,這種軍中的習慣實在應該好好檢討。另
  外,所謂「一督就倒」,不過這回倒的是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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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1.31
飯店夜召女中尉 少將丟官
吳明杰卅台北報導
據指出,原聯勤司令部政戰副主任陳世團少將,月前赴花
蓮聯勤第二後勤指揮部督導期間,私約該單位一名女性中
尉政戰官,在深夜到住宿的美崙飯店房間內「諄諄教誨」
,儘管該名女中尉強調並未受到長官性騷擾,但軍方認為
,陳世團已違反兩性平權規範,因此將其記兩大過處分,
陳世團並已打報告將在二月一日退伍。

據了解,該名女中尉因負責陳世團這次聯勤花東單位政戰
業務的督導行程安排,必須陪同這名長官,雙方過去素未
謀面。軍方說,可能因為這名女軍官剛從學校畢業不久,
對長官的約見當成是「命令」,居然就同意一個人前往飯
店房間赴約,還好她有向單位報備。

據軍方調查,女軍官事後表示,陳世團並未對她有任何不
軌的舉動,兩人在肢體上也沒有任何碰觸,長官只是覺得
她表現不錯,由於這名女中尉是政戰學校社工系畢業,陳
世團還鼓勵她繼續報考研究所深造,沒有任何不當或涉及
性騷擾的用語。

據了解,由於陳世團在與該單位餐敘時,席間已喝了不少
酒,因此女軍官赴約時,單位同僚擔心發生不測,也有人
陪同在飯店外等候,期間還多次打電話給女軍官確認安全
,女中尉約在十點進入飯店後,一直待到深夜十一點才離
去。

據指出,此案並非由當事人的女軍官所投訴,而是單位監
察和保防系統主動通報查處。

陳世團在軍中的人評會為自己喊冤,強調把這名女軍官當
成自己女兒看待,只是想勉勵她,但這項說詞不被政戰高
層接受,陳世團在會中被批不願面對事實,說詞避重就輕
,最後決議將陳世團記兩大過並調職處分。

軍方強調,就算沒有發生性騷擾或性侵害的事實,以陳世
團的少將身分,絕對不宜在非公務時間,私下約談女軍官
,而且地點還是在飯店,無論是在時間或地點都相當不妥


據指出,目前這名女軍官已暫時被軍方調離單位到北部受
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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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主題請見小弟拙作: 保防監察重回政戰體系

[ 本帖最後由 asun 於 2008-2-1 09:05 編輯 ]
GVMonkey 發表於 2008-2-1 10:28:1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08-2-1 08:59 發表
以下這則新聞引起我注意的地方有幾點:

1.本案並非當事人主動舉報,而是「監察、保防」單位主
  動通報查處。如果報導屬實,這是監察保防單位今年元
  月一日起回歸政戰系統後,辦的第一件「大案」,而且
  辦 ...

不管事情是誰對誰錯............
"據指出,此案並非由當事人的女軍官所投訴,而是單位監
察和保防系統主動通報查處。"
這一點 若屬實 我覺得 政戰體系真的給人的感覺 就是"捅來捅去"及"踩著別人的頭爬上去"
(當今或許都是來這一套 但感覺上政戰體系更甚)
(當年我們POA被保防官也給擺了一道)
當然 主動動調查 非壞事 只是感覺 該將官有被陰的感覺............
個人陋見........

[ 本帖最後由 GVMonkey 於 2008-2-1 11:01 編輯 ]
光裕 發表於 2008-2-1 10:3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asun 的帖子

國軍到底怎麼了??
從低階軍官到高階軍官都出包.
軍人的本質蕩然無存, 希望這只是少數害群之馬!
evan3833 發表於 2008-2-1 11:41:1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少將至少50好幾歲以上
而這女中尉不過20幾歲
但看起來此少將腦袋是”空空”的
而這女中尉是聰明且潔身自愛的
晚上沒事把人叫去飯店共處一室是很難說服大眾的
那個時間..那個地點不能談?
部隊或飯店大廳也都可以談事情不是?
就偏偏選在深夜房間裡談?

