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後備憲兵論壇 | ROCMP Forum

[原創] 歷任憲兵司令小故事--羅楊鞭司令

[複製連結]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7 11: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822|回覆: 9
羅楊鞭中將由台灣省警務處長卸任後,接任為第十一任憲兵司令職務,當時筆者還是情報處上尉參謀,印象比較深刻有兩件事。
! a. F! t/ m/ g  I, U0 Y1 u羅司令習慣用禿筆批示公文,內管處購買集大莊最好、最貴狼毫筆,司令在用筆之前,親自以剪刀將筆鋒剪掉才用;案子在簽稿書寫「楊鞭」兩字表示同意,禿筆簽上筆劃多的名字,看起來就像兩團大黑墨汁滴在紙上,難以辨識這還算是好的。萬一加注了司令個人意見,任誰也看不出到底是什麼意思,處長端著簽呈親自當面請示時有所見。4 e1 r0 M' {; Y
清楚記得筆者曾簽某重要案,逐級上呈經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參謀梁0荷少將有意見,加簽「基於某因素擬不准」,結果司令批示「不准不准  楊鞭」,案件回到手上只好歸檔;隔了兩個月後司令問及此案辦理情況,急忙調出案卷隨著處長面報司令未辦,司令看完批示不怒反笑:「嘿!我的不准是批復參謀長加簽不准,意思就是准情報處所簽,快點辦。」. v7 e, O; E/ s+ m7 y6 \* D
哎!批示不明確,參謀難為呀。

評分

參與人數 5貢獻 +8 人氣指數 +5 收起 理由
asun + 1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hpk999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abb431128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sharka + 4 + 1
survivor + 1 精品文章,值得推薦,給您加分!!

檢視全部評分

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27 22: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 O# G& J7 `- i  m1 C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 W- s9 z7 p7 p  Y)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8 `+ f% i7 `+ V! q. |  w
wenrin 發表於 2011-12-27 23: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這"不准不准"看起來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說"不能不准"--也就是"准",二也可以解釋不准兩次,是大大的"不准"。...真是...語意不清,難以猜測...
2 p& Y9 b% b5 g
# X7 i" R! _" }9 f+ [& |現在不會有人這樣批公文了,准或駁都應該會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主管寫的不清不楚,那可能正好會給底下的人大作文章,因為,我可以說我解讀中文字句的意思就是那樣,你的意思到底是如何,既然可以有各種解釋,我當然是採取對我有利之意思表示執行。3 e9 g7 f% e: r( g7 G
  e7 [7 q& L/ D6 p% m% g
這位將軍這樣批,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他的文字造詣...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0: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wenrin 的帖子

其實高司幕僚作業公文上簽有一定流程,參謀擬稿簽章-->科長核稿簽章-->副處長-->--處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司令-->司令核定後;反向流程回到參謀手裡由科長督導執行,科長也以為司令不同意所造成疏失,語意不明司令官也不好責備5 c4 I! U! s  o' w% U! p/ c

. Y1 f& ?" d- N0 C& a[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28 09:36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9: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1-12-27 22:38 發表
. Q; R2 E# i6 p6 C# C+ e
$ K4 ^/ I; v( h8 B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z! y, g6 F1 r/ P4 W1 ?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3 a! g# p0 H- g' F& Y

6 p! j& D* N0 D0 F還好不是急迫性案件,要不然還不知道哪個人要當替死鬼
asun 發表於 2011-12-29 08: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6 Q% t% y, F3 G

+ U! l9 T: i8 L2 C# `% t您在當參謀時寫簽稿時,一定看過無數長官的批示。
4 h; w2 b% ^% r! r( v2 P不同的長官有不同的習慣,比方說,批「閱」、「悉」,或者只簽名,或者簽名的字體大小,也許就代表了不同的意義,您可否再開示幾個例子?多謝。" E5 F1 a4 x! L0 L# t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2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Lemis 發表於 2011-12-29 09: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跟小小孩講話沒有兩樣& c- F, J' M* \- j$ J
大人要小小孩做什麼 小小孩耍性子會說不要0 o1 {( i$ |* |1 }
這時候大人如果說不要不要的話 小小孩往往會反應不過來而傻眼
) ]/ N! ?8 _* J  k/ P$ V9 w譬如說 大人叫小小孩吃飯 小小孩說不要: X& |, |6 o% q0 [
大人說 那麼不要不要吃飯 其實意思還是要吃飯. d- [2 o! h; y8 F
小小孩就搞不清楚是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了
+ Z. t& o, ^" C/ n# u4 B! A# j; w- ?# v3 |+ d# T
嚴肅的公文裡面出現這種批示 不禁令人莞爾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9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asun 的帖子

「閱」、「悉」、「簽名」多用於例行、專題、成果報告,若有提示則加眉批。
- t% U' I8 [( o& d0 J+ G高司幕僚作業嚴謹需展示主官意志,屬決策或重大案件簽稿需由最高首長決行,「簽名」、「可」、「如擬」、「速辦」最是常用;後續文書擬稿上呈,依授權由參謀長以下主管階層,則僅能以「如擬」代行;字體大小謹是主官(管)習慣並沒有其他意思。

評分

參與人數 1人氣指數 +1 收起 理由
asu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檢視全部評分

mouse 發表於 2011-12-30 12: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早年陸勤部司令批示公文更是經典,一張簽呈只批了一個字,參謀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由高人指點後才知道是大可不必,果然是官大學問大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30 16:4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mouse 的帖子

高司文書作業是有嚴謹「文書作業程序手冊」作規範,類似批示大【可】謂之【不必】實屬趣談,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後憲

本版積分規則

禁閉室|手機版|Archiver|後憲論壇

GMT+8, 2025-5-3 08:38 , Processed in 0.246455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ROCMP.org since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