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張致華 於 2008-1-27 10:07 發表 4 n" z+ \+ j7 y+ g, X5 A h7 a0 K, Y5 q
怎麼可能是左胸口
, }4 L. W9 L* w/ R左胸上方是別勳表或級職章的+ H; c0 @! b7 f5 P8 j. b9 d
勳表:就是功績表
' G; n* B3 E7 t級職章:例如班長蝦咪漲之類的& B+ F' v6 s' G0 \" T* J( L* m
有些單位還會別上:單位識別章
& |$ t* w( \ N1 l) u1 f7 [( G4 }國軍制服條例,都有詳細的規定,不是高興左邊右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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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這麼認為... 國軍制服條例有規定, 全國軍都應遵守這規範, 而不應該是部隊長自己行文要改就改, 那不然也能將白飾緒; 行個公文改成黃飾緒啦... 小弟的意思是; 如同排附所舉, 光是部隊長自己行公文而非憲令部頒或國防部頒之條例規範者; 應都屬違反國軍制服條例, 或許有某少數連隊如蔡兄之219營將小國旗配掛在左胸口之舉證照片, 但全憲兵應都不是配掛在左, 今天早上我去買菜; 特地去龍江路某憲兵營區確認... 到了現在忠貞七百多梯; 仍是小國旗配掛在右胸兵籍名牌上方無誤~5 ^3 k8 I: e/ N
3 P [5 R; b- ?( @$ |; l/ R& H' ~右胸應為兵籍名牌及上方榮譽徽章或小國旗, 左胸應為勛表或受訓徽章及級職別章, 所以; 小國旗配掛左胸者, 應該是與國軍規範有所明顯出入, 蔡兄; 當年貴部隊長出了公文... 這樣可是與國軍條例衝突哩... 1 f# A+ h0 P7 u- ]
3 |5 L# T! K) }' R民國80年代時(意思就是我只能明證我服役當時, 之前或之後是否不同; 我無法保證); 憲兵橄欖綠操作服如29哨蔡兄第二張照片服裝... 操作服是右胸口別上兵籍名牌無配掛小國旗, 鎮暴時甚至得將名籍名牌取下, 而左胸口是什麼都沒有而在口袋上方油印金色(橘黃色) "憲兵徽", 以區別甲, 乙式服與操作服, 操作服沒有小國旗配掛, 更也沒有將之配掛左胸例子, 蔡兄您曾屬的219營可能真是少數特例, 現在不知道啦, 若在從前; 可能會一督就倒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