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16 21:43:59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在這寒冷的冬天夜晚,不禁想起七十年時,被夜間哨叫起來處理車禍,有民眾報案,在環島南路靠近陶瓷廠附近有一軍人騎機車摔倒,咬緊牙關爬出溫暖被窩,開車載車禍處理小組前往,到達現場後只見一軍人躺在路中一動也不動,機車離其身體大約有二十公尺左右,原來是花崗石醫院軍中僱員下小夜班要返家,因車速過快又是彎道而自摔,因頭部受創而致命,我再開車前往花崗石醫院(離車禍現場大約五分鐘車程),請醫院派救護車將屍體載往該醫院太平間存放,待明天報金防部軍法組襄驗,再回現場時,特前往撞擊點看,只見該地點有血滴二處,處理好也就返隊,後來每當開車經過該地點時,我多會自動閃開,避免壓到那血滴之處。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17 22:58:48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在金門宵禁時間,人員全部禁止外出,只能待在碉堡內,除了聊天、整理服裝外,就是準備宵夜,大家拿出電湯匙、鋼杯裝水煮熱開水泡麵,開水滾了放下泡麵,再滴上一匙高梁酒,用碗蓋上悶熱,當掀開大家一起食用時,碉堡內就是濃濃高梁酒香味,至今仍然很懷念此味道。

烈嶼MP 發表於 2012-12-17 23:47:58

回覆 62哨 邱明宗 的帖子

報告學長:
我都是中華麵加一個蛋!
我的套房(不到1坪)離中山室不到5公尺,
有飲水機24小時供應熱水,
因連長室就在中山室對面,
沒人喜歡到連部使用飲水機,
所以熱水供應不缺,
我雖不喝酒,但床下卻有一缸“一條根藥酒”!
退伍多年,還沒喝完!
看到酒罈,就想起”忠貞三堡“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18 01:32:45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回覆63哨:
雖然服役年代相同,自本師與284師對調後,也就未有大移防演習,再加上金門也減少金中師駐防,官兵的生活機能也就提高許多,單有飲水機24小時供應熱水,在我們那時候就沒有的物品,也讓讓人羨慕,我們要吃泡麵的利器,就是電湯匙這法寶。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21 22:30:25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本連自第三士校整訓回山外憲兵隊,分遣單位也各自返回各駐地,連上弟兄也分別住進工兵堡、土木堡、總機堡,以上三堡床位不足,本期三位同學和連上唯一常士就借住金湖鎮鎮公所位於連上所新蓋一間庫房,鎮公所總務答應可借住,但是他們有需要時我們就要搬遷,就先暫住,連長說這樣也不行,就宣佈連上找個地方來蓋新屋為士官寢室,經過多次的堪察,就在總機堡前連集合場旁為新建房屋基地,就與隔壁工三連(兩位連長是陸官四十六期同學,工三連連長是宜蘭人,更巧的是他是我國中同學的大哥)協調,由工三連派人員興建,材料由我們自己去籌措,金防部的工勤連(鋼筋、水泥、模板、水電材料、砂石)補給庫房就在太湖旁,也是連上的轄區,第一次前往接洽吃了閉門羹,該連表示要向金防部工兵組提出申請他們才能撥發材料,因為所有材料均有帳不能私自撥發,回連上向連長報告,工勤連不能私下撥發,連長聽完報告後又不能提出正式申請,那就再想辦法,很巧的是隔沒幾天,山外圓環哨攔到工兵組組長座車,闖越停車白線未停,被山外圓環哨登記,結果組長找工三連連長來劃該張違紀單,工三連連長就把連上需求告知組長,組長答應材料由他打電話給工勤連連長提供,材料供給無慮下,讓連上新建房屋計畫,在短短三個月完成。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22 22:04:39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執行槍決勤務(一):
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一日,總統府發發佈一項軍事將領的異動消息,原國防部部長高魁元將軍調任總統府擔任戰略顧問,國防部部長一職由參謀總長宋長志將軍擔任,參謀總長一職由陸軍總司令郝柏村將軍擔任,並昇為陸軍一級上將,陸軍總司令一職由金門防衛部司令官蔣仲苓擔任,並昇為陸軍二級上將,金門防衛部司令官一職由六軍團司令官許歷農擔任,並昇為陸軍二級上將,當此消息一發佈後,連上就有所警覺,果然謝少尉也在當日七十年十二月一日押回金門,連長並在一日晚點名上宣佈,本來連長要當執行槍決的槍手,因連長將要結婚放棄擔任此任務,徵求連上弟兄和分遣單位弟兄來擔任,當場連上弟兄沒有志願擔任此勤務,晚點名結束後,回到士官寢室,準備宵夜(火鍋),等火鍋準備好之後,也去請連長過來一併宵夜,在酒酣耳熱中連長又提起槍決此事,並詢問在場人員,連上弟兄那位比較有那個膽量擔任,當場也不敢表示意見,在場人員也默不作聲,慢慢的食用火鍋,連長見在場人員均無表態,連長表示如果連上無人志願擔任此勤務人員的話,就由你們士官來擔任,為了不讓連長為難,在酒酣耳熱中就答應連長由我們三個來擔任此勤務人員,常士班李x民、我同學張x春及本人來擔任槍決勤務槍手......................................待續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24 22:38:17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執行槍決勤務(二):
第二天三人聚集在一起,猛搖頭哈哈大笑,三人多是第一次擔任槍決勤務槍手,多是沒有經驗,三人就聯袂去找連上士官長請教,士官長也很樂意教導我們三人,士官長建議近距離不要使用步槍,最好使用卡賓槍,到刑場時不要與死刑犯照面,等死刑犯由押解憲兵到達定位時,你們三人才進場,每人身上帶二個銅板,當醫官宣佈死刑犯已經斷氣了,丟下那兩個銅板並默念死刑犯名字和一路好走,然後頭也不回一路就走,領到的紅包時紅包袋離開執行現場後火化,內裝的錢要花光不得留下半毛錢,執行完畢後要回連上時不得照原路回來,執行槍隻執行前後多要祭拜,執行回來第一件事要馬上盥洗,盥洗後才能做其他的事,執行所穿著衣服均要馬上清洗,聽完士官長所教授經驗談,三人約定要記住每個環節,並互相的提醒,借卡賓槍為執行槍隻,三人一起到連長室報告,由連長出面去協調借用......................................待續

