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錯. 海軍看守所, 在我服役的年代已搬至基隆.
$ W' _ B5 S3 _2. 海軍看守所會有海陸關在裡面, 其實沒什麼. 可能是該員單位距離海總' N3 m. y w: {$ g
看守所較近, 或是該員軍法單位與海總軍法單位協調所致. 這主要有點7 h# T/ V. p- N1 x& Q# \" F
類似司法互助協定. 主要還是嫌犯在移送前, 會與其所屬軍法單位連
, |' ]- i; t/ L, F! o, r4 y 絡. 軍法單位有時會考量很多因素來決定送何看守所.
. C6 w% a v z& H4 c3. 一般看守所都是由該軍自行派員戒護. 只有判刑確定才發監. 因軍
9 X1 c7 `; ]/ K) r J 監均為國防部管轄, 所以國防部可全權決定軍監之管理方式由何人為
& l5 x8 a4 l: u: c, \ 之. 此部份警總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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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Leo指揮官, 看你說明, 好像每一時期國防部對於戒護士的作法都不同. 說真的有掛軍法兵科(天秤)的士官, 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我一直以為軍法兵科只有軍官, 沒有士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