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安 發表於 2010-5-1 10:49:08

法律恢恢, 天理昭彰, 國法定有死刑; 且一干人等既已被判死刑定讞, 就該執行沒有寒扣的餘地, 因為那是國法... 羅蘭夫人說 : 自由自由; 多少罪惡皆假汝之名以行.

某聯盟隨即說道; "不夠周全"... 我實在是不明白; 什麼叫不周全, 講不周全就是蔑視國法, 瞧不起檢察官與法官, 更將被害人及家屬視如草芥, 暴全民於少數暴力犯罪陰影下; 就是這個意思囉.

奪人命者豈有資格喉言人權?! 褫奪其公權是既定宣判, 這些聯盟與搞不楚清的衛道(衛什麼道?)者; 顯然是暢揚反國法宣言, 要知道; 人權並不是給殺人犯法者如此空談濫用, 人灌是法定範圍之人民權利.

殺人償命; 國法有云, 除非國法那一天被修改了, 那麼升斗小民我就遵從即時版本國法, 不然, 什麼濫用人道人權來反死刑者; 升斗小民我皆視其為反國法宣揚的犯罪共犯!

已判死刑就速速執行吧, 以行國法, 以伸冤曲, 以治罪亂, 以護全民, 以告慰受害者各位在天之靈!! 政府加油; 法務部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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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n3833 發表於 2010-5-1 18:38:17

3-4年前的某日
我丈母娘的親戚全家出動在竹北地區找人
找誰?
找我丈母娘的弟弟
也就是我老婆的舅舅
這舅舅大我沒幾歲
他是個智能嚴重缺陷的人
就是所謂的"阿達"
我們私下都叫他傻舅
四十幾歲的傻舅確實傻傻笨笨的
成天在外瞎晃
時間到回家吃飯
但是他不會亂你
頂多流口水+髒兮兮+不知所云

幾天後在竹北鳳山溪畔找到了
檢察官相驗死因
結果就是被外力活活打死
丈母娘這頭親戚痛徹心扉罵歹徒不得好死

警方追查到原來是附近混混所為
3人掰了一堆理由說傻舅如何如何後
就把這傻舅給活活打死
毫無原因也非深仇大恨
最後這三人終究被判刑確定

傻舅非我親舅舅
但是我仍無法原諒這幫混混
我看到丈母娘那頭親戚則陷入愁雲慘霧之中
她們心中的痛與恨無從宣洩
只有痛過才知道
談民主講人權都是屁話

廢死團體說這些犯人正要變好時卻把他給處死
你怎麼知道他們正要變好?
上回有個傢伙預謀犯案把補習班女友給殺死了
回到10幾20年前某日
這傢伙也曾把前女友給殺死了
當時若是把這傢伙給判極刑
後面這個補習班女友就不會枉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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