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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 漫談飛官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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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weng009 發表於 2006-9-6 17:44: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bwu 於 2006-9-6 17:27 發表


大家消消火...

不才在下最近正在讀一本書(*),該書提到一個鱟anaging multiple mistakes),簡單地講,很多大災難都是由一些不起眼的小缺失開始的 =>不恰當的動作 => 企圖隱瞞 => 失控 =>終 ...


我投你一票
是風紀與軍紀問題.跟發生的時間點在不恰當的時段
再加上不妥的標題所延申出來的"大"問題
.........................................................
懇請版上各位長官.保持風度與度量.
我們都是局外人.或許大家是關心時事.但請勿傷和氣
造成有傷大雅之言論.謝謝
小兵我先去撐著聽訓

ps:9527生日為1999年.....論壇上的弟兄都是肝膽相照.請勿以不實資料矇騙
再者.尊駕所發表之po文與用辭極易引發筆戰.懇請予以修飾.謝謝合作

[ 本帖最後由 weng009 於 2006-9-6 17:49 編輯 ]
aa19115 發表於 2006-9-6 17:49: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6-9-6 15:30 發表
請各位看完下面連接(我曾經po過的美軍地勤引導)
http://ejokeimg.pchome.com.tw/se ... mp;rank=&Page=0
這幾天鬧的沸沸騰騰的飛官事件.如要以空拍空軍一號為洩露軍機論的話 ...



我同意學長所說的-老士官長的訓示"帶兵要帶心"

現在就是兵的心太散漫了.應該來個收心操整頓一下..

所以我個人贊成應該嚴厲懲處該名飛官的.


原因無他-洩露軍機.一點也不沉重..就是洩露軍機

一張照片.沒什麼.但那是軍方尚未公佈的照片.管他內容是啥
有誰能告訴我.今天奉命開戰機升空去拍的照片
可以暗槓起來.回來後可以交給其他人的率先公佈的..

不管他下的的標題如何.不用去管他飛機上坐的是誰..
這個行為就是洩露軍機了.

今天如果你不處罰..那下次呢..
我看乾脆請老共下訂單好了
看老共需要啥照片.都可以立即交貨喔.
反正提供的人又不用負刑責..還可以賺外快呢..呵呵

戰鬥機飛行員是第一線的戰鬥人員.戰機一升空.就是捍衛領空.隨時準備接戰的.
今天授命拍照.可以把照片交予他人嗎.這麼沒有敵情觀念..如果這樣不用懲處.
那下次奉命修戰機的把F16修回家裡去.也不用大驚小怪了..

改天那個人家也上網發布個我家的F-16的照片.那也只是軍紀問題關個禁閉就能了事嗎..呵呵


學長分享的流傳在網路上的影片.認為這種行為泱泱大國的美國都可以莞爾置之.
我也覺得沒什麼.畢竟那不是出啥特殊任務..
我們也有特種部隊的蛙人上檯去表演那個啥肚皮舞的阿...(唉..真是悲哀阿..)

但是如果美國空軍一號飛出國境.隨行護駕的戰機飛行員也拍了這樣的照片交給女友
給他立即上網公佈..您認為美國還會以莞爾置之嗎?

軍中的事可大可小.那是事情還沒有爆出來.可以讓你去搓掉..
現在事情鬧開來了.我覺得不藉著這次洩密的事件.懲處這個飛官.
讓現役的國軍弟兄了解洩密會受到懲處.心生警惕的話.

如果我們還以各種預設的立場.去爭論是否有洩密.
將來犧牲掉的可能是整個國家的..
HANDSOMEDOG 發表於 2006-9-6 17:52:45 | 顯示全部樓層
奉  我現在唯一的阿兵阿貝的指示務必要把這篇評論看完,然後在發表自己的感想,我其實很笨,也長期受軍中思想的荼毒,所以我看完後實在找不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以前我一個連長只是用英文寫信給女友,就觸犯了當初的保密條款,導致他一個莒光連隊長,最後跑到大學做教官。可是話說回來,軍人這顆腦袋會不會給訓練得太死板了,是不是所有的有關軍人的東西都能算是「軍機」呢,當我抱著女友坐在營區的池塘邊,照了一張照片,這樣算不算洩露軍機呢?一堆退伍的老兵圍在一起笑談當年勇,這樣算不算洩露軍機呢?是不是所有有關軍中的東西,都說它是軍機呢?英文寫情書,裡面全是愛老虎油,哪來軍情,只因為那時的長官英文太差,就規定軍人不得以英文書信往來,這會不會太過份了,我想軍機應以對部隊的傷害嚴重來判斷,而不是用直覺判斷。我不是總統,也不是部長,所以我們家的阿貝每次都在論壇洩我的底,我都不能用洩漏軍機來辦他,也不會有人主動把阿貝起訴,因為這樣做,即使我會開心,我也不會給他升官發財,頂多報幾支必賠錢的名牌。誰會做這樣的笨事,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的,使他不受壞人的侵害,決不能淪為私人的工具,如果要處罰這位飛官,是不是所有人都應一視平等。公然訴說軍機,導致情報員被補,是不是也應審理呢?飛機在天空敖翔,對軍情有那麼大的傷害嗎?還是------,軍人的功績要建立在沙場上,或者是在治軍建軍上,靠逢迎拍馬或揣摩上意來求取官職,甚而傷害另一個人的前途,是不是有欠公允呢?
 樓主| weng009 發表於 2006-9-6 18:01:3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ANDSOMEDOG 於 2006-9-6 17:52 發表
奉  我現在唯一的阿兵阿貝的指示務必要把這篇評論看完,然後在發表自己的感想,我其實很笨,也長期受軍中思想的荼毒,所以我看完後實在找不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以前我一個連長只是用英文寫信給女友,就觸犯了當初 ...


