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351446 發表於 2009-2-12 02:44:51

本主題需向作者支付 65 元憲金 才能瀏覽 購買主題

Jknight 發表於 2009-2-12 07:27:15

回覆 哨長 a5351446 的帖子

看到輔仔文章有感而發..

憲兵沒有選擇領袖效忠的權利

早期兩蔣時代,護衛領袖被指責為打壓異議分子的幫手;
等到民選總統上台,護衛領袖被指責為助 紂為虐,打壓善良百姓.
一經政權轉移,成為裁軍目標..
但是我們自始自終都是效忠中華民國憲法下總統兼三軍統帥.
***************************************************
記得82年在憲校受訓時,有次遇到立法委員團前來視察,
特別安排憲兵特勤隊表演戰技,
那時民進黨尚未執政,幾位隨行的民進黨立委,
給當時劉校長出難題:“素聞憲兵效忠領袖,爾後我們民進黨執政,你們會宣誓效忠我們嗎?”
校長斬釘截鐵回答:“忠於憲法合法選任之總統,無黨派之分!”不管當時在座大多數國民黨立委的看法.
***************************************************
這8年來憲兵恪遵職責,效忠保衛領袖,
當有人問我:“你們憲兵為什麼效忠陳X總統,成為XX共犯?”
我一定會據理力爭:“你錯了,我們是基於職責,效忠台灣2千萬人民選出來的總統!”
可是當他進一步問我:“那你們為什麼高呼”巧克力”等逢迎拍馬屁,難到這也是你們職責嗎?”
我頓時啞口無言…

或許輔仔可建議該如何回答?

[ 本帖最後由 Jknight 於 2009-2-12 12:04 編輯 ]

d61103 發表於 2009-2-12 08:37:53

回覆 哨長 a5351446 的帖子

學長的這一席話
讓學弟想到了一個問題
請大家拋開憲兵或者軍人的觀念
如果護衛對象犯罪了 我們到底要不要繼續護衛他?
如果他讓社會大眾失望了 那麼身邊的維安工作是不是就不用那麼嚴謹?
=====================================================
至少學弟的答案是 NO!
我對於學長那為朋友的論點頗不以為然
有時候人們在談論別的事情的時候
已經先設定了一種心情一種態度
關憲兵何事?這是我們的職責 你們應該已有這樣盡忠職守認真負責的軍人感到驕傲才對
護衛這個人 不是因為這個人付我錢 而是這是命令 這是白底黑字寫的清清楚楚的職責!
或許現在憲兵素質下降 不若學長那個年代 但是反過來看 民眾到底支不支持?
談論一件事情的時候 應該要避免加入不必要的情緒以及預設立場 這只會模糊焦點越扯越遠
有人說憲兵是威權統治的象徵 我可不這樣認為 因為一切都是受到指揮的 指揮的緣由來自於法律的規訴
憲兵可能變成了工具 但是絕對不是自己想要變成工具的 因為我們是軍人 所以我們服從命令
我們護衛的不是要員 大頭 而是國家的秩序還有法令
以上

[ 本帖最後由 d61103 於 2009-2-12 09:12 編輯 ]

lsw 發表於 2009-2-12 08:47:41

回覆 副哨 Jknight 的帖子

這問題其實很容易 依法執勤 除非任務本身是違法的 侵害人權的 那或許才有遲疑的理由 所以請問陳前總統被判刑了嗎 被定罪了嗎
現在還沒有 更不用說他還在當總統的時候了 連被起訴都沒有 那憲兵憑哪一點 哪一條法令可以不保護他
如果當兵的都用自己的想法決定這任務要不要執行 自行判斷維安勤務的對象是否值得保護 那不就天下大亂了 全國直接軍管好了
至於"巧克力" "拍馬屁" 這些事 這些不違法犯紀 或許肉麻令人反感 但我覺得是小事 或許有礙視聽 但這些可受公評

mp519 發表於 2009-2-12 08:52:55

回覆 哨長 a5351446 的帖子

報告長官:
也有人問過我相同的問題
說那某人做了那麼多對不起國人的事
還要浪費那麼多的人力及花公帑保護他
如果你還是在當憲兵會不會保護那個×人
小弟的想法是
他的所做所為當然社會觀感一定是不好
而且一定要說清楚講明白給大家一個交代
相信司法機關會有一個公正的審判
只不過就法律面來說
在還沒有三審定讞前
都還是無罪的(無罪推定原則)
另外不管他是張三、李四、王五
只要是依法律相關規定合法選出來的總統
就是三軍統帥小弟就是會效忠
服從是軍人的天職(當然也要在法律的規範內)
再來巧克力事件
當小弟看到那新聞時
還真的是傻眼了:drl:
要怪就怪那最上面的"官"
下面的小兵們也只是聽從命令行事而以

