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okeyLT 發表於 2014-8-18 02:20:26

將領應該停止「被動晉升」

我想國軍在將領職缺大量減少底下,應該停止「被動晉升」。更應該採取「主動聲請,不升則退」的制度。

所謂被動晉升就是,明明當事人幹得好好的,上面來一紙命令,就把他晉升到另一個地方或位階。

有時候是上級賞識,但有時候卻是明升暗降。人事權當然是掌握在統帥手裡,但是這絕不是好的領導風格,更不是良好的升遷制度。

這讓每個人都要跑進醬缸子裡面打滾。有時候你既不能報退,升上去又無望,手邊工作又很痛恨又不勝任,這對任何職業來說都是一種痛苦折磨。

根據Lawrence J. Peter所著的彼得原理,以及超過百本討論彼得原理的作者所共同相信的理論是:

「人要有能力才會有晉升的可能;但是有能力晉升不表示晉升後還是一樣有能力。」比方說一個人他的能力就是適合當個營長,管三五百個人他駕輕就熟,績效卓著。你把他晉升去幹旅長,他也許能力根本不夠管兩三千人,要他怎樣幹?

相反的,要是有人擔任某一職位很稱職,他也知道自己幹這職位大概已經是頂天了,也很滿意,希望貢獻餘生在這個職位上幹到退伍,除非可以證明他已經過時無能,否則只要績效好,又何必一定要他去升遷,去做一個他可能無法勝任的工作?

而我認為,或許是該開始針對將領進行這種改變:
1.不想升的就讓他原地做,績效不良的就叫他原地退伍。績效繼續優良的又何必換人。
2.想升的要自己主動報升,有空缺出來就公開讓將領自己評估,要不要去競逐這一空缺。
3.主動競逐空缺者,要是失敗了,就要馬上退伍,來肅清升遷管道。

有人可能認為這樣會使將領都「打安全牌」,誰也不報升。我認為不必擔心,有雄心壯志者大有人在。當然以下的措施不能少:
1.合理而嚴格的考核,務使現任者之表現都能忠實的反映在數字上。
2.嚴格執行退休年限,不再為了要讓某些人升遷而一延再延。
3.反正升了將級年紀至少也五十歲左右,六十五歲強制自軍職退休也剛剛好。

現在將級數字銳減,要怎樣維護公平性和競爭力是一大課題。

SIGP226 發表於 2014-8-20 14:41:11

首先針對學長文末提及的「延退」回應,其實政府現在反而有再推延役的政策,其考量應是銓敘的關係,讓一名因停年緣故的軍官離營,得支付較高額的退休金,同時還得負擔新進人員的薪水(遇缺不補不算);處理業務的人士還得從駕輕就熟變成經驗缺乏者。
其要求是三年內考績須有甲等,惟此並非本篇撰述要旨,以下不再贅述。

現今升遷通常皆須具備國防大學的學歷,如果從源頭做管制;加強審核,使真正有心想者入院深造,是否可以達到學長所言?當然,擁有相關學經歷僅是拿到升遷的入場券,是不是真的能夠如願升官又是另一回事,上開關於篩選措施之必要及比例性,仍具討論空間。
我認識的一些軍官,因無升遷意願,故未參加修習戰爭學院任何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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