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上面幾位學長所說:警備學校(動管學校)、步兵學校,砲兵學校,憲兵學校….這些都是訓練國軍幹部軍事專長的兵科學校,不符教育部有關學位(含同等學歷)取得的規定,所以無法取得「學歷」。 + r, ~# w- ]2 {這些兵科學校發的畢業(或結業)證書,除了國軍人事運用外,對外是不具「學歷」認定效力的。8 o/ b! @, A) S! k3 i; T/ H V
9 E0 s1 A4 l. w6 X7 B) V. T s而為符教育部規定,這些兵科學校的專科班、常士班學生,都會送到各三軍官校或陸軍高中「過水(通常是入伍訓練)」,畢業後,再發給三軍官校或陸軍高中(陸軍專科學校)的「正式文憑」。 " p7 ~9 @* T# W# I6 e) l6 U, {% }* _& U6 U/ G0 T
以憲兵學校專科學生班來說,畢業後是拿到1張「不具學歷」效力的憲兵學校專科學生班畢業證書及1張陸軍官校二年制憲兵專科的「正式文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