報告士官長:
因為今天晚上是莒光夜.所以我就下午摸魚回家把這週的作業寫好交出來了
沒想到上級長官看過之後火氣就上來了.(我已經夾蛋一下午了)
很想找輔仔晚上開小差.再用"汽泡焦糖味的飲料"讓他消火
不然我想我應該會被輔仔寫簽呈關禁閉....
要是沒假放.那我的金毛南非妹.我的小美.一想到就快哭出來了
9527 發表於 2006-9-6 18:30:0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ANDSOMEDOG 於 2006-9-6 17:52 發表
奉  我現在唯一的阿兵阿貝的指示務必要把這篇評論看完,然後在發表自己的感想,我其實很笨,也長期受軍中思想的荼毒,所以我看完後實在找不到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以前我一個連長只是用英文寫信給女友,就觸犯了當初的保密條款,導致他一個莒光連隊長,最後跑到大學做教官。可是話說回來,軍人這顆腦袋會不會給訓練得太死板了,是不是所有的有關軍人的東西都能算是「軍機」呢,當我抱著女友坐在營區的池塘邊,照了一張照片,這樣算不算洩露軍機呢?一堆退伍的老兵圍在一起笑談當年勇,這樣算不算洩露軍機呢?是不是所有有關軍中的東西,都說它是軍機呢?英文寫情書,裡面全是愛老虎油,哪來軍情,只因為那時的長官英文太差,就規定軍人不得以英文書信往來,這會不會太過份了,我想軍機應以對部隊的傷害嚴重來判斷,而不是用直覺判斷。我不是總統,也不是部長,所以我們家的阿貝每次都在論壇洩我的底,我都不能用洩漏軍機來辦他,也不會有人主動把阿貝起訴,因為這樣做,即使我會開心,我也不會給他升官發財,頂多報幾支必賠錢的名牌。誰會做這樣的笨事,法律是用來保護好人的,使他不受壞人的侵害,決不能淪為私人的工具,如果要處罰這位飛官,是不是所有人都應一視平等。公然訴說軍機,導致情報員被補,是不是也應審理呢?飛機在天空敖翔,對軍情有那麼大的傷害嗎?還是------,軍人的功績要建立在沙場上,或者是在治軍建軍上,靠逢迎拍馬或揣摩上意來求取官職,甚而傷害另一個人的前途,是不是有欠公允呢?  


哈哈~我很同意你的看法,本來就不是機密的東西拿出來討論並無不法,只是該員飛官的命令貫徹有問題而以,這只是軍紀上的問題而不是軍法上的問題,如果這樣的行為也算是機密的話,那版上的各位不也是洩密了呢?服役時間年月及駐地、番號等等,難道這就不算是洩密嗎?
就像新聞記者一樣,前陣子爆料出軍監的的憲科典嶽長的新聞,難道報導出該名上校的階級、職務就不算是洩密嗎?讓對岸中共收集人物誌的影響遠比在國外網路找出一張f16戰機還來的大,區區一張照片何來洩密之理?有何必要無限上剛的擴大解釋洩密罪的本質及構成要件該當性?新聞媒體大肆報導國軍將領的事情難道就不算是洩密嗎?還是因為認為將領有名,大家應該認識?拍馬屁抱象腿的成份遠比伸張軍法的正義的成份來的大,民意、謀體和一個軍人,當然是軍人比較容易吃啊,不是嗎?小蝦米要鬥大鯨魚有何勝算?又能怪誰?只能怪他得罪了大鯨魚被深文羅識後被冠上洩密罪而以∼

[ 本帖最後由 9527 於 2006-9-6 18:34 編輯 ]
一凡 發表於 2006-9-6 19:20:11 | 顯示全部樓層
這是自由時報的相關報導

各位學長,學弟我以為,這件事情的重點應該不是在那張照片是否屬於「機密」的範圍,而是在

部落格先前就提到九月三日的護航任務細節,因此飛行員事先洩漏軍事機密應屬確定

這一點,這部分不管再怎麼從嚴解釋、從寬解釋,都絕對脫離不了「機密」的範圍吧?

