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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 歷任憲兵司令小故事--羅楊鞭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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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愚 發表於 2011-12-27 11:11:3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檢視: 8823|回覆: 9
羅楊鞭中將由台灣省警務處長卸任後,接任為第十一任憲兵司令職務,當時筆者還是情報處上尉參謀,印象比較深刻有兩件事。4 k" I; l$ \. ~* {8 r2 |2 l/ C" H: E
羅司令習慣用禿筆批示公文,內管處購買集大莊最好、最貴狼毫筆,司令在用筆之前,親自以剪刀將筆鋒剪掉才用;案子在簽稿書寫「楊鞭」兩字表示同意,禿筆簽上筆劃多的名字,看起來就像兩團大黑墨汁滴在紙上,難以辨識這還算是好的。萬一加注了司令個人意見,任誰也看不出到底是什麼意思,處長端著簽呈親自當面請示時有所見。
% q9 ]4 p5 K, w0 B" Z% t, P清楚記得筆者曾簽某重要案,逐級上呈經科長、副處長、處長,副參謀梁0荷少將有意見,加簽「基於某因素擬不准」,結果司令批示「不准不准  楊鞭」,案件回到手上只好歸檔;隔了兩個月後司令問及此案辦理情況,急忙調出案卷隨著處長面報司令未辦,司令看完批示不怒反笑:「嘿!我的不准是批復參謀長加簽不准,意思就是准情報處所簽,快點辦。」
+ m7 i! v" a" H# v* A4 w" J哎!批示不明確,參謀難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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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ronliao 發表於 2011-12-27 22:38:05 | 顯示全部樓層
! |' t  F4 U1 e0 R* \( C6 E' I+ p
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A! g* u$ Y. k, c! |5 I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3 D& _0 p% G. T5 ^) a- B6 u
wenrin 發表於 2011-12-27 23: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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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准不准"看起來有兩種不同的意思,一是說"不能不准"--也就是"准",二也可以解釋不准兩次,是大大的"不准"。...真是...語意不清,難以猜測...
' c6 `5 U& U2 d* I$ P; ~- E* I* T* w9 G' I: ^
現在不會有人這樣批公文了,准或駁都應該會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主管寫的不清不楚,那可能正好會給底下的人大作文章,因為,我可以說我解讀中文字句的意思就是那樣,你的意思到底是如何,既然可以有各種解釋,我當然是採取對我有利之意思表示執行。
- W" g4 b; @' R1 m' ~9 m: F% @4 G+ ~# i0 @$ ?
這位將軍這樣批,呵...實在令人不敢恭維他的文字造詣...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0:38:0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3哨 wenrin 的帖子

其實高司幕僚作業公文上簽有一定流程,參謀擬稿簽章-->科長核稿簽章-->副處長-->--處長-->副參謀長-->參謀長-->副司令-->司令核定後;反向流程回到參謀手裡由科長督導執行,科長也以為司令不同意所造成疏失,語意不明司令官也不好責備6 I1 a& D* B. [( o' o9 h9 B

9 G" D4 I' H# b8 I; l& |* W[ 本帖最後由 慕愚 於 2011-12-28 09:36 編輯 ]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8 09:3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byronliao 於 2011-12-27 22:38 發表
! I1 j9 A" X! q8 i1 b% i, l
4 `8 ]% U; N, M4 i8 [所以羅司令﹝不准不准﹞是給參謀長看% d$ A- R! \8 }$ b) [
後面﹝楊鞭﹞是代表同意副座得簽呈% @9 T/ Y% Q7 @  }% h
; Q' b  h, V- J2 {- r
還好不是急迫性案件,要不然還不知道哪個人要當替死鬼
asun 發表於 2011-12-29 08:14:2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哨長 慕愚 的帖子

請教副座:- ?1 t, H: h' T5 q( G  B7 l
/ O* h3 ~. q; I1 j( D
您在當參謀時寫簽稿時,一定看過無數長官的批示。6 @9 s' C3 |+ b& Y6 u: R* p6 [
不同的長官有不同的習慣,比方說,批「閱」、「悉」,或者只簽名,或者簽名的字體大小,也許就代表了不同的意義,您可否再開示幾個例子?多謝。
' h  \1 M- b3 k0 d! x$ \$ Q
訪客,本文章隱藏的內容需要積分高於 20 才可以瀏覽,你目前積分為 0
Lemis 發表於 2011-12-29 09:03:33 | 顯示全部樓層
這跟小小孩講話沒有兩樣
- ^/ R2 j$ i) q9 x+ ?0 F6 U大人要小小孩做什麼 小小孩耍性子會說不要
$ z2 r6 W9 V$ T+ r, K' p6 L這時候大人如果說不要不要的話 小小孩往往會反應不過來而傻眼0 e4 e3 [& X9 |& _
譬如說 大人叫小小孩吃飯 小小孩說不要
4 \% [" V5 A& J. `大人說 那麼不要不要吃飯 其實意思還是要吃飯
0 W- w$ i% k' V4 f, |1 W小小孩就搞不清楚是要吃飯還是不要吃飯了
' ?/ F) c; b: C/ Y+ m1 S# O2 q: u
3 y: k6 c8 N; m3 H$ ~; S嚴肅的公文裡面出現這種批示 不禁令人莞爾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29 09:48:19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6哨 asun 的帖子

「閱」、「悉」、「簽名」多用於例行、專題、成果報告,若有提示則加眉批。( B5 Q2 D# [, k5 L# e, z: n
高司幕僚作業嚴謹需展示主官意志,屬決策或重大案件簽稿需由最高首長決行,「簽名」、「可」、「如擬」、「速辦」最是常用;後續文書擬稿上呈,依授權由參謀長以下主管階層,則僅能以「如擬」代行;字體大小謹是主官(管)習慣並沒有其他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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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un + 1 敘事有理,條理分明,我很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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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se 發表於 2011-12-30 12:03:26 | 顯示全部樓層
早年陸勤部司令批示公文更是經典,一張簽呈只批了一個字,參謀們百思不得其解,後來經由高人指點後才知道是大可不必,果然是官大學問大
 樓主| 慕愚 發表於 2011-12-30 16:45:52 | 顯示全部樓層

回覆 9哨 mouse 的帖子

高司文書作業是有嚴謹「文書作業程序手冊」作規範,類似批示大【可】謂之【不必】實屬趣談,聽聽就好不可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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