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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七十八年結束中警部銜接教育歸建到臺中警備分區,沒多久又因為支援靖廬的學長們人事上的調動問題,所以調到警備所去。調到警備所沒多久,就因為遇到六四天安門事件,所有國軍部隊都充滿了打仗可能的緊張氣氛。: Z% c3 ~% O, G% {+ O( y ^8 x
* J4 J# I- F# K& X# D# v* u- f! U, c可能是在這場混亂之中,有些什麼人或什麼問題發生,我從出中心後一直到警備所這幾月期間通通都沒領到薪餉。問題還不止這個,指揮部說沒有我的餉冊等資料所以沒辦法發,地區司令部又通知要催繳銜接教育期間的主副食費,然後駐地因為是搭伙(早先是與陸軍海防營,後來換臺中港憲兵隊)必須要給對方行政搭伙的主副食費,然後又因為六四停休戰備沒辦法回家,駐地又沒有郵政信箱收信,所以也沒辦法請家人寄錢過來。電話?別傻了,部隊中的管制不能打長途。外出打?菜鳥不准離營(警備所)。向其他人借?那時期警備所就只有所長跟我一官一兵,他又常常外出開會不在,剛下部隊怕官怕的要死怎敢開口。 l5 t0 x' ]- ]7 O6 \0 b: V8 n
& C9 i5 @$ z3 _% F5 e" {; Q如果遇到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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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遇到隔壁臺中港憲兵隊的陳廣正連長,閒聊後知道我的狀況,就告訴我去放話,就說要告預財官貪瀆。因為部隊不論什麼情形扣糧扣餉是很嚴重的事情,會引起兵變的,所以法條上是非常嚴格的規定。所以就照他建議去做,果然沒多久問題就解決了。上頭講了一些很扯的理由,反正大意就是:中間沒有任何問題,因為這陣子很忙又混亂,加上我又調動幾個單位,所以找不到我(?),錢不能撥補下來,所以就先幫我存到國軍的帳簿裡.....1 e6 }8 E" z8 t, y- P. D- O
4 m1 @+ ^! {' a& a, E; @6 K; g錢下來就好,理由就當個笑話聽聽。很久以後聽大概知情的軍官透漏部分,當初那筆錢是有被挪去他用,想說等到 XXX 再回補,至於那個 XXX 是什麼,是買股票還是什麼,他就不願意多講了,因為事情已過去很久就說別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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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g: i Y, l5 [當年,一個二兵一個月薪俸也不過才兩千七百元,這要也要凹啊?4 i3 `$ {- q4 ~( Z$ z# m4 b8 E( \
不知道有沒有學長或是學弟碰過類似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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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G192 於 2006-10-20 14:5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