註:小弟無黨無派僅單純就事論事沒針對特定人

vpoint88 發表於 2009-2-12 10:50:56

報告a5351446長官:
同學您寫的真好,幫我發洩了好久的悶氣

正如您所言
我們憲兵的職責是捍衛領導中心,
我們保護的是國家全民選出來的職位,不是保護一個私人
所以要拋棄私人的意識型態這才正確。

我們捍衛憲法,雖然會受到不明之冤,但絕對不是私人的禁軍。

timmg 發表於 2009-2-12 11:32:02

在此對於
為什麼高呼”巧克力”等逢迎拍馬屁,難到這也是你們職責嗎?
這件事情小弟有些不同的看法
要怪只能怪現在的官太沒創造力
濫用流行用語
軍隊對在上位者的不適當言論"指逢迎拍馬"從過去到現在一直在上演著
相信未來應該還是會發生
只是
當主政者不同時人民百姓看事情的角度也不同
新聞記者也是人當然也會
政治人物更不用說
所有事情只要是
發生在對手一律小事化大
發生在自己則小事化大(只有在這時最顯現適者生存)
歷史事件的發展往往會因為時空環境的不同而有不同解讀
當軍隊在喊"X總統萬歲"時跟現在講"巧克力"又有何不同呢
唯一可憐的就是奉公守法的百姓

a5351446 發表於 2009-2-12 11:45:02

原帖由 mp519 於 2009-2-12 08:52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長官:
也有人問過我相同的問題
說那某人做了那麼多對不起國人的事
還要浪費那麼多的人力及花公帑保護他
如果你還是在當憲兵會不會保護那個×人
小弟的想法是
他的所做所為當然社會觀感一定是不好
而且一定 ...


巧克力事件是憲兵中長官利用個人職權
與整體憲兵毫無關係
況且那些只是學兵而已
更與真實憲兵有段落差
而且當時的場合是輕鬆的 俏皮的脫序演出
這比國慶閱兵儀隊昏倒事件小太多了
更何況陳某當時乃民選總統 上任不得人心 出氣出在18 20 歲的年輕人 太不公平了

survivor 發表於 2009-2-12 12:12:20

感謝幾位長官分享出自己的感言
這個問題及答案,小弟本來也有意思要發文探討,先謝謝發帖的POA。
從在憲校受訓,我就在課堂上問過教官同樣的問題,在這方面教官也給予明確的回答,加上服役期間曾經親身參與正副元首特勤以及聚眾防處,這個問題的答案更是越顯清晰。

為什麼憲兵部隊會被稱為鐵衛或是御林軍,我們服役期間到底是為誰辛苦為誰忙?正是因為其不論政黨不論顏色不論性別,絕對效忠中華民國總統,而非效忠總統名字叫做XXX或是000這個人,憲校教官曾經提及,一個元首不管做的再爛(這留給歷史及民眾為他做評斷),要記得他所代表的是中華民國總統,也就是我們憲兵捍衛的對象,一個國家不能沒有元首,有的時候元首所代表的是另一種精神上的意義,一個國家如果頓失元首,就有可能會引發社會國情動盪不安,甚至遭受外侮,這些都會使國家付出相當大的社會成本,所以憲兵部隊所肩負的任務意義十分重大,也正是憲兵拱衛中樞最佳寫照。可惜的是現今很多人不明究理,沒有體認到這些,不妨想一想一個人中樞神經癱瘓會是如何的下場?僅認為憲兵是元首私人的護衛隊,著實有失公允。

至於巧克力事件,小弟認為這其實是一件平常之事,一群20出頭的憲校學兵以團康性的活潑活動口號歡迎總統應無可厚非,只是被有心人放大炒作並做額外解讀所致,不過當今憲兵部隊一再地備用放大鏡檢視,最後還是得希望現役弟兄可以謹言慎行,端正己身形象,免再落人口舌為是。

[ 本帖最後由 survivor 於 2009-2-12 12:20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09-2-12 12:30:02

回覆 哨長 a5351446 的帖子

報告PO A:
小弟服役的時候,下部隊後遇到的第一任官預輔導長曾在某次選前的晚點名說道:
「如果說國軍是黨軍的話,憲兵就是黨軍中的黨軍。明天的選舉如果有變的話,那怕是民X黨執政,我們還是必須要效忠政府。」

-------------------------------------
記得該次選舉應該是小咖的選舉 (87年民意代表選舉),連上PO A依當時的"規定",選前還是會暗示明示要投某某人,但已經流於形式。因為當時只會查核你有沒去投票,不會去查你到底是投誰。

隔年的三合一大選,也就是老宋選省長那屆選舉,選舉的規模比87年的那次還大。我們連上也做好戰備動員的準備,行李打包隨時準備北上支援。但當時的輔導長是政戰正期的輔導長,就沒甚麼再宣導要投給誰。
頁: [1] 2
檢視完整版本: 憲兵--我心中台灣民主進步的幕後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