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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憲論壇 禁字號] 後憲論壇(九六) 【禁】字第九六0六二三號 - beny48 - 禁止訪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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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安 發表於 2007-6-23 21:48:0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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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訪問】

      後憲論壇(九六) 【禁】字第九六0六二三號  禁止訪問公告



【禁止訪問會員資料】

      01) 會員編號:1169

      02) 禁止訪問會員: beny48   



【禁止訪問依據】


     ◆第八條(禁止訪問)

     會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訪問:

     一 攻擊或破壞本論壇的程式與伺服器者。
     二 以多重ID,利用論壇從事不法行為,或是其他有損會員權益之情事者。
     三 禁閉後再度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者。
     四 意圖斂財,經戰情室確認者。
     五   個人帳號名稱、頭像、簽名、簡介,有違背法律或公序良俗、彰顯商業、政治或宗教團體標誌和活動,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者。
     六 違反第六條或第七條之規定,或其他影響本論壇重大利益﹐論壇總司令認為有直接禁止訪問之必要者。

     前項第五款情形出現時,管理員應先通知會員,限期更改。


[box=yellow]【說明事項】
1) 該員自2007-0601違反論壇管理辦法,遭管理員糾舉,屢勸不服,連續故意犯規,參考違紀警告紀錄,警告記錄-1 (#21/#22) (若有更新則本紀錄可能刷新)。

2) 續上條,後續該員以搜索發出糾舉之管理員帖子,並以挾怨報復之姿,連續對執行糾舉管理員施以連續濫扣其人氣指數,此舉將在未來公告人氣指數使用原則與管制條例。

3) 該員於2007-0623再度違反論壇管理辦法,參考違紀警告紀錄,警告記錄-2 (#1) (若有更新則本紀錄可能刷新)。

4) 該員一犯再犯,管理團隊對該員屢勸不聽,無心思過,甚而以濫扣人氣指數做為挾怨報復手法,管理團隊對該員濫扣人氣指數乙事,網開一面不予追究,時至今日該員仍無悔改之意,並再度於公開版面公然以違反本論壇管理辦法第一條明顯衝突之實,亦違反管理辦法第八條如上述。

5) 故逕行依規處以禁止訪視,以儆效尤。[/box]


我們很歡迎來自任何地區網友加入論壇,但切勿以一人之不當行為除違反本論管理辦法並可能觸犯國家管理網路通訊相關律法,以造成後憲論壇的會員反感以及犯法自誤。


以上,敬請全體會員知悉。



中華民國後憲論壇  超級版主 寧安

[ 本帖最後由 寧安 於 2007-6-23 21: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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