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14-2-20 00:46:10

從清末鄉勇談當代義勇軍人

大家都知道,滿清是靠著八旗兵馬,以及山海關守將吳三桂怒髮衝冠為紅顏,借兵入關報仇掃蕩中原,取代大明王朝。
滿州八旗之外,更擴編為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後因八旗驕縱,戰力下降,以及傳統的鎖國心態,視西洋兵器科技為奇淫技巧。
清末一連串的外力入侵,接連慘敗,簽下一系列不平等條約。八旗不行、改用綠營,綠營不行、改用鄉勇。
清末平定太平天國之亂,憑藉的就是地方團練,也就是後來成為湘軍的湘勇。

團練也,為中國古代特有之民兵制度,據考察可上推至周代的保甲制度。
唐宋時期有團練使,明代改稱按察使、兵備道,清朝因八旗、綠營腐化,戰力衰退,為了對抗白蓮教而規劃招募鄉勇。
鴉片戰爭時期,林則徐招募鄉勇對抗英軍,力保廣州取得勝利,逼使英軍繞道北上,直取寧波。
太平天國時,曾國藩以團練為基礎,組成湘勇與太平軍對抗,以保衛家鄉。湘勇攻克安慶後,清廷始稱為湘軍。
而後培養李鴻章,發展淮軍。湘軍與淮軍,不僅僅保家衛國,最後更被收編為官軍,由地方民兵搖身一變成官軍。
在袁世凱小站練兵前,成為清末軍事力量的主幹,最後則被新建陸軍給取代。

湘軍和淮軍,組建之初都是地方民兵組織,用以保鄉保土,防止盜匪賊軍滋擾地方。
進而保衛地方上的秩序,以及財產、生命等安全。對照官軍而言,這是地方仕紳出錢出力所組建的,類似民間的自衛隊,現在的巡守隊。

當前我國治安維護,除有警察之外,另於警察、消防、刑警等警政單位之下,成立義警、義消、義刑等組織。
以警力有限、民力無限的觀念,招募地方上熱心人士參予。此外,尚有里長組織的巡守隊,以及各地後備憲兵組織的後憲巡守隊。
無論是義警、義消、義刑、鄰里巡守隊、後憲巡守隊等,都是輔助官方,協力社會治安的民間組織。

一個派出所,能夠動員的義警、民防、巡守隊等,可以是警力的數倍。
一個十幾人的小派出所,能夠運用的民力,可以到上百人。地方仕紳、企業與宗教慈善等團體,都樂於出錢贊助。
地方民代莫不爭取成為主委等重要職務,以期轉化為選票支持。

每個義警、義消、義刑、鄰里巡守隊、後憲巡守隊等團體的背後,就是一張張的選票。
民代也樂於協助爭取預算、福利,除可為地方出力,更能提升自身形象。
當警消單位出包時,民代該罵還是會罵,媒體該報導還是會報導。
但可曾像是罵國軍一樣用力?打國軍像是打共匪一樣?
究其原因,警察、消防的背後有義警、義消,義警、義消的背後就是選票,選票就是民代及地方首長連任與否的關鍵。

目前國軍因精實案等一系列的裁軍縮編計畫,以及募兵制的政策。軍隊員額組織大減,預算也因兩岸對峙和緩,與政府財力困窘等因素大砍。
再加上國人普遍具有好男不當兵的傳統觀念,此外年輕人認為關在營區裡面不自由,使得國軍戰力受到空前的挑戰。

小弟建議,國軍可參照古代鄉勇的觀念。在正規軍隊之外,籌組現代化的義勇軍人組織。
以鄉鎮縣市為單位,編組義勇軍人組織,參照陸軍正推行全志願役戰備營,成立後備戰備營 (連)。
有別於一兩年才徵集一次,每次最長七天的後備動員教召,臨時編組而成的後備旅。
後備戰備營 (連),簡單說來就是半志願役、半職業化的兵力。每月2-4天的固定召集施訓,一年就可以累積24-48天的訓練天數。
遠較於現行的一年至多7天的教召時間來得長,訓練也較能累積,戰力較能發揚。

現行的教召是最長連續七天,對於退伍後在社會上謀職的人而言。連續請七天公假,雖然是法定的義務,公司老闆也不能阻止。
但放下七天的工作,以及七天的家庭,對大多數的人而言,還是很不方便。且教召和徵兵一樣,是國家規定的義務,任何人都不能逃避,也只能消極應付。
而志願參加的後備戰備營,招募已退伍且有興趣的後備軍人組成。
每月利用周末假日的兩天,或是一、三或二、四週的雙週末的四天,對平常的工作與家庭影響較少。
且因志願擔任,對於訓練較為積極,整體戰力肯定較現行教召的動員營來得強。

義勇軍人性質的後備戰備營,是地方上的子弟組成,和義警義消一樣是地方上熱心且有興趣的人士參予。
自然也是地方民代所願意爭取的選票,也是地方仕紳和慈善團體願意贊助的團體。
也能和義警義消一樣,平時排定訓練、勤務以保持戰力,遇天然災害時,能迅速動員救災,戰時本來就是後備軍人,自然是保鄉保土、保家衛國的重要武力。

