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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 【大陸網友詢問】台灣的憲兵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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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6:08:3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7161|回覆: 4
本人从小就喜欢宪兵,认为宪兵很威风。但是没见过真正的宪兵。
! h" t7 y( |) N5 v现在也对宪兵很感兴趣,但很难找到资料。
# p# L2 Z2 A+ |1 I; k4 {在这里终于学到很多知识,也碰到很多真正的宪兵。6 w" v6 S) K9 s, _5 l& Y
我现在觉得宪兵不象想象的那么遥远,也都是普通人,看起来也非常普通(除了那顶有点夸张的白胶盔)。但从另一个方面说,宪兵又比我想象的要优秀(从各位的回忆中感觉你们很自豪)。
: D- T4 f) x9 j! {5 o, S( V; G" K5 L% P6 C% x* Y8 o
现在有些问题想请教各位。7 T# Q' G9 ]( H7 o- T5 ~
1,各国宪兵编制有“团、营、连、排”的还有“中队、小队”的,是翻译不同吗?还是确实有区别?
) \! v9 p6 d% a/ `# r$ t这些编制和是否参加作战有关系(前者要作战?)?还是前者是军中宪兵而后者是地区宪兵?
6 Q9 _0 F" Q: E1 u2,宪兵违法违纪是什么单位查处呢?还是宪兵吗?8 P+ n; b$ B( x2 [, |7 ?" X  y3 U
3,我看到很多时候你们外购服饰,会不会造成不规范?/ L( f" K. H2 P3 j

& `2 u# [* x3 H) ^; V$ G3 |  x谢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7:21:24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兵弟兄您好:
: ?8 u; F6 g3 z很高興您對我憲兵感到興趣,也歡迎您多多造訪本站,與我們多多交流。
  _7 R0 s+ h( z+ u' x' }& u& @以前的中華民國憲兵,挑選很嚴格,訓練很嚴苛,戰力很堅強,但的確如您所說的,我們都是普通人,和其他三軍弟兄一樣,都是很普通的役男。只要憲兵能達到的標準,其他三軍弟兄一樣能達到,只是憲兵部隊對於榮譽與傳統的要求,是非常之高的。
( m% f% _% K* K
: x; k; \2 r) u$ V4 ^9 p" B. T( n針對問題回覆如后:
# Q* H5 T, p* d4 @% k1.這個解釋起來很複雜......,等小弟想清楚再回答。! G  O! Q0 p" d: }9 L( T
不過這部分牽扯到各國的兵力編制與組織再造,例如以前國共戰爭或是對日抗戰,中華民國單兵、伍、班、排、連、營、旅、團、師、軍、軍團、兵團等等的編制,現在卻簡化成單兵、伍、班、排、連、營、旅、軍團。, P9 C  I, h3 Z+ X
編制與組織層級,主要是看各國的軍事需求,且同樣是連級的單位,在後勤單位的連隊,人數可能五十人不到,在戰鬥單位可能是上百人,而有些連隊的兵力卻可能高達近兩百人。6 P1 y3 v! b: ~* p/ k
中華民國憲兵的兵力編制,大約和陸軍相當,但卻有些許差異,更別說是和他國相比。$ |2 _1 P1 e/ p& }+ J$ w
5 W8 Q- o9 ?; D6 q7 }3 r
2.憲兵違法違紀也是由憲兵單位查處,基本上憲兵就向警查或是公安一樣,有自己的轄區。例如某憲兵隊負責某地區的軍記維護,只要在該憲兵隊的轄區之內,不管是憲兵本軍弟兄或是陸海空三軍的友軍弟兄違紀,還是會由該地的憲兵登記處理。
. a% P1 C0 X( d- [8 C然後往上呈報,上級單位在發文給被登記的單位,被登記的單位就以此做依據實施懲處。
$ ]2 C& E# N# z0 \* i! D! X而違犯軍法的話,不管是憲兵或是其他三軍弟兄,由憲兵逮捕後,移送軍事法庭審理,判刑確定的話就移送軍事監獄執行。
1 y. g. K- B) ?0 a5 y! o' x5 i5 O" a) m& x4 u: {3 p
3.憲兵的服制都是憲兵司令部發的,當然有時會因為撥補速度過慢或撥捕的數量不足、尺寸不對等問題,有些弟兄會自行外購。但是前提是必須要和部隊使用的規格一樣,不然買了也不行用。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4 18:05:57 | 顯示全部樓層
MP269C570T:谢谢!
) J. ~8 x3 q" {$ {( t7 ^+ C+ `$ D
关于第2个问题,由本单位处理同一系统的违法、违纪事件,会不会造成包庇?
, F+ z% x8 H! h民间警察违法可以由检察机关查处,而宪兵作为军中警察,是不是也这样呢?我想总要有制约吧。9 S. i& q! h1 y. x6 T
5 R* s  n/ ~0 d) J& g
我一直认为军队应该有宪兵,宪兵是军队法制化的必要条件。: w6 }+ z8 b% s+ ]: ]

