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476 發表於 2009-11-30 18:45:24

原帖由 asun 於 2009-11-30 16:3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請問各位學長、長官:

陸軍各單位的看守所很多,空軍的在懷德山莊,但請問當年海軍的看守所在那裡?是指哈密街那裡嗎?哈密街看守所拆遷後,海軍的看守所又搬去那裡了呢?

那陸戰隊有沒有自己的看守所?
...
日頭葛格,海軍總部看守所後來搬到基隆某山區了


原帖由 LeoSheen 於 2009-11-30 17:57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1、至少第一期的「監獄班」是軍、士官都有,班隊名稱好像叫「戒護軍士官班」,受訓對象以國防部軍監及三軍總部、軍團(含海空軍各司令部)看守所現任幹部為主。
後來可能因為現任戒護幹部已經收訓一個階段了,就 ...
小弟在服役期間,和LeoSheen長官所寫的有點不太一樣,小弟在當年接觸到的其它軍種看守所,說其它軍種其實也只有海空軍而已,以海軍總部看守所來講除所長及監獄官為憲科,還有看守所大門是憲兵在站外,戒護士全為海軍,進入牢房大鐵門前的外衛及四周制高碉堡的看守人員則為海軍陸戰隊。至於空軍事隔多年小弟忘的差不多了,應該說是快忘光了,只記得空軍的戒護士也完全是自己人來擔任,還有空軍自己稱牢房內的戒護士官不叫戒護士,而是在叫另一個名稱,至於叫啥不好意思我忘了:lol

[ 本帖最後由 MP476 於 2009-11-30 20:38 編輯 ]

MP476 發表於 2009-11-30 19:20:00

原帖由 asun 於 2009-11-30 16:38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請問各位學長、長官:

陸軍各單位的看守所很多,空軍的在懷德山莊,但請問當年海軍的看守所在那裡?是指哈密街那裡嗎?哈密街看守所拆遷後,海軍的看守所又搬去那裡了呢?

那陸戰隊有沒有自己的看守所?
...
差點忘了,再補充一下,海軍陸戰隊有自己本身的看守所,海軍陸戰隊的看守所,沒記錯的話,是在海軍陸戰隊的大本營-高雄,不過當年海軍總部看守所內,也有海軍陸戰隊被關在裡面

pcy 發表於 2009-11-30 20:13:45

回覆 31哨 MP476 的帖子

1. 沒錯. 海軍看守所, 在我服役的年代已搬至基隆.
2. 海軍看守所會有海陸關在裡面, 其實沒什麼. 可能是該員單位距離海總
    看守所較近, 或是該員軍法單位與海總軍法單位協調所致. 這主要有點
    類似司法互助協定. 主要還是嫌犯在移送前, 會與其所屬軍法單位連
    絡. 軍法單位有時會考量很多因素來決定送何看守所.
3. 一般看守所都是由該軍自行派員戒護. 只有判刑確定才發監. 因軍
    監均為國防部管轄, 所以國防部可全權決定軍監之管理方式由何人為
    之. 此部份警總除外.

請問Leo指揮官,看你說明, 好像每一時期國防部對於戒護士的作法都不同. 說真的有掛軍法兵科(天秤)的士官, 還真是第一次聽到. 我一直以為軍法兵科只有軍官, 沒有士官.

LeoSheen 發表於 2009-11-30 22:30:06

原帖由 pcy 於 2009-11-30 20:13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1. 沒錯. 海軍看守所, 在我服役的年代已搬至基隆.
2. 海軍看守所會有海陸關在裡面, 其實沒什麼. 可能是該員單位距離海總
    看守所較近, 或是該員軍法單位與海總軍法單位協調所致. 這主要有點
    類似司法互助 ...

有關軍法士官的專長,
你可參考http://intro.exam.gov.tw/weblaw/Attachment/law/J030044-001.pdf
裡面的LA014、 LA114、LA214、LA314,都是軍法士官。

軍事監所的戒護管理任務,在以前是個多頭馬車:
國防部軍法局督導三軍監所業務,
軍事監獄、看守所主官及大多數軍官幹部是由憲兵司令部派職,
各看守所管理職責又歸各該部隊主官(軍團看守所歸軍團司令……依此類推)
大家都不懂,也經常出事(現在好多了),所以各級長官想管又不敢管太多(避免獨擔責任)。
每出一次事,檢討後常會想出一些「精進作為」,所以就變來變去的。

另外有關「海陸官兵」在海總看守所關的類似情況,
一般來說,主要是牽涉到「管轄權」的問題。

依以前軍事審判法的規定,軍事審判是「三級二審」制:
軍事審判機關分三級,審判分初審、覆判,二審定讞。

所以「海陸官兵」在海總看守所關,至少有幾個可能性:
可能是這個人犯階級身分本來就是該由海總初審,國防部覆判。
可能是案子較特殊,把原本應該由陸戰隊司令部為初審的案子,經由指定管轄的程序,指定由海總初審。
也有可能原本在陸戰隊關,判決確定後剩下的殘刑不足一年,不能送軍事監獄執行,居於管理考量,送到海總看守所代監執行。
甚至只是因為這個海陸人犯家在北部(不要感到奇怪)

[ 本帖最後由 LeoSheen 於 2009-11-30 22:41 編輯 ]

CPP 發表於 2009-11-30 23:05:04

我所知道的基隆安瀾橋的山上有一間看守所.
非常小,有海陸的再固守.

