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elywolf 發表於 2007-3-25 21:55:54

原帖由 ze034575 於 2007-3-25 03:26 發表
槍機一拉~呯一聲就給打掉了,消息傳開後我還接到有同名同姓的管訓隊員家屬打來的訊問電話,後來該逃亡的學兵好像是被抓了,但不知被判多重。當時314B/3C接基隆隊應該有印象,請知道此事件的學長出面補充。
...

報告學長! 387T江X忠原本是士官大隊198T的預士,因為跟女友的感情因素
在憲校待不下去而退學,後來入伍服役成為387T的學兵,在所屬連隊接戰勤
的時候,趁上哨之時搶走同連水塔哨衛兵的彈藥逃亡,被抓回後經軍法審判
處以死刑....

[ 本帖最後由 Lonelywolf 於 2007-3-25 21:56 編輯 ]

chrishuang 發表於 2007-3-25 22:12:45

原帖由 ze034575 於 2007-3-25 03:26 發表
77 年我支援基隆憲調組,當時慧敏營區的學兵攜械逃亡,沿路劫車往宜蘭方向逃逸,我基隆隊及憲調組人員均布隻野薇拿Q劫又是憲兵攜械(65步槍)所以上頭很注意這件事,還派了特勤隊來支援,當時在宜蘭,礁溪,坪林等 ...

這件事情發生時剛好在77年雙十光武國慶閱兵,當時整個北部的憲兵部隊幾乎風聲鶴唳,215營在雙十閱兵結束後,立即全營換裝搭乘特車出發到烏來山區協助搜山,依稀記得本營第一連封鎖所有烏來進出的道路,其餘三連則由翡翠水庫管理處集結,全副武裝進入山區進行搜山,從下午搜到大約六點,天色漸暗,因無照明設備便結束搜山行動,部隊回到興德里後便聽聞新店監獄的逃犯很倒楣被MPSSC幹掉:L 。
至今對這件事情印象深刻,因為215營已經因雙十光武國慶閱兵大典,整整一個月日夜顛倒體力都已經達到低潮,結果新任的營長還自告奮勇跑去跟湯指揮官說:自願搜山:drl: 。結果就是同樣是光武演習警衛營,別營回營區休息,我們則是強打起精神繼續幹吧:cry:

evan3833 發表於 2007-3-25 22:13:31

搞不懂為什麼要笨到去逃兵
一時都忍不了更別談出社會去面對更大的壓力了

上禮拜到台中去看我正在當兵的姪子
在部隊中我姪子指著遠處一個在掃地的阿兵哥給我們看
說那老兄是逃兵被抓後關出來繼續服役
還有一年左右要當完
有聽過逃兵成功的嗎?
別傻了
尤其憲兵逃兵
臉真是丟大了

不知一般逃兵後該主官懲處為何?

jackylee 發表於 2007-3-26 00:21:54

插一下花,我印象中較深刻的是(攜械逃亡的案子還真不少)某年某月某日,某單位(好像是空軍的)某士兵因感情問題攜帶57步槍一把彈藥40(好像),跑到台北松江路(以前救國團的對面)女友上班的地方,將出面勸阻的女友同事及欲與其分手之女友兩人擊斃後,在該員也自知會有何下場後,自己也自我了結。該事件共三人死亡。

備註:該案發生後,害的我有好幾個晚上都陪著被女友兵變的士官兵上哨,畢竟是事關自己的前途。

[ 本帖最後由 jackylee 於 2007-3-26 00:30 編輯 ]

Lonelywolf 發表於 2007-3-26 00:23:13

原帖由 evan3833 於 2007-3-25 22:13 發表
不知一般逃兵後該主官懲處為何?


79年農曆過年前夕,我們連上一位388T的廚房兵因為在營區
外玩小瑪麗負債,因此挺而走險偷走營站的錢,東窗事發後他
叫女友開車在營區外接應後潛逃,一個星期後在墾丁被抓回,
我們連長直接將他送軍法審判,據說關個兩年後再打到阿步繼
續未完的役期.....