邱明宗 發表於 2012-12-27 21:49:19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執行槍決勤務(三):
在七十年十二月七日,接到軍法組電話記錄,在七十年十二月九日凌晨六點執行槍決犯人謝x德乙名請 貴連準備,連長在七日晚點名時宣佈此電話記錄,並請值星官編排勤務人員,八日將執行槍卡賓槍三把子彈十五發也向隔壁連工三連借回,並把三把槍擦拭好,我們三人也在隊上門前花圃用金炮燭祭拜,祭拜好存放安官處,交待各班安官,此三把槍在執行前不得讓任何弟兄碰觸到...........
待續

邱明宗 發表於 2013-1-16 12:54:35

消失的山外憲兵分隊

執行槍決勤務(四):
七十年十二月九日凌晨六點槍響日子終於來到,連上在凌晨四點吹起床號,弟兄們著裝、領武器用完簡單早餐後,連集合場集合經連長勤務指示後,四分之三中卡前往各分遣單位載支援弟兄,三位槍手上吉普車與連長同車,其餘弟兄上二噸半大卡,出發往目的地_鵲山戰車靶場,到達目的地後連長下車指揮勤務部署,我們三位仍留車上未下車,師長和長官們和觀摩師各單位弟兄也陸續到場,時間一分一秒流失,終於見到押囚車來到,按計劃是囚車直接開到執行現場,竟然好死不死在我們吉普車前故障,我們三人見此況趕緊用大盤帽遮臉,不與死囚犯打照面,死囚犯就和兩位位押解弟兄用步行到執行場,見他們走到時我們三位一字排開往執行場走去,見書記官用照相機拍攝死囚犯正、後、左、右面照片後,再一次驗明正身後以一黑布條蒙眼命死囚犯跪下,在死囚犯跪下前有其營上所鋪設一層砂和一床棉被,我們三位也到其身後約兩步距離停下等級時間到,時間一到師長判官筆往地下一扔,師軍法官即命開槍,我們三人同時往前跨一步並同出槍瞄準死囚犯背部圓圈點(心臟部位),即由中間槍手我同學開槍,聽到死囚犯一聲慘叫,整個人往前撲倒,開完槍後現場數佰人均鴉雀無聲,只聽到一陣陣的風聲,死囚犯因痛苦兩腳一直在地下磨蹭,也沒有聽到他痛苦的聲音,大約經過數分鐘後,軍法官命再補一槍,我同學往前再開一槍,開完槍後見死囚犯兩腳抽續抖動後停止,經現場醫官驗證後證明死囚犯已死亡,軍法官轉向師長處,用右手劃出三個圓圈後,師長和長官們和觀摩師各單位弟兄也離席,我們三人掏出身上所帶兩個銅板,往地下一扔口中唸出死囚犯姓名要他一路好走往出口走去,在出口處該營營長備妥三包紅包,我們領到後頭也不回往吉普車走去,到車後三個人各點上一跟香煙,未交談等候連上弟兄撤哨,等所有弟兄到達後離開鵲山戰車靶場,未尋原路回連上,先轉向金東陽宅、沙美方向,後轉向金中經小徑、成功、夏興、漁村回到山外連上,回到連上後命弟兄繳好武器卸裝盥洗後,要出去吃早點的到安全士官處集合,我們三人用金、炮、燭祭拜三支執法槍後,先擺放安全士官處,即去沐浴更衣後帶弟兄去山外街上吃早點,把三人領到的紅包花到一文不剩.................................待續

chenpailiang 發表於 2013-1-16 18:01:29

報告學長~當時槍決沒有先施打麻藥的嗎??

光看文字敘述就覺得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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