0 s0 V; ^* S) n3 v5 g还有,我看了西方宪兵的起源,主要是由于西方警察制度的历史也很短,而中国很早就有完善的警察制度,比如衙役、捕快,是不是也是中国古代对宪兵的需求不是很迫切的原因呢?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5-8-4 18:23:50 | 顯示全部樓層
雖然同是憲兵,不同單位的憲兵學長學弟,也不見得會彼此買帳,特別是擺明看起來就很爛的人。
3 G( C2 U5 U( A* f. N當然也是很容易因為是同屬憲兵的關係,加減有徇私的狀況,不過基本上以前的憲兵訓練很嚴格,比較少違紀的狀況。
$ ^4 S6 X* _8 W& l至於違法的問題,憲兵只是執行逮捕的軍法警察,還是要受到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的指揮,並不是說你想徇私就可以徇私。萬一真有徇私的狀況,那徇私的憲兵被抓到,判刑會比一般人更重。基本上違法被憲兵逮捕,大多都已經蒐集證據差不多,一般的武裝憲兵或是憲兵調查組只是被指揮去抓人而已。
" D8 l6 v, p! I7 B" f+ L# m& @違法也要看違反甚麼法?如果是軍法的話,應該都是憲兵在執行逮捕的勤務。如果是軍法以外的,例如詐欺或是煙毒等,只要具備司法警察身份的,例如警察、調查局、海巡查緝隊等等,只要證據確鑿,都有權利可以抓的。3 F5 ?& ]5 G$ L2 l& k' Z
軍隊法制化,並非一定要有憲兵不可,而是要將軍法單位獨立出來,不受軍事單位的指揮與干涉。
4 u# Q% G8 U( F4 j0 s例如以前中華民國在部隊軍團層級就有軍法官,軍團司令可以暗示軍法官.....,後來則是將軍法系統獨立出來,類似司法系統有三級軍事法院與軍事檢察署,就不受部隊主官的干涉。
& r" X+ A) Z" Z' W" V7 ^8 m" O憲兵獨立於陸海空三軍以外,可以超然行使軍記糾察等權力,也可做三軍的表率。且憲兵有自己的司令部、學校、訓練中心,和三軍單位互不隸屬,才更不會受到友軍上官的壓力。5 i$ J- `; Z6 P, e

7 e8 ~! V' w5 r5 ?1 Z0 ]2 e1 U3 B% {[ Last edited by MP269C570T on 2005-8-4 at 06:24 PM ]
 樓主| 小兵 發表於 2005-8-5 09:16:16 | 顯示全部樓層
谢谢!2 |# F" ~) d2 l$ C5 R3 B

1 N; P; N5 |- i% V0 l! o/ f$ t不过我想秩序要靠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仅靠执法的个人之间是否互相买帐来维护(大陆叫自觉性),所以应该靠制度(纪律/法制)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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