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槍決勤務(四):! S. }0 x* S: q6 v3 n7 e
七十年十二月九日凌晨六點槍響日子終於來到,連上在凌晨四點吹起床號,弟兄們著裝、領武器用完簡單早餐後,連集合場集合經連長勤務指示後,四分之三中卡前往各分遣單位載支援弟兄,三位槍手上吉普車與連長同車,其餘弟兄上二噸半大卡,出發往目的地_鵲山戰車靶場,到達目的地後連長下車指揮勤務部署,我們三位仍留車上未下車,師長和長官們和觀摩師各單位弟兄也陸續到場,時間一分一秒流失,終於見到押囚車來到,按計劃是囚車直接開到執行現場,竟然好死不死在我們吉普車前故障,我們三人見此況趕緊用大盤帽遮臉,不與死囚犯打照面,死囚犯就和兩位位押解弟兄用步行到執行場,見他們走到時我們三位一字排開往執行場走去,見書記官用照相機拍攝死囚犯正、後、左、右面照片後,再一次驗明正身後以一黑布條蒙眼命死囚犯跪下,在死囚犯跪下前有其營上所鋪設一層砂和一床棉被,我們三位也到其身後約兩步距離停下等級時間到,時間一到師長判官筆往地下一扔,師軍法官即命開槍,我們三人同時往前跨一步並同出槍瞄準死囚犯背部圓圈點(心臟部位),即由中間槍手我同學開槍,聽到死囚犯一聲慘叫,整個人往前撲倒,開完槍後現場數佰人均鴉雀無聲,只聽到一陣陣的風聲,死囚犯因痛苦兩腳一直在地下磨蹭,也沒有聽到他痛苦的聲音,大約經過數分鐘後,軍法官命再補一槍,我同學往前再開一槍,開完槍後見死囚犯兩腳抽續抖動後停止,經現場醫官驗證後證明死囚犯已死亡,軍法官轉向師長處,用右手劃出三個圓圈後,師長和長官們和觀摩師各單位弟兄也離席,我們三人掏出身上所帶兩個銅板,往地下一扔口中唸出死囚犯姓名要他一路好走往出口走去,在出口處該營營長備妥三包紅包,我們領到後頭也不回往吉普車走去,到車後三個人各點上一跟香煙,未交談等候連上弟兄撤哨,等所有弟兄到達後離開鵲山戰車靶場,未尋原路回連上,先轉向金東陽宅、沙美方向,後轉向金中經小徑、成功、夏興、漁村回到山外連上,回到連上後命弟兄繳好武器卸裝盥洗後,要出去吃早點的到安全士官處集合,我們三人用金、炮、燭祭拜三支執法槍後,先擺放安全士官處,即去沐浴更衣後帶弟兄去山外街上吃早點,把三人領到的紅包花到一文不剩.................................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