再來從預算角度而言,義勇軍人性質的後備戰備營,每月招集2-4天訓練。
所耗人事經費是常備部隊的15分之1~7.5分之1,又能填補部隊縮編裁減的戰力空隙。
也就是人事經費養一個常備營,可以養7.5~15個後備戰備營。
而後備戰備營所需的槍械、彈葯,這本來就是因應戰時擴編本需庫儲的東西。
小弟連上編制為32員的小連,戰時擴編為160人的大連。平常在動員庫房就保有從一個連部加一個排,擴編成一個連部加四個排的經理裝備和武器。

後備戰備營 (連) 平時訓練與救災、戰時作戰。還能做為國軍和地方民眾溝通的橋樑、宣傳的管道、糾紛的潤滑。
其戰力介於常備部隊與後備部隊之間,所耗人事經費較少,又有選票的優勢,使得地方民代和首長不敢忽視。
再也不能把國軍當作仇人一樣,對也罵、錯也罵,彷彿國軍不是我們的子弟,而是共匪一樣的羞辱。
說不定,日後還能像警察、警消一樣,地方政府和公益團體捐贈消防車、救護車那樣。後備戰備營的行政用車、戰鬥車輛都能噴上OO媽祖廟捐贈、XX企業捐贈、OO議員爭取預算購置等。
這樣才是全民國防,才是在有限的預算與人力之中,維持最大的戰力。
否則,軍是軍、民是民,軍民永遠不可能是一家。

allenlanglee 發表於 2014-2-20 15:58:14

記得小時候常看的愛國電影,"英烈千秋"."八百壯士"."筧橋英烈".........多麼可歌可泣,可能是當權者的洗腦教育,但那時的民族意識是強烈的,67年中美斷交時,身為小學生的我們,人人都捐小撲滿,說要給國家買飛機,買大砲,國中時,有同學志願從軍,報考軍校,全校列隊歡送.....
"十萬青年十萬軍,一寸山河一寸血",所謂"投筆從戎","捨我其誰"聽起來國家意識是濃烈的........
現在的台灣最大的問題是"國家認同",警察特考是擠破頭,而為什麼募不到兵?前者是保家,後者是衛國,在政治人物的操種下,省籍問題早就變成國家認同的問題,因為不認同,怎麼會有熱血,怎麼會有從軍的意願.....
台灣有最濃的人情味,公德心,所以要組織民防,絕對是順利的,但要與國防接軌,可能就要看當政者的智慧了.

1762T 發表於 2014-2-22 23:51:54

原帖由 MP269C570T 於 2014-2-20 00:46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都知道,滿清是靠著八旗兵馬,以及山海關守將吳三桂怒髮衝冠為紅顏,借兵入關報仇掃蕩中原,取代大明王朝。
滿州八旗之外,更擴編為蒙古八旗、漢軍八旗。後因八旗驕縱,戰力下降,以及傳統的鎖國心態,視西洋兵 ...


版主說的是像是美國或加拿大的後備役制度吧 其實可以納入募兵制的一環 招募到的人員受完二至三個月的訓練就可以回社會就學跟就業 每年度再召回受訓數星期或一個月 期間領志願役薪水享有職業軍人福利 跟義務役不同 並且與國家簽合約六至八年期間每年有義務回軍教召簽約期間 國家如有戰爭或天災有義務應召不得拒絕   國家在簽約期間每年可以考慮發給津貼 八年合約完畢後可以考慮發退伍金 提高誘因徵召期間並且以國家法律保障原來的就業跟就學權台灣未來實在沒經費在養大量常備役 而且未來募兵制如果常常動用常備兵力投入救災 簡直浪費人力這是可以考慮的方向

[ 本帖最後由 1762T 於 2014-2-22 23:55 編輯 ]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4-2-23 00:02:03

學長說得沒錯,目前我們的迷思,就是在傳統的窠臼中打轉。
認為一定要維持三、五十萬大軍,認為國軍就是要克苦克勤克儉,最好是向以前的乞丐兵一樣。不准住太好、吃太好、生活設施太好,否則這就是離經叛道,就是過太爽的軍人。

但美軍福利夠好吧?日本自衛隊的設施夠好吧?
怎麼沒人說他們是離經叛道?怎麼我們的國軍就一定要苦哈哈的像是個難民乞丐兵,才叫做當兵呢?
過去徵兵制,國家有憲法和兵役法做靠山,成年男子不得不抗拒。敢不準時入營當兵,那就準備去吃牢飯。
現在是募兵制,雖然保有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也就是過去的義務役。但募兵制畢竟不是硬性規定,成年男子一定要入營為國奉獻個兩年時間。入營當兵,也就變成和一般的工作一樣,自然要和其他單位與民間企業搶人才。
若是要用過去的薪水和內部管理規定,是不可能募得到兵的。別說年輕人不可能入營,就連我們自己,也不可能接受月領五六千,又沒個人時間、個人隱私的條件,再入營服役。

因此,要在有限的預算中,維持一定的兵力。剩下的就是要透過後備動員來補足,來補強國軍戰力。
至於國防部,不要老在哈啦什麼小而精、小而美、創新不對稱戰力。該怎麼做,是要好好規劃。不然老是在講口號,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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