之前學弟在調查組服役時(學弟是警務士),在辦地下錢莊案前夕的行前會議,隊長在會議中還向與會人員們提醒洩密罪的嚴重性,要知情人員絕對不要大嘴巴到處亂講。

今天這位任性飛官毫無顧忌的將自己即將執行的任務內容透露給女友知道,然後女友又貼上自己的部落格,這樣的護航任務還有啥安全性可言?跟那種「我告訴你一個秘密,你絕對不可以告訴別人喔」有什麼兩樣呢?
寧安 發表於 2006-9-6 20:24:1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weng009 於 2006-9-6 17:44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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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風紀與軍紀問題.跟發生的時間點在不恰當的時段
再加上不妥的標題所延申出來的"大"問題
.........................................................
懇請版上各位長官.保持風度與度量.
我們都是局外人.或許大家是關心時事.但請勿傷和氣
造成有傷大雅之言論.謝謝
小兵我先去撐著聽訓

ps:9527生日為1999年.....論壇上的弟兄都是肝膽相照.請勿以不實資料矇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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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偶覺得阿貝學長提此看法, 頗值得腦力激盪, 多向思考, 也拜讀大家的肝膽相照, 風度揖讓剖腹地砍大刀... 侃侃而談啦~

小弟偶對此事件; 並無任何預設立場, 所以發不出精采回應, 但謹敬請  大家繼續如此... 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 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 當然囉... 生日1999年的小朋友(現年7歲而已... 不會吧~ ); 小弟偶先歡迎您; 今日註冊初來乍到, 就如此熱烈發表令人激賞的帖文, 順道也敬邀您; 一會兒記得要坦誠地到肝膽相照區去簽到一下; 和大家肝膽相照一下囉~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6-9-6 22:37 編輯 ]
chrishuang 發表於 2006-9-6 20:46:12 | 顯示全部樓層

[討論]洩漏機密,先界定何謂機密

看的大家的踴躍的發言,加上這個 "天真猴潑"的西阿貝臭阿貝一整天給偶0204,逼的偶不得不表態,不然他又跑去跟 "猴藹口親" 的 悍客POA告狀,那偶的軍紀操肯定做不完

切回這個話題,這次的事件所引發的風波不可謂不小,雖然這次的風波在部分人眼中的確有洩漏軍機之嫌,但是護航軍機所拍攝僅有 空軍行政專機(我實在不想稱之為空軍一號)的側面飛行姿勢,同時並未洩漏 空軍行政專機 所處之空域資訊(包含航向高度速度等),而且我認為目前軍中目前的機密分類可以說是毫無章法,加上鴕鳥心態,以致於任何事情都可以被冠上機密字眼,因此如此一來是否反而造成更多的機密事件外洩。

而或許 9月5日 中廣新聞 -相較其他網路照片 戰機護航實在不算洩密 的這一篇報導可以為這事件做一最佳之註腳,雖然此事事件是否能界定為洩漏重大軍機還有待釐清(不過小弟我比較偏向於當作一則生活小趣聞,看過船過水無痕

如果各位學長不認同我的看法,我隨時會刪掉本文,以免引起更大的論戰。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9-6 21:30:2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9527 於 2006-9-6 16:53 發表
一、你應該就這件事情客?K秘的事情講的話算是洩密嗎?
二、這事件只是空官的紀律問題而以,他對命令打折扣,沒有將照片全交給上級,但照片本身並不是機密,因為該事件的前一天,新聞就有從專機上拍攝戰機護 ...
學長們請心平氣合的討論,
仔細看過每篇文章,大家的立場都不同,小弟先幫大家釐清2個方向:
一、軍方立場
由於這名當事人是空軍飛官,必須尊守軍法約束,該員執行任務是護航任務,屬於涉及到的軍事機密的行為,所以將軍事機密(任務相關文件或照片)轉交其女友,已經涉嫌洩密,因此依規定空軍必須將移送軍事檢察署接受調查。
二、百姓立場
依「國防祕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規定,無論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均需依法令「事先核定」
這張照片並沒有在「事前」未依法定程序核定為機密,國防部就不能以「事後」的認定,用洩密罪來懲處飛官,而且當時任務的相關照片已大量出現在報紙、雜誌和電視等公開的媒體,如何能稱為機密?
dhuang 發表於 2006-9-6 21:46:1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06-9-6 08:30 AM 發表
這張照片並沒有在「事前」未依法定程序核定為機密 ...


報告班長,請問一下
如果這個護航任務是定為機密性質,而該員又是奉命於執行任務中拍照,那所拍的照片應不應該也屬於任務的一部份呢?
如果是的話,勤務中所拍照片便已「事前」核定為機密囉.

此外,我們不談機密,但該員拍的照片也實在不能跟記者們的相提並論.
該員勤務中所拍的照片所有權並不是該員本身,而是屬於國防部(或是國家單位),就算是照的跟記者們照的一模一樣也是不能挪為私用.

[ 本帖最後由 dhuang 於 2006-9-6 08: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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