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閒聊討論] 我們的社會到底是怎麼了

[複製連結]
sp01361 發表於 2010-9-14 21:22:26 | 顯示全部樓層
由拾金不還進而強索報酬一事,終於讓我大開眼界了.
以往大都只聞拾金者不求任何回報,而今此一拾金不還者竟還是一名大學生,還是法律系的學生,可能在她眼中金錢勝過一切,勝過親情友情,我在猜想,她可能也是沒什麼朋友或親近之人吧!
她雖可恨,但我覺得她更可憐,
可恨的是,拾金不還進而強索報酬,藉自己習得皮毛之法.來玩弄人性,
但更可憐的是,她的人性已迷失 ,心性已被利慾矇閉了,自己被自己給玩死了,
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HADES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0-9-14 22:2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認為其實「拾金要錢、扣錢不還」,和前幾天的鳳山隊王姓分隊長拾機勒索的本質都是一樣。都是道德方面有問題,都存著僥倖的心態,想說沒人看到姑且一試。
從小的方面來講,就像小弟在夜深人靜沒人的時候會闖紅燈。大的方面來講,就是有機會沒人發現就撈一把賭看看。其實說到底都是道德的問題,是教育的問題。
以前我們有公民與道德、生活與倫理的課程,雖然很八股,學了也不見得會照做,也不可能唸唸就變成聖人。但至少有潛移默化的功能,有教育的意義。
拾金不昧、博愛座讓座、不該拿的不貪等,這些不都是過去的教育所教的嗎?
現在呢?教育越高,教出來的人品,反到比不上許多沒受過多少教育的古意人。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189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憲兵少尉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SmokeyLT 發表於 2010-9-14 23:31:4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2哨 MP269C570T 的帖子

執行長說的很精采,小弟還有不同的引申。

我們看到這些問題,和官員貪污,憲兵分隊長勒索等事情如出一轍,把它簡化就成為以下公式:

(正常模式)
不是我的錢 -> (因為種種原因)經過我的手 -> 到達正主的手
(商業模式)
不是我的錢 -> (因為種種原因)經過我的手 -> 我提供服務,收取費用 -> 餘額到達正主的手
(不正常現況)
不是我的錢 -> (因為種種原因)經過我的手 -> 我沒有提供服務,就要求抽成或據為己有 -> 無法全數到達正主的手

大家都可以認同商業的模式,因為有服務就有報償,各方面當事人都認為是理所當然。把這個模式擴充,變成沒什麼貢獻的人,只因為錢經過我的手,就要「污」一筆下來,這就說不過去。要是黑道,這就是勒索;要是官員,這就是貪污。

但是世風日下,人人拜金,逐漸把商業那一套用在個人行為上,更差的是,要是你不「污」一筆,還會被人笑罵,說你太笨,甚至父母都會這樣教子女,那還有什麼話說。笑貧不笑娼,笑窮不笑貪,笑誠不笑奸,這就是現在台灣社會的縮影。

著名的通俗小說「兒女英雄傳」(就是十三妹和安公子那部),河台大人談爾音,把治理黃河的職缺都拿來賣,給錢多的就安插油水多的高位;結果河工就在這賣官鬻爵的操作下,完全沒有效用,黃河決堤害死多少無辜百姓生命。裡面早就警喻世人,做官千萬不要把「公權力」當成自己賺錢的工具。引申來說,「法律」也不該是斂財的工具,這些是公眾的保障,不該是危害公眾的來源。

可惜,商業發達的今天,大家都把這種警告拋於九霄雲外,千里為官只為財,在上位的沒有樹立好的典範,下面的百姓就有樣學樣。有人覺得那些小小貪污沒什麼,但是日積月累,好人少有好報,壞人卻可以身居高位,這是多諷刺的社會教育!

評分

參與人數 2人氣指數 +2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憲兵少尉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wind-r 發表於 2010-9-15 06:59:4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p01361 於 2010-9-14 21:22 發表
由拾金不還進而強索報酬一事,終於讓我大開眼界了.
以往大都只聞拾金者不求任何回報,而今此一拾金不還者竟還是一名大學生,還是法律系的學生,可能在她眼中金錢勝過一切,勝過親情友情,我在猜想,她可能也是沒什麼朋友或 ...

        幾年前出了一個怪怪的教育部長!而且還是任期近8年的長壽教長~除了在教學內容大刪人本課程-增加了許多怪怪的課程-更於公開的場合說了更多怪怪的話後!很多身兼教職的老師變了~學生之所謂也變了!影響所及真的是只能說已動搖國本了!
       要將整個教 / 學態度改變是輕易如手放下!要將之改變回來是如手舉重物又是何其難!不只是教 / 學,連整個公務員系統都已染上了拿錢好辦事的惡習~所以政治人物需要有十足的道德與良心!那社會才會變好!相反的~如果只是騙選票~而沒有國際觀-社會觀-道德觀!那整個社會價值將隨之淪陷而必須付出慘痛代價~由整個國家及社會買單
        以上個人觀點~或有主觀之處~請各位學長學弟不吝包涵~謝謝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a5351446 發表於 2010-9-15 11:22:29 | 顯示全部樓層
台灣很多企業家都該為社會的亂象負責
他們掌控的媒體每天只會報導一堆"爛"新聞
每天電視新聞台"國際新聞"的比例少得可憐
前陣子菲律賓的人質事件發生
還有人在問菲律賓在哪裡
貧富差距的懸殊讓很多年輕人妄想一步登天 很多年輕人犯罪我想大部分都是"時勢造英雄"吧!
基本工資調整又如何 絕大部分的企業都是用很低的薪水投報勞保
再給員工一大堆加給 請個假扣的錢是除以每月上班實際天天數
報加班卻是用每個月31天來計算
請勞保給付時 拿到給付才知道自己多可憐
台灣雖然政黨政治已經成形
但執政政府被財團左右決策卻是一天比一天嚴重
"金融風暴"更是給了財團對政府予取予求的好藉口
剛畢業的大學生只想先到政府機構拿6個月22000元的簡單工作
所以軍中缺乏"中堅幹部"
民間企業也有很嚴重的"人力斷層"
再這樣下去 國父復活都救不了台灣

