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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請問有關現役軍人私生活暴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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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楓 發表於 2010-9-6 23:41:53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9699|回覆: 16
我有一位女性友人,他男友是職業軍人(現役憲兵),
幾乎每次休假都會打我的朋友並且言語暴力,
請問各位學長,該如何才能整治一下這位在役的憲兵中的敗類

寧安 : 原標題不明確; 已代為修正至明確標題, 敬請查照!
survivor 發表於 2010-9-7 00:13:4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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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認為這跟他是否為憲兵無關,既然男女交往,男方喜歡動手,就請女方報案並去醫院驗傷提出告訴,相信法律會給他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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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keyLT 發表於 2010-9-7 00:24:15 | 顯示全部樓層
循法律途徑是最好的解決方法。貴友人若擔心事後之報復或是憲兵有特殊權力等等,可不必擔心,因為憲兵單位絕不會護短。

若擔心該個人會在法庭外有粗暴行為,應該報案同時要求保護。

另外,最大的建議就是,要告就去告,絕不要拖拖拉拉。許多悲劇就是在要告不告,猶豫不決下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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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10-9-7 00:28:54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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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奕楓 於 2010-9-6 23:41 發表
我有一位女性友人,他男友是職業軍人(現役憲兵),
幾乎每次休假都會打我的朋友並且言語暴力,
請問各位學長,該如何才能整治一下這位在役的憲兵中的敗類



最好是受暴者驗傷後; 持驗傷單自己挺身向憲兵隊或檢警機關直接報案吧... 不然咧; 情人檔自己是周瑜打黃蓋... 只要沒有足以造成違反法律; 沒有傷害罪的大傷出現; 任誰都只能當個旁觀者罷了...

另外也同時建議您; 請您的問題本身莫須強調憲兵二字, 我個人認為這種情人眼中世界裡... 當事者自己才清楚, 這跟憲兵二字無關吧~ 可不是嗎?! 問題本身是; 為什麼您的女性友人一再被打; 卻還要繼續與其交往?! 為什麼? 不就是周瑜打黃蓋嗎?

看您的服役類別; 您真的是忠貞案一員嗎?! 不如這位離 "暴力事件" 最近的忠貞案學長您去糾正一下那位忠貞案學弟; 好為您的朋友主持一下公道, 這會比在這裡問撇步來得更直接; 更有效, 試試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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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俠士 發表於 2010-9-7 04:06:4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奕楓 於 2010-9-6 23:41 發表
我有一位女性友人,他男友是職業軍人(現役憲兵),
幾乎每次休假都會打我的朋友並且言語暴力,
請問各位學長,該如何才能整治一下這位在役的憲兵中的敗類
每次休假都會打你朋友,那就勸你朋友兵變啊,
好男人是不會打女人的,而且有暴力頃向這不就是兵變最好的理由嗎?還要在一起,那不就是自己討打嗎?這種危險情人還是勸你朋友趕緊分手吧,不要愈陷愈深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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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呆 發表於 2010-9-7 05:27:0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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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官所述語焉不詳...
有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之誤導文字出現。
如:
友人的.
男友是職業軍人
+現役憲兵
+休假
+施暴
+語言暴力

要得出
整治在役憲兵中的敗類...
...
好像
有點牽扯嫌移...

要嗎...?
貴官直述
確有之惡狀...一併據實
自有管道升張...

萬勿搧風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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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cc 發表於 2010-9-7 09:09:4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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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清官都難斷家務事,同意學長說的:這與是不是憲兵無關,而是當事人是否有勇氣與智慧處理自己的問題!!!
jaly_doggy 發表於 2010-9-7 14:28:03 | 顯示全部樓層
我想大家誤會他的意思了
這跟憲兵無關沒錯
我是當事人
我想要問的是:
如果去驗傷舉發他
是否會影響他日後當志願役的升遷
以及續簽?

友人只是好意,請勿筆戰!謝謝
pcy 發表於 2010-9-7 14:39:5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8哨 jaly_doggy 的帖子

1. 大家有沒有誤會你朋友, 我不知道. 但是我只知你朋友譴辭用字有問題.
2. 你對於你男友對你言語及肢體暴力到底有什麼想法?
    如果你不喜歡, 要跟他分手, 採取相關自保手段, 他日後的升遷, 管你什麼事?
    如果你很在意他日後發展, 又要跟他分手, 那就是好聚好散. 這該怎麼做, 問我們也沒人可給
    你答案吧?

這種會對女人動手動腳又嘴巴不乾淨的男人. 說真的, 我不認為這樣的男人在部隊會有什麼表現. 就算你放他一條生路可能未來也沒什麼出息.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10-9-7 15: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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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10-9-7 14:54:35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jaly_doggy 於 2010-9-7 14:28 發表
我想大家誤會他的意思了
這跟憲兵無關沒錯
我是當事人
我想要問的是:
如果去驗傷舉發他
是否會影響他日後當志願役的升遷
以及續簽?

友人只是好意,請勿筆戰!謝謝


唉... 問世間情為何物; 直教人生死相許...

但是... 不要被盲目的愛給沖昏頭了, 如果您的經歷真確; 那麼您的友人或許措辭有讓人些許誤會, 既然話講開來, 那也就無所謂, 然而... 當事人您; 至少您是這麼地跳出來... 您又何必呢~ 持驗傷單告牠去吧~ 管牠啥升遷不升遷, 牠若連自己的情緒與手腳都自我管理不好的人; 那麼啥升遷也都可免了吧... 您管牠那麼多?! 真是輸了您了.

法律的問題; 就循法律途徑走吧... 情這回事; 要不就吞下去, 要不就分了, 誰都不是當事人您, 就您自己才清楚; 解答也是您自己~ 加油吧; 成年人就要負起自身一切行為, 包括您自己;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 孝之始也~ 情與孝; 由您自己去決定, 做個正確的抉擇吧, 另外的法律問題; 也就持白紙黑字驗傷憑證去完成法律程序吧, 畢竟法律是懲惡鋤奸, 您若不報; 日後您與牠不再在一起後, 還要讓牠傷害多少人?! 現行犯; 人人得而逮之, 請您就好好地懲惡鋤奸.. 將之... 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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