例外在暖暖的有一間比較大型的.
裡面有憲兵與海軍固守.
因為10年前開始經常淹水後來這幾年沒有用,撤離了.

[ 本帖最後由 CPP 於 2009-12-1 16:46 編輯 ]

MP476 發表於 2009-12-1 07:59:33

原帖由 CPP 於 2009-11-30 23:05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所知道的基隆安瀾橋的山上有一間看守所.
非常小,有海陸的再固守.

例外在暖暖的有一間比較大型的.
裡面有憲兵與海軍一對固守.
因為10年前開始經常淹水後來這幾年沒有用,撤離了.
暖暖的看守所,在民國8X年時,關過一位轟動一時的郭姓上校,不過只關了一天一夜,因為被當時某消息靈通的無線台得知,派人去採訪,所方上頭得知後,火速將郭姓上校移監至它處,當時覺得原來軍方也能如此的有效率:lol

asun 發表於 2009-12-1 09:20:04

原帖由 MP476 於 2009-12-1 07:5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暖暖的看守所,在民國8X年時,關過一位轟動一時的郭姓上校,不過只關了一天一夜,因為被當時某消息靈通的無線台得知,派人去採訪,所方上頭得知後,火速將郭姓上校移監至它處,當時覺得原來軍方也能如此的有效率:l ...

喔,原來郭某人住過那裡,海軍的高效率早就如此啦。(例如火速讓某少校退伍)

其實軍方在全台各處,有很多「招待所」,挪個地方並不困難。

郭某這件案子,想起就讓人痛心。有時想想,如果警總當時還在,案子不知道會不會早一點破?

pcy 發表於 2009-12-1 10:29:08

回覆 34哨 LeoSheen 的帖子

報告Leo長官,

從這些所衍伸出的軍法士官及軍監的議題,似乎又可開個議題慢慢討論. 這些比監獄班還更廣泛.

1. 這個軍法科的士官, 除了戒護士以外, 其他都是比較專業. 不知這些士官是否在陸軍新訓選
    出, 再送至何處受訓掛階? 當年沒有聽說有什麼同學或學長是做軍法科士官.
2. 以我在軍司法班受訓及退伍專長是 3F124. 感覺上所作的工作還比較像軍法. 我們有時開玩
    笑說是因為考不上軍法預官,所以掛憲兵科來作軍法科相關業務. 國家也算人盡其才, 物盡
    其用.
3. 不知長官知不知道是從何時開始, 憲兵徵調乙種體位法律系役男, 從事軍司法相關業務?

LeoSheen 發表於 2009-12-1 13:14:49

原帖由 pcy 於 2009-12-1 10:2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報告Leo長官,
從這些所衍伸出的軍法士官及軍監的議題,似乎又可開個議題慢慢討論. 這些比監獄班還更廣泛.
1. 這個軍法科的士官, 除了戒護士以外, 其他都是比較專業. 不知這些士官是否在陸軍新訓選
    出,...

有關軍法科「士官」的任官就要回歸軍士官任官任職條例及相關行政命令,
以前士官任官並不以「受訓」為必要條件,可以類似於單位內「在職訓練」一段期間考評合格的方式呈報;有興趣可以到有關網站搜尋。
我沒親眼看到掛軍法科的士官,但是聽過在以前的警備總部某地區司令部軍法室有掛軍法科的士官。

就我所知道,以前國軍單位並沒有類似士官班隊,比較接近的是憲校的軍司法班及戒護(監獄)班。
假設有軍法單位編制內的士兵送訓軍司法班及戒護(監獄)班,只要佔到我前面所說的那幾個軍法士官缺,應該就可以了。

至於憲校軍司法班成立時間我並不清楚,但可以確定的是,在1984年底前還沒有。
所以我在連級憲兵隊訓練軍司業務士官的方式是:
選大學乙組科系畢業新士官,丟給他刑訴法、軍審法、刑法、特別刑法幾本書,
選定軍司法業務較容易碰到的有關章節,利用幾個小時說明一些法理概念,
然後要求他1個月內至少要看懂我要他看的範圍,並且三、兩天就找來口試,
重點在避免「辦(放)錯人」、「移錯管轄單位」,
然後再開始銜接業務,就這樣土法煉鋼起來。:L

pcy 發表於 2009-12-30 11:06:18

回覆 39哨 LeoSheen 的帖子

報告長官,

當時要找甲等體位的法律系畢業生, 可能難如登天. 一年可能沒幾個, 要再分到憲兵可說鳳毛麟角.
就我的了解法律系畢業役男大量進入憲兵應該是76或77年時. 據說是周司令看不下去了, 所以專案報國防部或是參謀本部. 核準後才有這一段.非甲種體位的法律系畢業役男開始進入憲兵. 當時大部份的法律系役男幾乎被憲兵及警總瓜分了. 其他軍種幾乎分不到法律系役男.
我服役時軍官不算, 戴眼鏡的義務役就只有軍司法班及政戰士.而我們又是唯一掛憲科的, 當時真是稀有動物, 宛如忠貞動物園2號籠的猴子般. 我們可是義務役戴眼鏡憲科的鼻祖呢. :xd:

[ 本帖最後由 pcy 於 2009-12-30 11: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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