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rvana1976 發表於 2011-9-14 12:04:05

小便衣立大功 3憲兵制伏總統府亮槍民眾

中天新聞影片﹕http://www.ctitv.com.tw/news_video_c13v53732.html
2011-09-06 綜合報導
平常戒備森嚴的總統府,竟然有民眾「亮槍」陳情,事件發生8/21下午,一位民眾在總統府車道附近徘徊,沒多久竟然從背包裡掏出槍來,對空示警,在附近值勤的憲兵便衣人員,一開始先安撫他的情緒,另一頭馬上請求支援,3位憲兵才合力把這位民眾制伏扭送警局,化解一場總統府危機。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到這則新聞
真的要給這個便衣憲兵一個讚﹗處置的相當得宜﹗
大家都知道便衣是沒配槍的,遇到有人亮槍的狀況這名便衣沒有驚恐退卻
而是冷靜的先安撫對方情緒,以防對方情緒失控傷及無辜(第一時間不知道是假槍)
再假借代為連絡他想呈情的人,實為連絡弟兄前來支緩(應該是連絡機動班)
在突發第一時間能如此冷靜的判斷,順利化解危機,真是值得表揚,並做為日後警衛勤務危機處理的模範教材

說真的,我自問若我當時遇到這種狀況,我是否也能處置如此得宜?
我想可能是否定的,因為當時總是想當兵兩年時間一到我屁股拍拍就走人,保命重要
一樣是義務役的這名便憲兵學弟,才真的是的忠貞的憲兵﹗憲兵以你為榮﹗

abb431128 發表於 2011-9-14 14:44:58

什麼是〈小〉便衣?什麼是〈小〉兵?
人家都是中華民國的成年人忠貞憲兵,警覺性是應該有的,也應該受到獎勵的。
這些播報的記者,是『大』記者嗎?是『大』編輯嗎?

[ 本帖最後由 abb431128 於 2011-9-14 21:11 編輯 ]

d61103 發表於 2011-9-14 15:24:02

回覆 副哨 abb431128 的帖子

報告學長:

這則新聞之前已經有在論壇貼過, 剛才乍看其標題還以為是憲兵弟兄要去小便時, 遇到此一狀況, 而後化解危機...
總統府畢竟是總統辦公之處, 有特殊目的立場之人, 有機會的確很有可能選擇此作為行動的地方, 以前有好一段時間為了看憲兵, 三天兩頭就經過總統府, 也曾經因為等鐵衛隊降旗而被便衣上前詢問, 可是一想到下午時段人車來往, 居然會發生亮槍事件(以前都覺得深夜或清晨才有可能), 不免還是有些心驚...:lol:
但是透過報導看到現役弟兄英勇行徑, 也十分令人敬佩!

Alen 發表於 2011-9-14 19:45:57

乍看之下還真以為是"小便"衣勒
"小便"衣會立大功應該是在火警時
要摀住口鼻用的:xd:

說真的
這三位憲兵弟兄還真是英勇
臨危不亂處理得當
值得嘉許:victory:

Lemis 發表於 2011-9-14 22:56:35

比較可惜的是 這三位英勇的憲兵弟兄在受訪的時候
沒有說一下他們用的是奪槍術的哪一式 或者使出了好幾式
其中一位說了是從歹徒後方動手奪槍的
有這一式嗎 我要好好仔細回想一下了

發哥 發表於 2011-9-14 23:59:13

回覆 5哨 Lemis 的帖子

Lemis兄您好:
小弟退伍已二十年奪槍術的'名稱已忘記但招式動作應還熟練
從後方奪槍有這招式。
站在被擒者後方
左手握制住被奪者手肘
右手握制住被奪者手腕
將被擒者手瞬間拉高後再
180度快速轉身將被奪者下壓順勢
左手將被奪者手肘往下拉
右手將被奪者手腕往下壓
以上是小弟的淺略的記憶請多多指教 謝謝!

發哥 發表於 2011-9-15 01:43:00

回覆 哨長 nirvana1976 的帖子

nirvana1976 兄您好:
依小弟當年的憲兵隊服勤的治安事件經驗,
嫌疑犯以及現行犯逮捕之後應是由憲兵隊
問錄口供,非軍人身份再送地檢署交由檢察官執行
現在的司法警察條例有改變嗎
為什麼要交由警察局
線上的先進如有知悉請提示謝謝!

陸雋康 發表於 2011-9-15 08:59:37

看到這則新聞不禁讓人感慨
現在的槍支已經氾濫到可以拿到國家元首辦公處亮相
換以前我們當聯合警衛可能不是去奪槍而是直接開槍
不過時代變了﹔現役的弟兄能在不流血不傷人狀態下解決
更值得讚揚.憲兵加油﹗﹗
頁: [1]
檢視完整版本: 小便衣立大功 3憲兵制伏總統府亮槍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