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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工商服務] 南門綜合醫院招募駐衛警察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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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 發表於 2012-9-14 13:35: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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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門綜合醫院招募駐衛警察乙名
依據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設立。
遴選條件如下:
一、曾受警察養成教育或專業訓練,或高中(膱)以上畢業服畢兵役,或曾受軍事訓練並擔任常備士官以上職務者(曾服憲兵役或特種部隊者尤佳)。
二、身體健康,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
三、素行良好,儀表端莊,言語清晰。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
上班地點: 新竹市東區林森路20號   
上班時段: 日班/晚班/大夜班/假日班
需求人數:1~2人
連 絡 人: 鍾主任
其  他:E-mail或歷照寄新竹市林森路20號
本項工作採先書面審核合格後電話通知面試
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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