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6543212000 發表於 2006-11-24 22:19:18

原帖由 老潘 於 2005-2-25 20:56 發表

這案例是件悲劇,,因附近居民有人向大同分局檢舉,該區域有疑似逃犯,,大同分局便衣刑警越區辦案,照規定,必須通報轄區內"中山分局"協同。但遺憾在未照規定通知.兩名"便刑"便獨自前往...便衣 ...
大約是在二十年前記得那時的社會是處在一個緊張
的狀態!所以一旦有風吹草動都會驚動在執行的憲兵或警備相關人員!
不過當時發生這樣的事在當時可說是驚動全國上下!

chyuan1110 發表於 2006-11-28 14:03:44

回覆 #57 紅土伯 的帖子

本件依小弟印象
在中心時看到的案例,警察除越轄未通報外,道安會憲兵別有聯合警衛標示,且在警察靠近時也比出手勢,無奈該員警是越轄,不知該段的暗記才會發生此一不幸事件。憲兵弟兄確實中「蛋」,還好只是擦過,未影響日後功能。:L

痞子鍾 發表於 2006-11-28 16:26:57

當時那位學長也是在情急之下才會開槍還擊,不過話說回來他的槍法確實很準。

他當時也一定是邊跑邊開槍,再最情急的時候來個回馬槍:titter: ,由這一點可以證明當時的憲兵都是訓練有術。

我的90手槍實彈射擊方面打的還不錯,不過常常會看到弟兄打地瓜...怎麼教都教不會!mp01

如果遇到像這樣的情形,可能只能當活動人行靶!:L

怪頭57 發表於 2006-12-22 14:44:25

回覆 #67 byronliao 的帖子

報告學長是阿~

現在的兵還是幹部.都沒有像以前哪麼的吃苦耐勞了....

一點都不像在當兵.像是在夏令營一樣~~~~

我看國軍真的是需要好好的改造一般囉....

hawshing168 發表於 2006-12-27 02:09:31

這件事各位學長已知道大概,不過最重要的是那位受傷的憲兵弟兄,是因為45手槍卡彈無法即刻排除故障而遭越區辦案的刑警補了一槍,雖然警察事後誣控我們憲兵,但還是由當時的副司令經過訴訟為我們憲兵討回公道,所以這件事也列入教材之一

tsengwei66 發表於 2007-2-5 10:28:08

原帖由 MP0571 於 2005-7-25 20:15 發表
68年
我才剛剛出生滿週歲耶
聽參謀說過
520大暴動
一個十字路口站一個營耶
他那時是營長
被K的滿頭包




對啊∼聽說該營營長他老人家頭中了一支流星錘...鮮血立即四溢...

conan 發表於 2007-4-23 13:34:07

原帖由 kai922 於 2005-9-30 23:00 發表
小弟之前服役時也曾遇過類似情況

記得當時我們擔任機巡時.....
當時是晚間12點多,
機巡途中突然有一台轎車,忽然一直對我們做出逼車動作,
而且看車中坐了3個長的不怎麼和善的人,
一開始想說不理他讓 ...

當時應該攔下來
通知隊部將他們帶隊處理
查驗身份:titter:

發哥 發表於 2007-8-21 21:33:34

回覆 #1 mp338 的帖子

這個事件小弟在憲訓中心上聯合警衛的課程當中,
教官曾提出來當成案例上課,
原案的過程是這樣,
因中山北路有名眾報案有歹徒電話恐嚇取財,
因兩員刑警是越區辦案,
未知此區是聯合警衛的重點地區,
當兩員刑警到達商家時適逢歹徒打電話進商家,
兩員刑警此時看見商家外面的公共電話亭旁有一名行跡可疑人士,
不知這員服勤於聯合警衛的憲兵弟兄是便衣人員,
卻立即上前予以盤查,
這位憲兵弟兄在身份未穫得確認之前,
以為這兩員刑警是要搶取他的手槍,
而發生扭打在扭打過程當中憲兵弟兄掙脫後,
彼此都發現對方擁有槍械,
發生追逐狀況,
後來這位憲兵回開一槍,
而發生遺憾的狀況(一名刑警中彈身亡),
但刑警和便衣憲兵再繼續追逐的過程當中,
這名憲兵因跌倒表明身份後,
卻被另一名刑警開槍擊中臀部而受傷,
以上是小弟在憲訓中心時,
教官對這件案例所講述的過程。

[ 本帖最後由 發哥 於 2007-8-21 21:35 編輯 ]

大條 發表於 2007-8-21 22:14:19

各位學長好
凡事莫於報告先.在那時代背景下.倆位刑警帶槍越轄進到敏感的中山北路聯合警衛區內.危險喔
這個故事.小弟在憲訓中心和警校都曾聽過教官檢討述說過案例教育

台灣之翼 發表於 2007-8-21 22:33:38

回覆 #73 大條 的帖子

其實這件事情,事先都沒有做好越轄報告,在盤查時雙方都沒出示證件,在敵我不明狀況下開火,所以造成雙方的傷亡,這也是雙方疏失的地方,畢竟事件已造成,無論憲警辦案都應通報,必免造成無謂的傷亡,大條學長你在警校有聽過這個案例阿,你是警校那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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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民國六十八年便衣憲兵與便衣刑警互相開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