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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民生] 要命的破棉被 追查國道「禍」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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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 發表於 2007-3-19 11:47:0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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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命的破棉被 追查國道「禍」車
中時電子報╱陳界良、蔡水星卅南投報導 2007-03-19 03:50  調整字級:      

一床掉在高速公路上的棉被,竟奪走一條人命!出車禍的消防署政風室主任林國珍,十八日傷重不治,掉落在國道上的一條破舊棉被,竟成為一死四傷的禍首。警方已調閱監視錄影帶尋找掉落棉被的貨車,南投地檢署表示,車主可能被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因骨盆腔大量內出血而陷入重度昏迷的林國珍,前晚經竹山秀傳醫院緊急開刀,昨天凌晨急救無效,最後使用維生器材,由家屬連夜將他運回桃園住家,嚥下最後一口氣;另兩名受傷科員的家屬也趕到醫院探視。

短短廿分鐘 造成兩車禍

國道警察局名間分隊調查,這一條破舊粉紅色棉被在短短的廿分鐘內,就造成兩件車禍。這兩輛小客車的駕駛,沒有意料高速公路上會出現棉被,待看到棉被時反應不及而失控肇事。

名間分隊指出,勤務中心前晚七點廿九分接獲通報,指中二高南下二四二公里竹山段有白色小客車失控撞上分隔島,立即派巡邏警車七時四十三分趕抵現場,此時另一輛黑色轎車已撞上前方的拖吊車,兩件車禍相距僅十餘分鐘。

與救護車趕抵現場的拖吊業者鄭光華表示,他到現場時,另一輛拖吊車也到達,將白色轎車內女駕駛送上救護車,由同業進行拖吊,他則將自己的拖吊車停在更前方;為避免後方來車撞上正在拖吊的拖吊車,他走到白色轎車後方協助警示來車。

鄭光華說,該路段為轉彎處,且事故地點在內側車道,車速都達百公里,相當危險,白色轎車離棉被又相當遠,他不敢繼續往棉被方向前進,先將警示錐放在棉被後方,沒多久,黑色轎車就先偏向外側車道,又向內側衝過去,撞上他的拖吊車尾巴。

鄭光華強調,拖吊車抵達事故現場後,當然救人第一,設法將傷患從車內救出來,爭取急救時間,還要警戒後方來車,維護拖吊現場的安全。若有餘力,才會協助高公局工務段人員清除路面上的障礙物。

貨車掉被 恐犯過失致死

負責清除國道路面障礙物的高公局名間工務段則表示,七時卅五分接到清除障礙通報,工程人員在七時五十八分趕抵現場,依規定,接獲通報後工程人員要在五分鐘內出發,工務段距事故地點有十九公里,前後僅十多分鐘就抵達,速度已算相當快。

名間工務段強調,由於民眾忽視或缺乏公德心,高速公路上常有物品掉落,以該段轄區長七十四公里為例,去年就發生一千二百多件,其中以塑膠瓶、紙板、棉被、木棧板與破輪胎等最為常見,一件小物品就可能造成嚴重傷亡事故,民眾若發現,可打○八○○一二三四五六報案。

警方已調閱監視錄影帶尋找掉落棉被的貨車。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指出,偵辦類似車禍案件,要看是否能找到掉落物品的車輛,貨主可能將被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法辦。至於國道警察局等相關單位是否有行政疏失,還要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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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政府何時才能避免這種事情發生?
解決這種事很困難嗎?

我的看法
高公局會在收費站設牌子警告駕駛人不要亂丟垃圾或收費票據
但是處罰了多少人?
地上還是數不清的收據
分隔島上檢不完的垃圾空瓶
請問
高公局買不起攝影機嗎?
高公局沒人嗎?
這都跟立法院砍不砍預算無關吧!
也跟朝野惡鬥無關吧!
官員為什麼不做好積積陰德呢?
痞子鍾 發表於 2007-3-19 19:19:53 | 顯示全部樓層
小弟也曾經在一次晚上,開著轎車台中沙鹿交流道下面,只顧著聊天沒有注意到路況,一不小心的壓到一條棉被。

當時車輛整個打滑還好沒有翻車,車上的人還以為我在耍特技!之後經過我的解說之後大家都嚇了一跳。

所以在陸上開車要多多注意路面上的狀況,要是有必要的話在不影響自身的安全狀態下,不訪先行將障礙物排除。

如過無法排除可以聯絡相關單位,最簡單的就是打電話到警察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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