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GVMonkey 於 2008-5-13 11:41 發表
這是真的!!
煙毒犯為了解癮還真無所不幹...........
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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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休旅車就是被 毒蟲拿磚塊砸破 右車窗, 用刀子割掉液晶螢幕
電線後 用挫的拔下來被偷.
我去報警警察還愛鳥不鳥的, 我當場跟 做筆錄的說你們是不想處理
是嗎? 那我轉去板橋憲兵隊報案, 我就說 派出所不受理, 我只好請
有司法警察身分的憲兵隊來處理, 我也是憲兵退伍的後憲, 我自己來.
( 當年在新竹隊 常有民眾打電話跟親自來憲兵隊報案喔 ! )
講到做筆錄的員警愣在那我轉身要走,結果副所長走出來說 不是那意思.
( 我記得那時好像是 余政憲當內政部部長, 說什麼幾個月內犯罪率要下降多少,
吃案 壓案就對了).
重新做了一次筆錄,馬上派員警跟我去里長辦公室調錄影帶,也問當晚執勤的
保全,讓我鎖定一個 也是住本社區的嫌犯,結果他出現我跟在他後面,
就在社區小公園 從背包拿出幾台汽車音響,可是我沒看到我的液晶螢幕.
我忘記帶行動出來,我跑去找早餐店借電話,我說借我打電話報警,老闆娘居然
跟我說她不敢借! 怕麻煩... 看!
他們收好包包要走了, 我情急之下當場跳出來揪住其中一個,說被我抓到囉~
跟我去警察局,結果背包包的就烙跑(證據都在包包),這傢伙就愣在原地,
因為現場沒證據(跑掉了)我只好放那傢伙走,趕快回去打電話給警察.
上午警察第一次去" 問他 " 他當然矢口否認, 但是我把詳細經過 共犯都跟警察講,
警察問他共犯地址他也不說,警察只好先回去.
傍晚五點多 ~ 警察打電話過來, 說他已經把那傢伙抓回來了~
共犯跑掉了找不到, 我問說為何早上不能帶他回警局,警察說沒證據
不能亂帶人,他們根據我調的錄影帶資料先弄清楚時間後 原本是想說
傍晚要再問他一些事情,沒想到...
他媽媽出來開門 說他在睡覺,警察說我只是要問他一些事情而已.
結果~
看到他躺在床上 肚子上插一支針筒睡著了...
帶回來的原因是 煙毒犯,不是竊盜帶回來的,竊盜是用煙毒現行犯名義
抓回來再錄口供的.
一案兩破 ~ 承辦的員警爽到了...
煙毒犯都能把 殯儀館裝 往生者的 不鏽鋼盤偷去賣給回收場.
其他就不足為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