[ 本帖最後由 a5351446 於 2010-9-15 11:23 編輯 ]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GVMonkey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shih1970 發表於 2010-9-15 12:40:04 | 顯示全部樓層
拾金不還要報酬 大學生很誇張,這個新聞是立委揭露的,從新聞的演進和民代媒體的亂象,我開始懷疑這個事件的真偽,一個學生掉了錢,不向警察和學校報案協助,卻向立委陳情?後續發展,立委反而說撿到錢的人會還錢,她害怕被人肉搜索,把把都是立委說話。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bb431128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樓主| 寧安 發表於 2010-9-15 12:50:30 | 顯示全部樓層
多行不益必自斃... 先侵佔加勒索; 後恐嚇加勒贖的這位惡質學姊; 據說(有錯當查)是台南某大學法律系三年級生, 網路無遠弗屆, 網友發動人肉搜索隨便三兩下就以削去法即鎖定了是成功大學法律系三年級女生了, 範圍已是這麼小了, 成大法律三年級女生應該沒幾位吧... 若一切資訊無誤的話; 還怕找不出是那一位惡質的女大學生嗎? 不會吧...

該校或許護學生心切, 但是... 若是該校; 且該校亦認為死罪可免, 活罪也該要好好治一治吧, 畢竟一個學校最大的功用與遠大的目標是作育一位身心健康的英才以未來回饋社會, 而非是如駝鳥般地將頭插入土裡... 一味地自欺欺人的號稱 "不清楚" 或 "一無所悉" 或 "絕對沒有"... 等官僚濫語, 那麼這個學校也是毀了, 上下交相賊; 都不健康, 真的是毀了...

來源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914/8/2d0cq.html
嚇到!強索報酬鬧大 學姊連夜還錢
更新日期:2010/09/14 11:59

昨天傳出有一名南部大學法律系學姊撿到學妹遺失的4萬元,居然以民法規定,要求學妹必須給她3成,也就是1萬2作為報酬,否則要行使留置權扣住4萬元。消息傳開,網友群起撻伐,用剔除法,就鎖定這名學姊是成大學生,但成大說沒任何相關消息。倒是立委轉述,學姊發現事情鬧大,緊急在深夜把錢還給學妹。


灌爆網路的熱門話題,網友要揪出跟學妹強索報酬的學姊,到底是誰?學姊不堪人肉搜尋,深夜緊急還錢,唯一條件就是別讓她身分曝光。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大家就把這個拼圖湊一湊,想說是成大。」

這名台南某大學法律系學姊撿到學妹4萬元,以民法規定,要求3成報酬。消息鬧大,網友發起人肉搜尋,光是剔除法就展現神通,以學費3萬多,推出是國立大學,台南只有兩家國立,成大跟台南大學,其中只有成大有法律系,三兩下就鎖定成大,但成大強調一無所知

立委黃偉哲助理:「可不可以轉述一下,給委員跟媒體朋友,就是學姊已經答應要還錢了,那請大家就不要再追這件事了。」

立委轉述學妹說法,既然學姊還錢,就不要再追究,不過,這位法律系學姊,恐怕還不能出師,她引用民法第805條,撿到遺失財物,可以要求最高3成報酬,但這規定的3成是上限,可不是一律3成。

其次,學姊說要行使留置權,扣住4萬,其實留置頂多只能留3成。法務部科長郭宏榮:「其他7成,她其實不應該繼續據為己有。」

雙方談不攏,還可以請法官裁奪,法律系學姊學藝不精,卻想半路出師,搬弄法條唬學妹,事情鬧大急收尾,只是成大掃到颱風尾,形象受累。
南勢埔管理員 發表於 2010-9-15 13:12:37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封鎖或刪除 內容自動遮蔽
憲兵少尉 發表於 2010-9-15 15:26: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16哨 shih1970 的帖子

報告史排同學~~

我在想.....是不是該位撿到錢的學姐早已跟掉錢的學妹聯絡上了,
本來學妹以為錢總算找回來了....但那位學姐卻開口向她要求報酬,
所以是不是在雙方溝通出現歧見.....學妹只好找立委協助.....
因為這問題就算是找上警察或學校....效果有那麼大嗎?

這只是我的一點點想法啦!
abb431128 發表於 2010-9-15 15:53:41 | 顯示全部樓層
最近電視名嘴除了『補教人生』議題外,還有爆料公家機關辦活動,採購物品價格比市價高,吵得沸沸揚揚
名嘴幾乎都是固定幾位,不著邊際的高談闊論
我多年前在一個機關工作,因出外勤需要,單位購置2台手提電腦,由於機關電腦,固定由某家科技公司保養維護,庶務單位向該公司購買,當時尚未實施公平交易法
其業務挑明的說:我們賣給外面的私人公司,一台5萬,賣給你們公家機關,照行情至少加2成,一台7萬5,我看不只2成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0-9-15 17:47 編輯 ]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4-5-18 11:04 , Processed in 0.13964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