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 發表於 2008-4-1 13:10:20

原帖由 soavii 於 2008-4-1 11:09 發表 http://www.rocmp.org/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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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阿 ~

拖去阿魯八 :gun: !

阿到爽為止.

敢檔老學長進去指教, 此風不可長 !

脫去阿了 :cool:~

報告莎歐維學長))) 那... 這... 我... 卡緊放飯去... 來造~

Johnny 發表於 2008-4-1 15:27:25

資源有限 、軍種競爭,難成真!

非憲科軍官一般多認為憲兵任務已過於複雜,也不需要有裝甲、砲兵、化學、工兵......等的編制。因為到頭來會疊床架屋。這一點上至帥化民將軍(依其質詢內容),下至一般軍官多云如此。

而憲兵自身對於要當"步兵"來運用也有怨言,此散見於論壇內,尤以柏司令任內服役者更是反彈。

假設憲兵果真升格為軍種等級,是否要分為步憲、裝憲、砲憲.........?甚至憲兵軍要不要自己的戰鬥機與陽字號軍艦?
那麼誰才是憲兵中的憲兵? 觀諸前些年,一般憲兵對系出同門的海巡憲兵的輕視,弄到在曹司令面前放砲,是否屆時"憲兵總部"之內就吵翻了?

各司其職、各自專精會不會好一些?

阿士 發表於 2008-4-1 16:17:24

回覆 12哨 Johnny 的帖子

學長說的很對,憲兵的勤務繁多且雜,
當年走私猖獗"郝杯杯"要憲兵到港口安檢魚檢,說好聽點是憲兵不會收紅包收賄絡
而且薪水低(跟警察比)可為國家省不少錢
說難聽點是他才有這個能耐要求國防部擴編調動憲兵去守漁港,但這畢竟是不務正業,
記得當初下部隊前到憲令部長官座談時即明白的說:[憲兵就是御林軍]
也就是在那種時空背景下,憲兵獲得當政者給予的權力,重要地點設施要自己人看守,一些事要信得過的人來做
但是如今應該回歸憲兵的本業,而不要再搞一些雜事了

張致華 發表於 2008-5-10 02:53:40

忠貞梯的由來

綜觀各位學長們的發言,也比照過老白頭翁學長的闡述
白頭翁學長說:木蘭梯次的兵,是以招收大陸留學生為主
忠貞案的兵:是以在台徵兵為主
經過這幾天史料的研究.....終於有點始末了
木蘭案:徵兵制度實施後,由陸軍訓練中心挑選之憲兵
撥補到憲兵部隊的役男,由憲兵部隊訓練指揮部,負責憲兵補充兵訓練
忠貞案:47年6月國防部循0字第129號令頒發憲兵士兵補充計畫(代名忠貞計畫)
正式規定憲兵兵員補充程序及每年分月補充人數,並於計畫中明文指定
憲兵部隊訓練指揮部之訓練任務,也是憲兵兵員補充制度,得以確立:victory:
此時~~還沒有憲兵訓練中心成立

也因此憲兵新兵訓練梯次:忠貞案的開始: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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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忠貞案 VS 木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