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shang 發表於 2014-8-16 15:44:04

憲兵連長詐財被起訴


   曾負責總統維安勤務的憲兵上尉連長黃章富,因為職棒簽賭,向下屬詐財。黃章富得知簡姓士兵酒後騎車,以避免連坐處分為由,先要求士兵的班長拿出30萬繳交罰款,再唆使簡姓士兵貸款買車,再向當舖借錢還30萬,之後又謊稱要請律師、檢察官吃飯向士兵的阿嬤詐財20萬元,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這名連長也已經在102年退伍,結束12年的軍人生涯。黃章富陸陸續續騙了83萬。軍營當中,賭博案例層出不窮,就因為有些軍人,整天在軍營裡生活苦悶,只能靠簽賭來娛樂,但阿兵哥薪水固定,花光了,只能跟同袍借,這一次連長將下屬被騙得團團轉,最後也被依詐欺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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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近年新聞報導,還有阿兵哥向地下錢莊借錢不還的,刷卡拖延不付的,現在兵上一百真是甚麼樣的人都有!我以前服役的時代,憲兵隊裡這些事都沒聽到過!

ice9251 發表於 2014-8-16 17:23:22

回覆 哨長 jimshang 的帖子

報告學長!!今天小弟也看到這篇報導,軍人最忌諱賭、酒、色。稍微不甚都會誤入歧途,把心用來好好帶兵不是很優嗎?何必去惹得一身腥把仕途搞得灰暗這般。

MP269C570T 發表於 2014-8-16 21:55:57

小弟看另一家媒體的報導,提到該連長是退伍後訛詐酒駕的官兵。
如果是退伍後的話,該連長已經是民人,並非是軍人,也就和憲兵無關。
何必要牽扯到憲兵,畫眾取寵的心態很要不得。

新聞也提到憲指部表示要依法嚴辦,小弟認為既然該連長已經是民人,憲指部應站在輔導、協助被訛詐的現役軍人相關的法律諮詢,替該連長提出告訴,這樣才是正確的作法。
人家都已經退伍,在那邊大聲嚷嚷說要依法嚴辦,只是宣示意味大於實質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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