我為何說女中尉是聰明的
因為
赴約前女中尉就向她上級長官報備此事
赴約時又有人在樓下等候並隨時以手機連絡她
這也許是她部隊長官的安排
但至少做了正確的防範措施
事情爆發出來後
證明女軍官的處理程序是正確的
所以她沒事(反之也很難解釋)
少將因此而丟官
裡子面子盡輸矣
而且
還可能被當成教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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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7 發表於 2008-2-1 11:51:58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這少將的行為不當,但事後確實是也沒發生什麼事,而且如果真的事後如果只是像他事後所言,沒發生什麼事的話,行政處分應該就足夠了,丟了官就真的有點不合比例原則,因為工作還是屬基本人權的一部分,犯了行政上的錯而喪失工作權,真的不是很恰當的感覺,且讓人感覺部隊還是有派係人馬的問題,而監察、保防體係更讓人覺的有東廠的感覺,似乎以凌駕在人事部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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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sun 發表於 2008-2-1 11:59:1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van3833 於 2008-2-1 11:41 發表
這少將至少50好幾歲以上
而這女中尉不過20幾歲
但看起來此少將腦袋是”空空”的
而這女中尉是聰明且潔身自愛的
晚上沒事把人叫去飯店共處一室是很難說服大眾的
那個時間..那個地點不能談?
部隊或飯店大廳也都可 ...


剛才查了一下,陳世團曾任總政戰局文宣政教處長、金防部政戰主任。
以過去的例子來看,金防部政戰主任是當紅的位子之一,任滿後多半升任各軍種的政戰主任,但他卻被調任聯勤副主任。這或許透露出了些許訊息吧。
ilove510 發表於 2008-2-1 12:36:25 | 顯示全部樓層
學弟在服役期間就一直加強宣導兩性平權...
因為部隊的女性官兵日益增加 所以就一直強調..
幾乎每個禮拜莒光日電視都會來一段...
不論官兵 男與女只要在房間單獨相處又關上門
就可以兩違反性平權規範辦人了.
現在有什麼事都要在公共場合或有人的地方討論!!
wenrin 發表於 2008-2-1 19:01:07 | 顯示全部樓層
"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

走過別人的瓜田,鞋子鬆了,千萬別蹲下身子來穿整鞋子,為什麼 ? 還不就是怕別人以為你在挖瓜田裡的瓜...

經過別人種的李樹下,帽子歪了,也千萬別去動帽子整理帽子,為什麼 ? 還不就是怕別人以為你的手在採李樹上的李子...

這位少將軍官顯然沒記住上面這些話,發生了這件事,想要在程序上以及實質上解釋什麼都很困難了,為什麼 ? 沒為什麼,只因為,對方是年輕的異性,只因為對方是職務階級都比你低的軍官,對方是深夜被你要求進入你的房間,甚至是...對方是...有備而來 !

一年多前(一段時日了吧),有位法界的高官也是帶了一位女性進入旅館上廁所,這廁所一上就上了70分鐘,就為了這說長不長,說短不短,甚至永遠說不清楚的70分鐘,一世清名也染下污墨,70分鐘...不...應該是說...一個行動就敗掉名譽,這值不值得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古人教導後人所謂: "謹言慎行" 還是有它一定道理的,至少它讓你行得正,坐得穩,要把事情做的天衣無縫,不讓人說半句話,還真要有點本領呢 !

自己覺得自己有本事了再去犯罪,沒本事...就安分守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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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08-2-1 22:06: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sun 於 2008-2-1 08:59 AM 發表
該名女中尉......剛從學校畢業不久......

小弟想在此確定一下:

現在軍校畢業生是以少尉任官∼沒錯吧!

報紙寫的「剛從學校畢業不久」∼距今最少也應有一年半了吧!
(以六月畢業來說∼還是軍校畢業月份與一般院校不同?)

不是要先以少尉任官「一年」後才得以升中尉嗎?
記者寫的「畢業不久」∼不知會不會讓人以為是才剛畢業的?

不過這樣看來∼這位年輕女軍官的做為還真的很得體,
部隊長官也很關心她∼才讓這件事不再延燒到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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