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269C570T 發表於 2011-12-7 21:18:53

特勤條例疑擴權 國安局澄清

既然憲兵是執行特種警衛勤務不可或缺的力量,除了在法源上要清楚指明指揮序列外,更要明定清楚。憲令部未來有可能降編成憲兵指揮部,為了避免困擾,應該還是可以明定憲兵主管單位等。否則擴大成指定國防部,當然會被誤解為陸、海、空、聯勤、後備等都可被國安局指揮。
除了在法源上介定清楚,更要強化憲兵的訓練、裝備。否則當前國軍與憲兵的役期縮短、素質下降,能否擔此重任,實在令人憂心。連營區衛哨都二二六六的,真要保護總統,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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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聞取自http://tw.news.yahoo.com/特勤條例疑擴權-國安局澄清-124423063.html


特勤條例疑擴權 國安局澄清
http://l1.yimg.com/bt/api/res/1.2/tGKzJsm2jw4YS7RzwlvhDw--/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l.yimg.com/os/155/2011/10/14/CNAlogo-for-yahoo_063702.jpg中央社 – 2011年12月7日 下午8:44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7日電)國家安全局今天表示,特種勤務條例草案修訂內容是為避免立法資源浪費,絕無擴權疑慮;媒體報導國安特勤擴權、指揮憲警調等新聞與事實不符。
國安局下午發布新聞稿澄清,依據行政院版特種勤務條例草案,國防部憲兵司令部為特勤協同機關,但因應憲兵司令部改組,國防部組織法將修正,立法院審議條例時,為避免條例通過後立即面臨修法,造成立法資源浪費,故決議將第4款「國防部憲兵司令部」修正為「國防部」。
國安局進一步表示,未來實際執行特勤任務時,仍將以現行憲兵司令部為特勤協同機關,絕無媒體所述「指揮國防部」的擴權情形。10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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