[ 本帖最後由 Lonelywolf 於 2007-3-26 00:27 編輯 ]

jackylee 發表於 2007-3-26 00:43:24

原帖由 evan3833 於 2007-3-25 22:13 發表
搞不懂為什麼要笨到去逃兵
一時都忍不了更別談出社會去面對更大的壓力了
......
尤其憲兵逃兵,臉真是丟大了 ...


可是就還是有啊!印象中有一個姓張的新兵(好像78還是79)出公西後,
被分發到陽明山去,第一次放假就逾時歸營(也忘了是幾天)最後報逃兵,
也是關完後被調到陸軍去。
(事後問該兵為何逃兵的,其回答好像是被老兵欺負....)

cinematsao 發表於 2007-3-26 01:16:41

原帖由 Lonelywolf 於 2007-3-25 21:55 發表


報告學長! 387T江X忠原本是士官大隊198T的預士,因為跟女友的感情因素
在憲校待不下去而退學,後來入伍服役成為387T的學兵,在所屬連隊接戰勤
的時候,趁上哨之時搶走同連水塔哨衛兵的彈藥逃亡,被抓回後經軍法 ...

江X忠後來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發監新店監獄執行
未判死刑之原因
在於其辯護理由為"新兵軍法教育不完整"
故不知攜械逃亡之嚴重性
當時周司令十分生氣
下令爾後新兵入伍須先受軍法教育
並堂堂課簽到備查....

江員逃亡之原因
一說為該連士官不當管教
使該員心生怨恨
打昏水塔副哨
搶奪其配槍及子彈60發
翻牆逃逸
並揚言將回中心復仇....

Lonelywolf 發表於 2007-3-26 01:50:31

原帖由 cinematsao 於 2007-3-26 01:16 發表


江X忠後來判處10年有期徒刑
發監新店監獄執行
未判死刑之原因
在於其辯護理由為"新兵軍法教育不完整"
故不知攜械逃亡之嚴重性
當時周司令十分生氣
下令爾後新兵入伍須先受軍法教育
並堂堂 ...

槍沒被搶走吧! 因為被搶的那位387T的蔡姓學長就是我在兵器連的
化學士,所以詳情我多少也知道一點,當初江X忠本來要順手將他手上
的65步槍拿走,但是槍背帶纏在那位蔡姓學長的手上以致江X忠無法順
利取下,於是只搶走了彈藥後就翻牆逃走,不過結訓前聽連上的班長說
江X忠當時已經被判死刑,至於後來有沒有翻案就不得而知了....

[ 本帖最後由 Lonelywolf 於 2007-3-26 16:29 編輯 ]

cinematsao 發表於 2007-3-26 02:03:23

原帖由 Lonelywolf 於 2007-3-26 01:50 發表


槍沒被搶走喔! 因為被搶的那位387T的蔡姓學長就是我在兵器連的
化學士,所以詳情多少也知道一點,當初江X忠本來要順便將他手上的
65步槍,但是槍背帶纏在那位蔡姓學長的手上江X忠無法順利取下,於
是只搶走了 ...
槍沒被搶喔......

他後來被判10年關在新店監獄是確定的
因為下部隊後有軍法案例通報資料記載
我駐地又在中心
以前排長又調去新店監獄
所以很了這件事~

社會新鮮人 發表於 2007-11-1 08: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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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連坐法已經不是那麼明顯了
幹部有沒有責任是視情況而定的,
如果是逾假逃亡會調查該員在連上是否有異常行為,連上有沒有安排輔導措施
相關資料如離營宣教,軍法教育宣導紀錄,輔導長的心輔紀錄等等是否紀錄完整
相關卷證資料齊備的話連隊幹部不會受連帶責任
但是如果所有可預防的措施沒有作完整那事情就大條了,因為幹部失職阿

假設是不假離營,不管資料再完整,幹部都有管理不周失職之責的

就像現在軍車肇事一樣,早年只要是穿軍服或軍車或是讓民眾知道你是軍人
都是我們軍人倒楣
現在交通隊到達現場之後會釐清肇事原因,不再是軍人背鍋了

[ 本帖最後由 社會新鮮人 於 2007-11-1 09: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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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完整版本: 請問各位學長知道這起攜械逃亡事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