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98227 發表於 2005-9-30 23:14:19

Originally posted by dunhill男孩 at 2005-7-25 20:40:



越區辦案不只警察要通報!憲兵也要~
以前在新竹隊要越區抓逃兵時.辦案時!
都要請示隊長~然後隊長或分組長通知該地區憲兵.警察!
 
至於殉職原因: 遭歹徒射殺
學弟覺得有點不妥~
因為兩方都是便衣!不 ...


同梯的你好...
我也是600梯-阿晟...
中心是第3連的...
真高興遇見你...

npb_lions_18 發表於 2005-10-2 00:05:17

回覆 #20 kai922 的張貼

恩,真的有些條子很無聊

[ 本帖最後由 施純佑 於 2006-3-28 00:14 編輯 ]

5200928 發表於 2005-10-2 00:52:07

...嗯∼∼要小心一點了∼∼∼
還有有看到學長說條子會鬧憲兵阿∼∼
如果真的不小心遇到火氣很大的人
就被開槍這也...很衰哈哈∼∼

dunhill男孩 發表於 2005-10-2 01:05:02

Originally posted by b98227 at 2005/9/30 23:14:



同梯的你好...
我也是600梯-阿晟...
中心是第3連的...
真高興遇見你...

同梯你好呀~
很高興遇見妳~
我中心2連~你們隔壁(鄰居)

:D

小丑魚 發表於 2005-11-18 15:15:10

這歷史在憲兵史..是個傳奇故事..所以槍法要練不然下一個倒下的是憲兵:cry:

王湯姆 發表於 2005-11-30 12:45:16

向上束警察先生敬禮
在向上述學長及前輩們行最敬禮
越北部的憲兵越可憐
三不五時特種警衛加臨時勤務
且休假都不正常
不知有無受不了的案例
我在203指揮部
所以沒什麼好說的
但再機動連時就有上述前輩們的情境

LeoSheen 發表於 2006-1-9 13:36:44

原帖由 mp338 於 2005-2-25 00:34 發表
民國六十八年發生一件前所未有的意外,在中山北路執勤的便衣憲兵開槍打死便衣刑警,由於便衣刑警看便衣憲兵的形蹟可疑,而且衣服內凸起,便故意過去撞了一下,摸一把,果然是槍!

便衣憲兵誤以為是歹徒要搶 ...

補充一下:
1.該憲兵是213營(中山北路憲兵隊)的1個連.又稱(道安會連)全連留長髮、穿便服,專責中山北路道路聯合警衛任務.該連單獨駐於約(國賓飯店)斜對面
2.這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件.當雙方繞著附近車輛追逐.尋求掩護時.該憲兵曾以哨音向鄰哨及警察(不是追他那2名)示警並求援(以為匪徒要搶槍),很可惜因事發突然,那2名警察未能立即反應(哪有攜槍歹徒被警察追.邊逃邊吹哨音的 ? 叫大家來看?)
3.該憲兵住院後.有高階長官前往致贈(慰問金).打死執行公務的警察.實在也很難獎勵下去.

施純佑 發表於 2006-1-9 13:56:50

79年時不知哪個單位的憲兵抓小偷時開槍
結果瞄腿部竟然打到胸部
害我們之後要求加強射擊訓練
尤其是手槍
不過這種事很難講,打人又不是打靶
他又不會杵在那讓你打的

byronliao 發表於 2006-1-9 14:47:47

會杵在那讓你打的......草都長很高了~
憲兵真是難為....槍決也要擔任~

董事長 發表於 2006-1-13 11:56:45

小弟我也遇過類似的,當年陳進興的案子,我在海巡帶隊外勤,遇到有車子遇攔檢不停,被衝過去,非常賭爛。於是隔天,雞爪釘放著,遠遠看到同樣那台車過來,於是自己把槍兵的槍拿過來,空包彈卸掉,上實彈,距離20公呎外站好準備,要學弟上前攔檢,結果那台車快壓到雞爪釘,才緊急煞車,最後乖乖停下來受檢,隔天營部戰情下來,以後那台車不用檢查。
哈,原來我摘到老虎毛,不過照規矩做,沒事情。
死陳進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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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民國六十八年便衣憲兵與便衣刑警互相開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